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船上,夏颂白仰起头来,望向天空,似乎望见铅灰色的云层间,一架直升飞机正自市区飞向前方的岛屿。
这样的天气,哪个疯子会坐飞机上岛?
夏颂白只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香港本来就有赛马的传统,位于港内的几家马场都被廉晟嫌弃不够奢华,特意在位于近港的岛屿上兴建了一座新的马场。
今日是马场开幕,免费向全港市民开放,廉晟则请尽了港内名流,派了渡轮在这座私人港口接送来宾。
当然,愿意坐公共渡轮的,都属于是世家里面混的比较差的那一拨。真正鲜花着锦的,自然有自己的游艇。
夏家说是三流小世家,其实三流里面也只能算是末流,自然没有什么游艇。
夏颂白作为廉晟的未婚妻,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优待,混在人群里一起下了船,来接客人的是廉家司机,看到他时只微微一颔首——
廉家下人,派头摆得都比别的地方足。
等夏颂白上车之后,司机却又低声道:“少爷为您留了最好的观众席。”
要是原主,肯定会受宠若惊,觉得这是廉晟对他的优待。
但是夏颂白却嗤之以鼻。
廉晟不是不知道,自己也报名参加了赛马比赛,却还说给自己留了观众席位,意思不就是让自己老老实实待着,别出去丢人现眼?
硬了,拳头硬了。
廉晟原来不只是超雄,他还是个大男子主义的傻[哔——]。
夏颂白装作没听到,等下了车本来想直接溜走,结果看到前方,廉晟站在那里。
身为霸总文学主角攻,廉晟肩宽腰窄,剑眉星目,白色的亚麻衬衫,浅灰色的长裤,虽然神色冷峻,但不开口的话,却称得上一声玉树临风。
廉晟:“怎么这么晚才到?”
夏颂白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夏颂白脸上露出个明媚的笑容,加快脚步到了廉晟身边,伸出手想要挽住他的手臂,却又像是想到什么,怯生生地收回手来,小声说:“晟哥,我错了。”
为了符合原主人设,他真是拼了。
廉晟原本有些不悦,看他低着头,露出的后颈是一种惊人的白,在并不明亮的光线下,隐隐有种玉一样的质感,让人下意识就想摸一摸,看是不是如同视觉一般的光滑细腻。
廉晟忽然沉默,夏颂白生怕这个超雄发癫现在就打人,咬了咬牙,伸出手指拉着他的衣角轻轻晃了晃:“晟哥?”
这动作对于夏颂白来说有点白痴,感觉像是小学生才做的出来的。
可廉晟这样的自大狂却很吃这一套,总算是和缓了脸色:“路上耽误了?”
“遇到有人车坏了,我让冯叔帮忙修了一下。”
廉晟道:“下次别这么烂好心。”
夏颂白微笑说:“我记住啦。”
廉晟这才满意。
他当初在那么多人里面,选择夏颂白做自己的未婚妻,除了夏颂白长得漂亮之外,还因为夏颂白是最听话的一个,就像是精致漂亮的玩偶,从来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
做廉夫人,从来不需要什么多余的自我,只需要听从他、跟随他就够了。
廉晟说:“我给你留了间休息室,待会儿你等着我,忙完了我们一起吃个晚饭。”
他对夏颂白,从来是这样命令的口吻。
夏颂白的拳头又硬了,故作天真地问:“可是晟哥,我已经报名参加赛马比赛了呀。”
廉晟毫不迟疑:“我让人把你的名额取消了。”
这种理所应当的口吻把夏颂白给逗笑了。
廉晟看到他笑,还以为他是妥协了,爹味上涌,继续教育他说:“比赛无足轻重,今天最要紧的,是要招待好来宾,小白,你得知道自己的身份。”
又画大饼:“现在不练习一下,等以后你嫁入廉家,怎么应酬交际?”
原主最烦别人喊自己小白,因为觉得听起来像是在喊狗,上学时候还因为别人这么喊自己和别人打过架。
偏偏他一心一意想要在一起的人,也这么随意地称呼他。
夏颂白收起笑容,静静看着廉晟。
他的瞳仁是极为漂亮的纯黑色,谈笑时,眼底波光流转,可现在安静下来,却又如光洁的水晶,有一种无机质般的冷淡冰凉,矜贵至极。
廉晟猛地看到,下意识噤声,旋即却有些恼怒。
他居然被夏颂白的眼神震慑住了?
廉晟想要发火,可周围已经有人看了过来。
他订婚后,在外一向是体贴温柔的好形象,只能勉强压住火气:“又怎么了?我是为你好,你不是总觉得我妈不喜欢你,今天我妈也来,你去好好陪着她,培养一下感情。乖一点,懂吗?”
“我知道晟哥你是为我好,但我来之前,恰好遇到了何凯文。晟哥,如果我不参加的话,谁知道他会怎么乱写?”
何凯文真名不叫这个,这是他的笔名,作为港内如今出名的笔杆子,他却和廉晟关系很糟,曾经公然嘲笑过廉晟是个绣花枕头一包草。
闻言,廉晟的脸色冷淡下去。
想也知道,如果夏颂白不参加比赛,何凯文肯定会大肆宣称,夏颂白之前报名参赛只是做戏,现在临阵脱逃,是因为骑术低劣。
——夏颂白丢脸,也就是廉晟自己丢脸。
廉晟冷冷看着夏颂白,夏颂白装作被他吓到了,怯生生地低下头。
良久,听到廉晟冷哼一声:“算了,你要参加就参加吧。我到时候想想办法,替你多少弄个好听点的名次,只要不是倒数第一就行。”
你能想个屁办法。
夏颂白暗暗腹诽。
廉晟好面子,一场马赛,请了不少专业俱乐部的选手助阵,对于这些人来说,名誉胜于一切,难道能赌上职业生涯帮着廉晟弄虚作假?
夏颂白:“晟哥你真好,都是我替你惹麻烦了。”
声音又甜又糯,带着一点点颤抖的哭腔,像是被廉晟冰冷的语气吓到了。
廉晟不疑有他,毕竟之前夏颂白对他的态度,说是跪舔也不为过。现在听夏颂白这样乖巧认错,廉晟敷衍地伸出手来,想要将夏颂白揽入怀中,给他一个吻来安慰一下。
只是刚伸到夏颂白面前,就被夏颂白隔着衣袖,一把攥住了手腕。
廉晟:?
夏颂白:^_^凸
别看现在是廉晟主动来搂他亲他,要是真的搂到亲上,以后廉晟绝对会倒打一耙,说是夏颂白勾引的自己。
贞洁是一个攻最好的嫁妆。
自己不洁身自好,以后迁怒别人的,都是屑中屑。
迎着廉晟有些狐疑的眼神,夏颂白眨眨眼:“晟哥,你这是原谅我了吗?你还是第一次主动牵我的手。”
廉晟觉得有些不对。
夏颂白握着的是他的手腕,而且攥的死死的,像是生怕他会挣脱。
大概夏颂白是受宠若惊吧,毕竟他确实没有主动牵过他的手。
至于为什么拉的是手腕……可能激动之下拉错了。
廉晟自己将思路理清,看夏颂白的眼神多了一些怜悯的包容。
他对夏颂白,虽然有一些好感,却远远不到爱的程度,在这种无关痛痒的小细节上迁就一下,就当是补偿了。
夏颂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把他当做路边会咬人的野狗,牵到了观众席附近,立刻顺势松开手:“晟哥,就送我到这里吧。”
廉晟:“我不指望你拿名次,至少要跑完全程,别从马上摔下来。”
夏颂白甜甜应下,目送廉晟离开后,把廉晟刚刚说的话通通当做耳旁风,转身就去了马厩。
马厩修得高大,一般的地方,同时收纳这么多的动物,难免会有气味,但是廉晟这次花了重金,配备了高级的空气循环装置,令这里的空气同室外一样清新。
夏颂白轻车熟路地向里走去,来到了最后一间。
听到他的脚步声,正在低头喝水的马儿仰起头来,发出了一串喜悦的唏律律声。
这是一匹漂亮的白马,身上的肌肉线条明显流畅,毛发甚至呈现出一种闪闪发光的银色。
夏颂白露出个笑容,上前轻轻地抚摸它的额头:“雪团。”
雪团亲昵地在他掌心蹭了蹭,夏颂白又查看了一下,发现它的饮食没有什么问题,身体和情绪都看起来很健康,这才放下心来。
其实这场比赛,对他来说可有可无,按照他现在的处境,应该尽量避免和主角攻产生矛盾,不引起主角攻的注意。
只是书中写了,这场马会,是主角攻受第二次见面。原本主角受对于主角攻十分讨厌,觉得他是个骄傲自大的野蛮人。
(夏颂白:原来主角受这个时候审美还是很正常的。)
但马会上,有匹马受惊失控,冲向了主角受,还好主角攻及时出现,将主角受救下,并开枪击毙了这匹疯马。
英雄救美之下,主角受的感情发生了微妙变化,对主角攻生出了好感。
对此,夏颂白有六点要说:……
第一,就算这里是公海领域,可你哪来的枪?
第二,那他妈是我的马!
夏颂白特意来马厩,就是为了看看雪团有没有什么问题,可目前看来,雪团一切正常,并没有发疯的迹象。
但为了保证雪团不会在参赛途中,像是原著中描写一样,冲向观众席,夏颂白今天无论如何,都要亲自上场,骑着雪团来控制它。
至于为什么不干脆不让雪团参赛……
只能说,有些时候,剧情的惯性是十分大的。
作者之所以特意设定,廉晟击毙的是夏颂白的马,就是为了激化矛盾。
很难说后期原主那么疯,是不是有一部分原因,是想要为自己亲手养大的马报仇。
他参不参赛对于剧情来说是小事,但雪团,却是注定会上场的。
时间渐渐临近比赛,夏颂白亲手替雪团换上马鞍,牵着雪团向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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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匹赛马并排,骑师们坐在马背上严阵以待。
看台上人流攒动,都是港内普通市民,买了门票特来观赛。不少人手中还拿着马券,为心仪的选手下注。
中心的电子屏上,显示各位选手的实时赔率。
夏颂白作为首次参赛的选手,大家都以为他是来玩票的,赔率居然到了200:10。
场边,不少人指指点点,还有人开了直播,肆无忌惮点评:“夏家当初也算豪门,现在是一年不如一年,要小儿子出卖色相钓金龟,露骨得一点脸面都不要了。‘金凤凰’也是晕了头,不想着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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