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铭这个人,实在机灵得很。
他身单力薄,在这陌生地界,怀里却揣着一百两银子。走在街头,那种感觉,简直跟三岁小儿捧着金元宝穿行闹市没有两样,他很快想明白了这个道理。
于是,那一百两银子他没怎么攒着,也没拿去做什么显眼的营生,而是利落地换了几样东西,一件普通的布衣,一匹好马配上好鞍,一把趁手的长刀,还有一件贴身能穿的软甲背心。
有了这身,寻常人就算起了心思,也未必敢贸然来抢。沈铭把这些置办齐整,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会稽,策马径直奔北而去。
他早打听过了,江北地界上,有一支起义军占据了亳州,势头正盛。沈铭早就想好北上投军,好歹有条出路。他自己带了一匹好马、一口刀,算是“自带兵马”了。他觉着,这样去投奔,应该没人会拒绝。
果然,一切顺利。
不过哪怕自己带了马匹兵器,到了军中依旧得从大头兵做起。沈铭也不急,该当值当值,该拼命拼命,半句多余的话都没有。他做事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旁人避之不及的险事,他敢上,旁人偷奸耍滑的差事,他做得仔仔细细。就这么实打实干了大半年,终于被首领看在了眼里。
这支起义军的首领姓杨,手下管着几千号人,在亳州一带也算一方人物。杨首领膝下有二女一儿。大女儿早已远嫁,小儿子却偏偏是个只知道吃喝嫖赌的酒囊饭桶,半点正事不干。只剩下小女儿还待字闺中。杨首领早就有心招个赘婿上门,既能留在身边使唤,将来也好帮衬着那份家业。
自古至今,能吃赘婿这碗饭的,相貌必然不差。
军营里能力好的人也有,长得英俊又能力好的人只有他一人了。最最关键的是,这小子逢人便说自己爹娘早亡,没有兄弟姊妹,孤身一人,无牵无挂,简直是天赐的赘婿人选。
杨首领越看越满意,年底便做主把女儿许给了他,招沈铭入了赘。
入赘就入赘。沈铭半点都不觉得丢人。对他而言,这非但不是屈辱,反而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
至于杨二小姐喜不喜欢他,他压根不在乎。
婚后,小姐闺房内,贴身丫鬟小杏一边替杨二小姐梳头,一边忍不住试探着说道:“姑爷真是一表人才,奴婢瞧着处处都好。小姐,就是这都成婚三天了,您怎么……还不跟他同房啊?”
杨二小姐听到这话,心头火起,一句话也不答,抬手便将手里的玉簪子往梳妆镜上一丢,叮当一声脆响。她咬着唇,撇下小杏,径自去找自己老母亲哭诉去了。
到了母亲房中,杨二小姐见左右没有外人,终于放下了一贯端着的矜持和温婉,扑进母亲怀里,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她哭喊道:“娘!爹这可真是害苦我了!您瞧瞧那个沈铭,他要是个女的,都能把爹伺候到床上去了!您看看他那副样子!”
老夫人倒是不急不躁,拍着女儿的手背,温声宽慰道:“沈铭不是那样的孩子,你多虑了。娘瞧着他踏实本分,是个靠得住的。”
“呸!”她狠狠啐了一口。
二小姐的声音却尖厉起来道:“娘您也帮他说话!瞧瞧他那副卑躬屈膝、奴颜讨好之态!逢人就笑,那作秀的姿态活脱脱就是条摇尾巴的哈巴狗,真是令人作呕,下贱至极!您跟爹两个都老糊涂了,这是把豺狼往家里赶啊!”
老夫人脸上的笑意淡了些,苦口婆心道:“哪有你说得这么夸张?那孩子来军中不过半年,就因为能力出众被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