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一伊追过来,仍然翻来覆去看那粒小石头:“你知不知道粉钻多贵,你又不是没看过小说,人家就因为被一个粉红钻石打动,连命都不要了。”她眯起眼睛去看吊坠上的标识,“怎么会是假的?人家顶级品牌怎么可能用合成钻石?”
“什么品牌?”
“别说你不认识啊。”
季桃仔细看了看吊坠上小得不能再小的打标。“哦,”她平静地说,“我知道了,他给我的时候换了条链子,链子上的标志不一样,是没见过的牌子。”
“链子呢?”
“链子我没拿,白金的,我想着值点钱。”
“不会吧,你是不是这个差点儿也不拿?就算合成钻,其实也值点钱。”
“我根本不知道这是钻石,我以为是什么莫桑钻,或者水晶玻璃之类的。”
谭一伊目瞪口呆:“你连钻石和玻璃都分不出来?”
“你还看过呢,你怎么没告诉我?”
“我就在你脖子上看了看。再说,当时我真以为是合成钻,所以猜要几万块,但你说是邹巡送的,两三千,我就没多想了,我哪里想得到?现在说是邹巡送你的,我不就知道了嘛。你怎么会还想不到?”
不是没想到,是根本就没想。
她只记得邹巡把项链给她时,他说的话,他的表情,她自己的心情。
印象太深了,比钻石形成的地壳深处还要深。
谭一伊愣了好一会儿:“邹巡故意换了链子,那就更是真的了——他怕你认出来。他几个意思呀?”
季桃不说话。
谭一伊坐下又站起来,在屋里走了好几圈:“现在你准备怎么办?别着急,仔细想想。”
“我没着急啊。”季桃把背整个靠在沙发上。
真好笑,她想着链子是K金的,还给了邹巡,却留下了一颗粉红钻石。
有一篇故事,里面有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在逃命的时候没去抓钻石,而是抓了一把水晶石。可人家是在钻石堆里长大的,又是天真无邪,才会觉得钻石不稀罕。可她季桃呢,自以为聪明的季桃?她是有多傻,才会把钻石当成水晶?
钻石是生日礼物,那是她和邹巡在一起后的第一个生日,不凑巧,他在外面出差。这倒没什么,可是现在再回想,那正是伏线上市的时间,邹巡根本不是如他所说,去B市参加公司培训,他是去美国;有几天他没和她联系,不全是因为忙,是因为他正在飞机上,因为时差;他不和她视频,不是因为太想她,怕忍不住回来,而是因为他身处上东区某所豪宅,或者是在某个俯瞰中央公园的酒店套间里,根本找不到一个让她瞧不出端倪的角度!
季桃坐直身子,问谭一伊:“你知不知道谁懂这个,或者我是不是拿去做个鉴定,人家会不会告诉我这个大概多少钱?”
“我先去问问看。你把它放好了。”谭一伊说。
真被谭一伊问到个人。她把吊坠拿去给人家看,回来,还给季桃,满面严肃,不喘气地说:“看了,说这颗钻石颜色很不错差不多fancyvivid了净度也很好几乎无暇估计三克拉多一点,按目前粉钻市价评估,克拉单价得一百四五十万左右总价差不多四百五十万,美元。”
她停下来看季桃:“可吓死我了,我以为是几百万人民币,要是早知道,我可不敢拿着它到处跑。”
季桃也呆住了。邹巡送了她一件四百五十万美元的礼物?问他多少钱,他说三千多,意思是人民币三千多万?
谭一伊问:“你什么打算?”
还没顾上打算。心里有点高兴是怎么回事?邹巡到底送过一件贵重东西,所以她也算“值了”么?
季桃定定神。
“卖了呗。你问没问怎么卖?”
“问了。”谭一伊叹口气,“他说自己卖肯定要吃点亏,如果有购买凭证,发票那些,可以去问问品牌方是否能够回购,估计会损失三分之一。”
“都没有。别的渠道呢?”
“还可以联系高端典当行,这样损失更多,差不多得一半。最好是走拍卖,至少能拍到两千万,很有可能更高,你可以把底价定高些,因为还需要付百分之二十佣金。”
“找典当行吧。”季桃把吊坠在眼前提溜着。两千多万,这么一颗石子?可这是颗多美的石子啊——可能正因过于完美,反而像假的。
她自嘲说:“我是不是太不识货,太没眼光?一颗钻石,我戴了那么久,一直当它是玻璃。”
“你真打算卖了?”
“卖,干嘛不卖?反正邹巡不会在乎的,我没还他他不是也没找我要嘛。再说这是我应得的。”
“唉,虽然是这样,卖了实在有点可惜,只有原价的一半。”谭一伊在季桃旁边坐下。两个人静静看了一会儿吊坠。钻石里有个无数刻面的镜子迷宫,光线沿着复杂的路线曲折前行,最后冲破出来,明亮的光芒如星星般闪耀——女孩子很少有面对钻石无动于衷的,反正她们俩不是。
季桃在网上找到一家高端典当行,联系对方,约了评估货物的时间。
谭一伊自告奋勇要陪她一起去,还拉了罗凡做“保镖”。到了那日,三个人紧张地来到市中心一座大厦,坐了四十多层电梯,穿过不知多少道门,来到了典当行干净、明亮,充满现代风格的接待室内。
一位四十多岁的先生出来,用带着手套的手接过吊坠,放在丝绒托盘上,拿去在珠宝显微镜下细细看了半天。
他起身走过来问:“请问是想抵押,过段时间赎回还是……”
季桃打断说:“不抵押,我打算卖掉。”
“购买时的票据还有吗?”
“别人送的,没有票据。”季桃回答。
对方脸上没有显出惊讶或理解之色,也没有怀疑物品来路不正,他只是就事论事点点头:“一口价卖断的话,我们最多出这个数打头。”他在纸上写下数字,给季桃看一眼就收走,“要是不着急,可以选择寄卖,我们和多家知名二手珠宝商合作,可以……”
“就一口价吧。”季桃不假思索地说。
谭一伊连忙拉她:“我们再商量一下。”
接待员郑重地把吊坠交还到季桃手里,她呆呆接过来,谭一伊把她拽到旁边。
“干嘛着急呢,先寄卖试试,你要是急用钱,我借给你。”
“我不急用。”
“那就寄卖呗,你都要卖它了,还不多卖点,谁和钱过不去?”
季桃低下头,粉红的闪光又一次让她恍惚了。
她并不想和钱过不去,只是希望这件事快快了结。如果寄卖,她肯定老想着,它有没有被卖掉,谁来买走它。
是父母买给女儿?是女人买给自己?是男人买给妻子、情人?
有没有可能是一个像邹巡那样的人?有可能。肯定有不少年纪轻轻就获得家族财产,或者年纪轻轻就赚到许多钱的人,世上不缺有钱人。不过,季桃又想,这样一位有钱人,既然准备花那么大一笔钱讨女朋友的欢心,大概不会选一颗粉红的桃心吊坠——它看起来有点随便,有点不显名贵,有点傻傻的小女生气。
她到底是希望它快点被买走,还是反之?
它会被顾客认为太贵、不值得,还是被认为能得到它是捡了大便宜?
季桃摇摇头,没顾上回答谭一伊。她冲回去对刚才那人说:“对不起,之前我没考虑清楚。还是不卖了。”
季桃找了家快递公司把吊坠送还给邹巡。
她写了一张字条:“抱歉,之前我不知道这是钻石。”
想了想,又把字条撕掉。这话的意思好像是说她从来没在乎过他的心意,或者又像是承认她自己没眼力。他会不会认为其中含有一丝后悔——何必在意他怎么以为?
季桃没再留言,只把吊坠装好在丝绒盒子里送去。
她没给快递公司留自己的新号码,留的是罗凡的电话。她叮嘱罗凡,假如有人打电话问,千万千万装傻。
因为是贵重物品,签收后送货公司立即返回了签字照片。季桃看了,也不知该不该意外——确实是邹巡本人签收的,他的签名和那回他在书上写下保证时的签名一样,大概也与他签在商业合同上的相同。两个龙飞凤舞的字:邹巡。
季桃删掉照片。又完成一件心事,趁热打铁,没有道理不赶紧把那些钱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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