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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婚宴初遇

小说:

一枕清欢

作者:

尔安归

分类:

现代言情

次日,沈欢颜一早便打扮好,去了母亲房里候着。昌庆侯府世子大婚,半个京城都要热闹起来,勋贵家女眷也定是要去的。

到了昌庆侯府,沈欢颜随母亲一同被引至内宅花厅,与侯夫人饮茶寒暄了片刻,便去了二楼回廊处,等待观礼。

沈欢颜同母亲打了招呼便要赶去侯府为新娘准备的代嫁轩与宋凌舒汇合,去晚便赶不上了。她拦了一丫鬟问了条最近的路——游廊旁的假山后有一条狭窄小径,临着莲池。

原本走的好好的,也就一脚不小心,沈欢颜踩上了池边的青苔。一瞬间就要摔个狗吃屎时,忽而手臂被攥住猛的一拉,撞上了一人。

那人显然也被突然窜出又险些滑倒的自己吓了一跳,拽住她大抵也是出于本能反应。

“你……”沈欢颜忙甩开手臂,后退两步抬头。

谢清墨!

怎么是他!

沈欢颜蹬圆了眼。

“娘子认得我?”谢清墨见她表情夸张,觉得甚是有趣。

“不……不认识,多谢郎君搭救。”她不想再多说,只匆匆颔首,侧身从他身旁挤过。小径太窄,裙边擦过了他的袍角。错身一刹,只听他轻声道:“前面临水处‘晴雨轩’有外男暂歇,绕左走。”

沈欢颜没有回头,快步离去。

而她身后,那道目光深如这湾池水,直至她的背影消失在嶙峋山石之后方才移开。半晌,谢清墨从地上拾起一串沉香木念珠。

沈欢颜万分懊悔刚刚自己在谢清墨面前的表现。明明这一世的自己与他并不相识,匆匆一面怎就能如此慌乱,实属不该。

但愿他并未看清自己才好,不然往后见了岂不尴尬。

沈欢颜觉得自己大约是穿了整座院子才找到了宋凌舒,而后者呢,正悠哉悠哉坐在圆桌旁吃果子。

“咱们回廊见便是,干嘛非匆忙在此约见。”沈欢颜又羞又恼无处发泄,自是要在罪魁祸首身上讨些说法。

“别着急嘛我的好妹妹。”宋凌舒忙哄道,“咱们随着新娘后头走,想看什么青年才俊看不着?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今儿个咱们不就是来这儿长见识的?”

“你可别说了。”沈欢颜忙去捂她的嘴,她可没这个意思。昨日就一句多话就被宋凌舒曲解了,要是让别人听了去,怕是跳黄河也洗不清了。

宋凌舒也就比自己虚长半岁,整日把好妹妹挂在嘴边,活像一个风流浪荡公子哥,爬高上低的好不快活,托生了个女儿家也真是委屈她了。

转眼宋凌雪也已梳妆完毕。宋家两姐妹同父同母,性情却是天差地别,一静一动,一柔美一灵动。宋凌舒瞅着姐姐马上就要行礼了,突然伤感起来,泪珠子说掉就掉。沈欢颜着实被她的演技所折服。

新娘站在轩内,由母亲行醮礼,嘱托几句后便由全福夫人盖好红盖头。喜娘搀扶着走上红毡,穿过内院花园,经过抄手游廊,路过莲池边,走过海棠下,便到达了中庭。

宾客云集,锣鼓升天。此情此景,沈欢颜忽的想起了多少年前自己也经历了这么一遭。

那时的谢清墨就如今天所见那般清竹初立,眉如远山含黛,瞳纳四海青川,怎会不让那时情窦初开的自己为之动容。偏他又喜不言,怒不形,声音似冷泉击石,清冽悦耳,气度也与寻常世家纨绔天差地别。

可那又如何,清冷如那般,最后不也要沉湎酒色,纳妾填房,流连那金缕衣、胭脂山,哪还有一丝一毫青山劲竹之姿。

沈欢颜暗暗冷笑。嘲过往,也笑自己。

“看到没,那边最好看那个,便是我二表哥。”宋凌舒不知从何处钻了出来。

远处的谢清墨一身素青澜衫,仿佛将周遭的繁华喜庆都隔绝开来,带有一种与生俱来对尘嚣的审视,光是立着,就足够显眼。

“是不错。”沈欢颜敷衍道。

“我怎么瞧着他好似在看你呢?”宋凌舒狐疑地缓缓转过头,落在好友初月凝雪般娇美的容颜上,略施粉黛,却已惊为天人,不敢想她往后再长开些会有多好看。

“他在看你罢。”沈欢颜轻声道,“你上蹿下跳这般活泼,很难不让人在意。”

“我表哥还不知我的脾性?看我作甚。”宋凌舒眯起眼睛,压低声音在沈欢颜耳边说着,“他定然是在看你!有戏,有戏!”

“不与你说了,”沈欢颜想起自己马上要去扬州的事,忙岔开话题,“我过了清明要去扬州,与你说声,别来我家找我空跑趟。”

“扬州?你去那里做什么?”宋凌舒一听小脸顿时垮了下来。

“我去跟我一位舅公学医,”沈欢颜低声说,“你可别说与旁人,除了母亲我只告诉了你一人。”

“那是自然,但你平白无故学医作甚。”宋凌舒拍着胸脯答应完就开始疑惑。

“我女红不好,父母又不许我再舞刀弄剑,往后日子长着呢,总得找些东西解闷。”也只能这样解释了,总不能说,我上一世大概是被气死的,这一世想学些医术多活几年罢。

如此想着,沈欢颜便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宋凌舒忙凑过来,下一秒却陡然变了声音,“咦?表哥。”

沈欢颜扭了半边身子,发现谢清墨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

婚礼人多热闹,大多女眷都在二楼回廊处观礼,不过不乏一些孩童和丫鬟在庭院里游荡,还有些街坊混进来凑热闹,毕竟是喜事,管事的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礼成后,更是有来来往往络绎不绝的人,没人在意这边有什么人,做什么事。

谢清墨并未靠太近,见她转过身面向自己,便伸手递出了个什么东西。

已是昏时,天光收的很快,冷青色从四面八方漫上来,似是化成一抹墨,在宣纸上晕开。

起初沈欢颜并未看出是什么,只见他轻微蜷了蜷冷白的指尖,又往前递了递。他的手指生的修长明晰,清瘦却不嶙峋,似是被诗书和剑气反复洗练过的,寒风掠过,关节处又泛起极淡的红。

是祖母赠自己的那串念珠,所求既为平安,又为姻缘。

沈家并不是世代勋贵,父亲乡野间长大,却因屡获战功一步步走到现在。沈欢颜常想,这其中祖母必是功不可没,她虽一介村妇,却总有超脱尘世般的通透,小时候她也总打趣祖母总讲些“泥土里头的哲思。”

祖母赠予自己这串念珠时曾说:“心清则明,明则见良缘。”

祖母故去后,沈欢颜将这话常存于心中,每抚着这念珠,便如祖母在侧,警醒自己保持心境澄明,不为浮华所迷。

可祖母安可知,欢儿的姻缘并不由己呢……

“多谢郎君。”沈欢颜欠身道谢,从谢清墨手中接过念珠,方才抬头看他。

要知道,这递出念珠手,是上一世的自己极喜欢的。

有了假山小径那事,她早已整理好情绪,面对谢清墨已如面对园里熟悉的猫儿狗儿那般淡定。

方不知,如此淡定,便少了他见惯的寻常少女面对他该有的羞怯,倒是更引起谢清墨诸多好奇,他有些失礼地多看了许多眼。

一旁的宋凌舒虽不忍惊破此番光景,但失态这人毕竟是自己表哥,多少需要提醒二句,“东西也还了,表哥若无旁的要紧事我和欢儿便要去花厅赴宴了,晚了母亲又要骂了。”

谢清墨听出表妹的意思也无甚在意,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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