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她十二岁那年,初一。
那天放学回家,她爸坐在堂屋里抽烟,她妈在灶台边上烧火。她爸说,书别念了,反正你也读不好,省点钱给弟弟留着。小卖店缺人手,你来看店。
她没哭没闹。第二天就坐在柜台后面。
无所谓,反正她也不爱读书。
店里没什么生意,她就趴在柜台上发呆,看巷子里人来人往。后来她发现隔壁那间破屋里,好像住进了人。
是两个孩子。大的九岁,小的三岁。父母刚死,房子被亲戚占了,被扔到这间没人要的老屋里,自生自灭。
她第一次注意到他们,是因为那个小的在哭。饿得直哭,大的抱着他,不知道怎么办。
她回店里拿了个馒头,跑过去塞给大的。大的看了她一眼,不说话,把馒头掰成两半,小的那份递过去,自己吃小的那半。
她后来经常去。馒头、咸菜、有时候是一小块肉。她揣在怀里跑过去,看他们吃完才走。
大的那个越长越高。脸上开始有棱角了,肩膀也宽了,眼神越来越亮。他在修车铺当学徒,回来的时候身上总有股机油味。她不讨厌那味道。
有一天,他们一起看港剧。电视里男女主角在巷子里说话,说着她听不太懂的粤语。
情窦初开的她,忽然红着脸说:“以后,我叫你阿坤吧。”
他愣了一会儿,耳根慢慢红了。然后他喊她:“阿贤。”
从那以后,他再不叫她“贤姐”。她成了阿坤的阿贤。
一晃九年。
她爸喝酒,喝醉了就打她。她妈看着,不拦。弟弟被宠得蛮横无理,她挨打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笑。
她被打得狠了,就跑出来躲在他们家。他们家破,乱,脏,但阿坤会拿出碘酒,给她涂胳膊上那些被烟头烫出的伤疤。涂得很轻,怕她疼。
她隔三差五从小卖店偷点东西给他。被发现了也就挨一顿打,没什么的。
有一次她偷了一包方便面,被他弟弟小择看见了。小择眼睛亮亮的,喊她贤姐。她笑着摸摸他的头。
阿坤在旁边看着,不说话。
后来有一天,他忽然对她说:“等再攒点钱,我就娶你。”
她笑,不说话。
在这条巷子里过一辈子吗?她想远离这个家。
2
她二十一岁那年,父母把她卖给了一个二婚男人。
那个男人来过店里一次,四十多岁,秃顶,看她的眼神像看一件货。她爸在边上陪着笑,收了他一笔钱。
那天,阿坤十八岁生日。他攥着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在小卖部门口等她。他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手上还沾着没擦干净的机油,耳根红得快要滴血。
“阿贤。”他轻声喊她,声音都在发颤。小心翼翼地打开丝绒盒子——里面是一枚银戒指,戒面刻着一个小小的S,周围绕着细细的藤蔓。
“嫁给我。”他说。
她答应了。哪怕是个梦,也挺甜的。
那天晚上,她去找阿坤。他在修车铺收工,手上还有机油。她站在门口,像往常一样说:“我去进点货,马上回来。”
他要陪着她,她说,不用的,马上就回。
他抬头看她,笑了笑,点点头。
她转身走进夜色。
走到巷子口,她忽然想回头。
但她没有。
3
她被卖到边境,落在林先生手里。那人打她的时候不说话,打完,让人把碎玻璃扫走。她趴在地上,等他走了才敢动。
眉骨上一道伤口,深可见骨,后来用眉笔描也遮不住。
那枚阿坤送的戒指,她挂在脖子上,从不摘。林先生问过一次,她说我妈留给我的。他没再问。
她学会了活下去。从最底层的玩物,到偶尔能被叫出名字的女人,再到能在别墅里走动的女人。
她学会了对镜子里那张脸说:世上没有乔安贤,只有活下来的人。
4
十二年前,阿坤找来了。
她看见他的时候,心脏像被人狠狠攥了一下。
她是林先生买来的玩物,被打得遍体鳞伤,缩在角落里,像一条快死的狗。
他是来送货的马仔,第一次有资格进别墅。
在客厅,他们匆匆一瞥,没有相认。她低着头,他也没敢多看。
她以为他没有认出她。
那天晚上,他翻墙回来了,带着晚风的清凉,站在她面前,说要带她走。
她没走。
不是不想,是走不掉。他可能不知道,但她很清楚,林先生就是雷,国际贩毒集团的头目。他们怎么可能跑得掉。
她让他走。他不走。
他说:“如果那是你想要的生活,那我帮你站稳吧。”
她愣了。
从那天起,他在暗处帮她。他教她怎么看人眼色,怎么藏情绪,怎么让林先生觉得她有用。
两年。她爬到了林太太的位置。他爬到了林先生最得力心腹的位置。
他们以为自己在赢。
可后来她才知道,那两年,林先生一直在二楼看着。每一次他翻墙进来,每一次他们在角落里说话,林先生都知道。他只是懒得揭穿。他在等他们爬到最高,再让他们一起掉下来。
玩鹰的人,从来不怕鹰飞得高。
5
那天,他们约好了要私奔了。他们已经有足够的能力自保。他们偷偷计划了很久,以为终于能逃离这暗无天日的日子
她把戒指从脖子上取下来,戴在了无名指上。带着即将出逃的欣喜,她对着窗户的光看那枚戒指,嘴角还带着笑。
林先生进来了。
“S是你妈姓的缩写?”他问。
她的脸色瞬间白了。
他笑了。笑得残忍。
“你们每一次见面,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我都知道。让你们玩了两年,让你们上位,让你们爬高,让你们以为自己能赢。你们忘了吧,我是个玩鹰的人,从来不怕鹰飞得高。”
随即,他砍下了她的左手。那只戴着戒指的左手。
她没哭。疼晕前一刻,她只是盯着他,眼里全是恨。
然后爆炸响了。
那天,沈坤提前备了炸药。
因为雷伤害过她,他不放过所有伤她的人。
沈坤冲进来,抱着她从暗道一路逃生。她迷迷糊糊想,她要她的手,也许还能来得及接上。但在颠簸中她又昏了过去。那只手,再也找不回来了。
林先生死在了爆炸里。那只戴着戒指的断臂留在了现场,成了被认定为死在爆炸中的是雷太太、雷先生已经逃生的依据。
那以后,她被他打造成戴着面具、毁了声带的雷先生。他成了雷先生最得力的心腹干将。
他们相依为命,宛如她十二岁那年。
6
三年前,他们被围在边境线上。
张队布的死局,无路可逃。
他把一件长裙塞给她。说换上,混在人群里走。
她抓住他。他说我引开他们。她说一起走。他说一起走谁都走不掉。
他摸了摸她的眉骨,那道他心疼了多年的疤。
“活下去,等我。”
她跑了。穿着那件长裙,混在朝拜人群里,一步一叩首,没敢回头。
身后枪声响起的时候,她心揪痛着。
她没有回头。
后来她知道,开枪的人叫陆铮。
她发誓,要让他血债血偿。
7
她没想到,苏皖,一个小小的主持人,居然把沈氏集团彻底端了。
她气愤至极。
已经打算放弃沈择了。
她叫他阿择,但他从来不是她的阿坤啊。
他太蠢了,不及沈坤万分之一。
可那天,她收到一张沈择发来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枚戒指。银色的,刻着S,绕着藤蔓。
她立刻去查国际刑警的备案。原来,沈坤在五年前,就已经私底下买到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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