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用告诉他。”许云溪掩盖住心虚的神情。
被汤乐知道,她偷偷跟踪他的事就瞒不住了。
Ovia一脸为难,“可是到时候汤先生回到家见到你这样,我要挨骂了。”
两年前的一次雨天,许云溪下课回家在路上被雨淋湿,Ovia没有及时帮她拿换洗衣服,就这么一件小事而已,汤乐沉着脸说了她几句,直到今日Ovia都还记得那时汤乐的表情。
在Ovia的眼里,许云溪是汤乐最最最在乎的人,这一点连他的母亲都比不上,上回白曼语来的时候她就看出来了。
对于自己的母亲,汤乐的态度不咸不淡,几乎没有情感互动,像是熟悉的陌生人。
而对许云溪,汤乐恨不得世界上能有一种缩小丸,喂许云溪吃了之后就能把她放在口袋里,随身带着。
所以说,许云溪在Ovia心里的地位是最最最高级别的,任何与她有关的事,都要向男主人汇报,不能怠慢。
许云溪咽下香甜的红豆沙,努力挤出微笑,让自己的表情不要太难看,委婉地说:“我没什么事,乐哥在忙公事,我们不要打搅他。”
Ovia狐疑地盯着她看,满脸不相信。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许云溪像是浑身笼罩着悲伤,看起来很难过,眼眶微红,鼻头也有些红,这副表情说是因为发烧难受也算是说得过去,可她总感觉哪里不对劲。
Ovia踌躇半响,问道:“那要不要给您做点吃的?”
许云溪摇了摇头。
她实在没有胃口,如果不是因为低血糖扛不住的话,她根本不想吃任何东西。
绵密顺滑的红豆沙下腹,撑起了一丁点饱腹感,莫约过了半刻钟头晕的症状开始有好转,许云溪才到浴室洗了个澡。
她光脚踩在地毯上,没有穿衣服,只虚虚披着一件浴巾,晶莹的水滴顺着她的大腿流下来,氤氲消失,大波浪卷发没有打理,连同手臂上的水珠粘黏在皮肤上。
她鲜少有这么不在乎形象的时候,按往常,她的头发会被她精心打理,然后抹上精油,再用风筒轻轻吹干。
可今天她精疲力尽,像是由内而外被什么东西吸走了精气,只剩一副躯壳,麻手麻脚地装作若无其事。
饥饿袭来,许云溪虚脱了一样躺在床上。被子还残留汤乐的气息,许云溪强撑着起身到壁橱拿了一床新的被子出来换掉。
她现在……不想接触与他有关的任何东西。
她想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去思考他们这段关系。
院子外的蔷薇娇艳昂然,藤蔓覆盖在窗台一角,夜风拂过,将清雅气息传递到许云溪鼻尖。
她拉高被子,像是怕黑的小女孩把脑袋埋进被窝。
她拿什么跟孟依楠比?她拿什么跟孟依楠比?
这样的念头来来回回地盘旋着。
一个是家世显赫的富家千金,一个是身无长物的孤女,根本没有可比之处的两个人,任谁都会选孟依楠吧。
今天的汤乐对她还有感情,可未来呢?真心瞬息万变,他能抵得住孟家的资源诱惑吗?
到那时她又该如何自处?
许云溪从被子伸出头,深深地呼出一口气。心痛一晚的胸腔随着她的动作微微鼓起又落下。
一个人的出身就像是烙印,如果出身好,学历高,眼神就不会懵,自然走路带风,自信昂然。不需要在外面日晒雨淋讨生活,头发就柔顺有光泽,皮肤干净透亮。见多识广的人面对任何场景都能做到无所畏惧,就有了淡定从容的气场。
这些都是人生际遇,是装都装不出来的。
就像是孟依楠,自带光环的大小姐,去到哪里都是炙手可热的存在,挥金如土,张口闭口都是成千上亿的生意,人脉资源、商业资源昌荣繁盛。
她呢?她有什么?
她没有任何本领可以托举汤乐的事业,即便她现在这么努力地奔跑想要追上他,都比不过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孟依楠。
因为这些都是孟依楠一出生就拥有的。
许云溪呼出一口灼热的气,用力闭眼,猖獗的酸涩感逐渐淹没了她的眼睛。
这些年,汤乐从未亏待过她。
他一手把她从泥沼捞起,又一手将她带入他的圈子,教会她谋生的本事。
她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她还要一直拖累他吗?
心如刀割的孤独感在这一刻沉重袭来,窗外光洁的月光再也无法照亮她的心底,焦灼的黑夜变成弥漫无尽的落寞。
许云溪右手按在自己的心口,炙热而真诚的心跳在告诉她。
——与其等到分别的那一天,还不如自己主动离开。
一夜未眠,辗转反侧半宿,直到天际映出一抹鱼肚白,许云溪的脑海逐渐浮现出一个成型的计划。
翌日。
许云溪收拾好心情,恍若无事地与Ovia打交道。然后说自己因为准备要出国,所以想找朋友叙叙旧,因而甩开了想跟着她的保镖。
就连荣叔都被她支走了。
许云溪的名下有两辆车,一辆是汤乐送给她的保时捷帕拉梅拉,另一辆是她刚上路时买来练手的宝马MINICOOPER。
汤乐对这两辆车目知眼见,所以许云溪行动的第一步,就是先来4S店买车,挑中了一辆适合越野的奔驰G500,加价80万提了现车,全款付清了七位数包落地的费用,因为要处理上牌等等事宜,当天还不能取车。
接着她转道去了汇丰银行,将自己的资产做了一次清点。
汤乐这个人,稳重敏锐,对外对内都有很强烈的主宰欲望与支配控制,像是一头巡视自己领地的雄狮,每天在外面狩猎回来把猎物分给家小,从不吝啬给予陪伴与呵护。同时他又很偏执,对自己认定的事有着非同一般的执着力,聪明睿智,商场沉浮多年下来,培育出了超凡脱俗的洞悉能力。
没有人能轻易在他面前说谎而不被拆穿。
所以,许云溪为自己的离开精心谱写了一个剧本。
回家路上,许云溪去办理了新的手机卡,仔细把手机卡放进新买的手机,然后关机,藏在了包包隔层。
她没有让荣叔过来接她,而是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香港街头。
她在这个地方生活了整整四年,作为一个在高纬度地区长大的人,初到香港的时候她对这里的气候极度不适应,一直水土不服。
香港长年湿热,稍微放纵饮食第二天就能在脸上起痘痘,又因为濒临南海海域,两次季风交汇过程中水汽充足且潮湿,所以经常伴有回南天的情况。
这跟她们高原地区干燥的气候一点都不一样,完全是两个极端,不同的语言,不同的风土人情,早年间让她很难融入,再加上香港高昂的生活成本压得她喘不过气,那时她在想,毕业之后她再也不要待在这里了。
没想到姻缘巧合之下她遇上了汤乐,神奇的命运将她与这座城市因为汤乐而捆绑在了一起,原本那些让她难以忍受的日常,竟都变得非常可爱,恨不得之后的时光都呆在这里,为了她爱的人。
许云溪抬头看了眼天空,轻轻勾起的嘴巴弧度是自嘲的。
晚高峰到来,街道异常汹涌,许云溪主动让出主路给行色匆匆的白领们,自己靠墙行走,商铺辉煌的灯光透过展厅玻璃落入街道,许云溪用脚踩在破碎的闪光点,抬起头,入目是一个女装模特,嫣红如血的拉丁舞裙穿在她的身上,婀娜多姿。
许云溪的目光微微一怔,脑海翻越几许旧忆,最终定点在了那天。
她在舞蹈室学习拉丁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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