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少爷在短短半个月中,经历了许多人半辈子都经历不到的事。
先是卷入奇怪的命案,中途结识了黎深这个原本八杆子打不着关系的朋友,之后又在月黑风高夜被人拿着菜刀追杀,而如今,他还意外撞上了一只已然人高马大,却貌似依然处在生长期的宠物。
明邃十分怀念从前不思进取的日子。那时的他除了吃喝玩乐,闲来也会看书写字思考人生,正常得令人感动。
而此刻,当面对一只活蹦乱跳随时都能吞了他的大型宠物,却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萌生出喜爱之情的。
除了黎深,这世上大概也没人会把这家伙与“可爱”联系在一起。
想到这里,明邃不禁站得更远了。
流火嗅了嗅,似乎很喜欢他身上的气味,于是脑袋也跟着朝他那边凑了凑。
黎深见状道:“它开始喜欢你了。”
明邃是崩溃的,他能不被这毛茸茸的东西喜欢吗?
想归想,毕竟是在主人家的地盘上,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他勉强在流火头上摸了一把,极尽敷衍,后者却心满意足地摇起了尾巴。
明邃不由感叹:“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个头这么大的狐狸。”
黎深笑而不语。
明邃沉吟片刻,又道:“你放心,流火的事情我绝不会说出去。”
黎深微一颔首,却是没什么所谓的样子。他拍了拍流火,道了声“去吧”。
话音未落,那幽狐便如鬼魅般蹿了出去,灵活而轻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夜色之中。
明邃不免担心:“你家院墙也没有很高,它会不会蹦出去啊?”
黎深拍拍身上的草,漫不经心道:“已经出去了。”
“什么?”明邃大惊:“被人发现怎么办?”
“不会。”黎深见他穿得单薄,于是带头往回走:“流火听觉灵敏得很,知道怎么避开人。”
明邃跟着他走了几步,继续追问:“那它出去干嘛了?”
“找吃的。”
“……”
明邃正腹诽养宠物竟然不包吃,那边黎深却说起了正事:“有件事还没来得及告诉你。”
明邃与他并肩而行,闻言投去询问的目光。
黎深也不卖关子,开门见山道:“日前与你缠斗的那个鬼面人找到了。”
明邃精神一振,却不想黎深接下来的话又兜头浇下一桶冷水:“只可惜是分几次找到的。”
这话说得直白,明邃立刻听懂了他的意思:“你是说……”
“不错,他被肢解了。”黎深面容冷峻,鲜少地严肃起来:“大部分的尸体被抛到了西北护城河、城外埋骨地、三十里外的一处密林,以及……城中一户屠夫家中。”
明邃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对方竟然用上如此狠辣的手段,可见不是善茬。至于抛尸……难道是察觉事情有变,出于谨慎,干脆来个死无对证?
这件事情简直没完没了。明邃叹了口气,问道:“如今尸体何在?”
黎深道:“钟灵把已经他拼起来了,现下正停在府中密室之中。”
明邃不禁抽了抽嘴角:“你……怎能让女孩子干这种事情?”
说完他又意识到什么,细细想了一下,继续问:“你刚刚说‘大部分’,所以说……尸体还没有收集完整?”
“没错。”黎深点头。
“缺了……什么部分?”
“身体有几处小的残缺,大概是分尸过程中丢失的,而更令人在意的……”黎深顿了顿,肃然道:“是尸体的头部没有找到。”
果然。
没有这个最能证明身份的部分,这具尸体属于谁依然是个谜。
难怪对方有恃无恐,抛尸也不抛得高明些,藏在城内屠户家中,仿佛就是等着被人发现一样,可……
明邃皱眉思考着,又觉得这个逻辑似乎有些说不通。真若是等着被发现,那又何必大费周章地将尸体其他部分扔那么远呢?难不成就是为了看他们东奔西走地寻尸块?
这不是变态么?
明邃一点点地寻找着蛛丝马迹:“既然能将零散的尸块找回来拼上,想必未渊兄之前说的‘标记’是全身性的?”
“正是。”黎深赞赏地看了他一眼:“那是钟灵族中培育的一种特殊花粉,一旦吸入,便能随呼吸蔓延全身,且三日之内不会消散。若想找寻吸入花粉之人,届时只需放出以这种花粉为食的蜜虫,便能轻易定位目标。所以说,除非是那颗头凭空消失,不然即便剁成泥也能被找到。”
然而诡异的是,人头真的凭空不见了。
明邃听得浑身难受,一时间不知作何感想。
此案牵连甚广,若无突破,难保将来不会有人继续丧命。然而如今能下手的地方实在有限,明邃无奈道:“明日一早我去找范夫人,想必她还有话没同我们说。”
黎深没有反对,只道:“我同你去。”
“敌在暗我们在明,后面不知道还会发生些什么。”明邃叹道,完全没意识到他口中的‘我们’,早已把自己和黎深牢牢捆在了一起。
翌日日上三竿,二人来到了范母的厢房处。黎深仍是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果真天大的事都阻挡不了宗主的懒觉。
范母还是痴痴傻傻的,见了明邃只知一个劲儿地笑。明邃并未犹豫,双手按住她坐的太师椅扶手,望着她的眼睛,二话不说便进入了她的视野。
范母的记忆十分混乱,明邃艰难地搜寻着,发现了一段范鹏展生前的场景。
记忆中的时间正值夜晚,范母在自己卧房中,正借着微弱的烛光在做着些缝补的活计。她的眼神不好,明邃能明显感到她看东西时的吃力。
范母一边做着活儿,一边不时往外瞟上一眼。
直到外面有了开门的声音,她的一颗心才落到肚子里,忙放下手里的东西,打开屋门往外瞧去。
明邃注意了一下月亮的高度,看情形约莫着已是二更天了。
范母唤道:“鹏展回来啦?”
范鹏展“哎”了一声,往范母这边走来。
范母把他让进屋,问道:“今日怎的如此晚归?吃过了吗?娘在灶台上给你留了饭。”
她边说着,边自顾自地往外走。
“娘你先别忙了,我才吃过的。”范鹏展将她拉住,回身顺手把门也关上了:“掌柜的让我回来之前把后厨的地擦干净、柴劈好,这才比平日晚了些。”
“你一个跑堂的,怎么能做这些呢?”范母感到很气愤:“那姓孙的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范鹏展低眉顺眼惯了,没当回事。他挠挠头,安慰母亲:“娘不必担心,以后我若回来晚了,您就先睡下吧,别再这么熬着了。”
范母看着儿子,欣慰又心疼地叹了口气。
范鹏展中等身材,个子不算高,由于是范母视角,注视他时还是要抬起头的。明邃注视着这张窝窝囊囊一看就很好欺负的脸,心里很不是滋味。
范母叮嘱着:“儿啊,你在外面还是要硬气一些,不能任人欺负的。”
范鹏展点头答应,反倒是替掌柜辩解道:“这次不怪孙掌柜,是我自己做错了事。”
范母不解其故,便问起了其中原委。
原来,范鹏展这个跑堂的差事是前几日刚刚找到的。孙掌柜经营的客栈里,有个伙计家中老父得了急病,他不得不辞工回老家照顾,然而店里生意正忙,这一走人手便不够了,孙掌柜于是忙张罗着招人。可巧范鹏展看见了贴在客栈外面的那则布告,这便壮着胆子进店里打听了起来。
孙掌柜也是无奈,对范鹏展这软趴趴的德行很是看不上,只是眼下急需用人,还是勉强将他留了下来,月钱给得也比旁的伙计要低一些。
掌柜起初打算让他跑堂,专门负责迎来送往,给客人点菜上菜,奈何他一不机灵二不麻利,除非客人太多忙不过来时让他去前面跑一跑,平日里只指使他干些粗活杂活。
即便这样范鹏展依然很开心,他笨是笨了些,却是个肯吃苦的,干活也够踏实努力。
这一日店里生意依然不错,范鹏展在厨房洗碗时,听到了其中一位厨子不满地吼声:“一盘菜叫了三回都没人过来上,都死到哪里去了?”
大概是前面伙计忙不过来,无人应他。范鹏展见状赶紧擦干净手,上前把那盘菜端起来,嗫嚅着问道:“师、师傅,这是哪一桌的菜?”
那厨子看了他一眼,没好气道:“自己不会看吗?还是你不识字?”
范鹏展还是识字的,他忙跟厨子赔了个礼,然后拿起单子看了看,这才端着盘子上了楼。
这菜是要送到名为“竹闲”的雅间。范鹏展在二楼绕了一圈也没找到,只得又端着盘子上了三楼。
他上菜次数不多,仅有的几次都是在楼下大堂,这是他第一次到三楼来。虽说都是雅间,这一层却明显比二楼更加清净些。
他又认真找了一圈,依然没找到竹闲究竟在哪里。
正当他准备下去问人时,旁边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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