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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番外三:找不回的左手——乔安贤

小说:

此女已婚,请绕行!

作者:

墨舞铅华

分类:

穿越架空

1

她十二岁那年,初一。

那天放学回家,她爸坐在堂屋里抽烟,她妈在灶台边上烧火。她爸说,书别念了,反正你也读不好,省点钱给弟弟留着。小卖店缺人手,你来看店。

她没哭没闹。第二天就坐在柜台后面。

无所谓,反正她也不爱读书。

店里没什么生意,她就趴在柜台上发呆,看巷子里人来人往。后来她发现隔壁那间破屋里,好像住进了人。

是两个孩子。大的九岁,小的三岁。父母刚死,房子被亲戚占了,被扔到这间没人要的老屋里,自生自灭。

她第一次注意到他们,是因为那个小的在哭。饿得直哭,大的抱着他,不知道怎么办。

她回店里拿了个馒头,跑过去塞给大的。大的看了她一眼,不说话,把馒头掰成两半,小的那份递过去,自己吃小的那半。

她后来经常去。馒头、咸菜、有时候是一小块肉。她揣在怀里跑过去,看他们吃完才走。

大的那个越长越高。脸上开始有棱角了,肩膀也宽了,眼神越来越亮。他在修车铺当学徒,回来的时候身上总有股机油味。她不讨厌那味道。

有一天,他们一起看港剧。电视里男女主角在巷子里说话,说着她听不太懂的粤语。

情窦初开的她,忽然红着脸说:“以后,我叫你阿坤吧。”

他愣了一会儿,耳根慢慢红了。然后他喊她:“阿贤。”

从那以后,他再不叫她“贤姐”。她成了阿坤的阿贤。

一晃九年。

她爸喝酒,喝醉了就打她。她妈看着,不拦。弟弟被宠得蛮横无理,她挨打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笑。

她被打得狠了,就跑出来躲在他们家。他们家破,乱,脏,但阿坤会拿出碘酒,给她涂胳膊上那些被烟头烫出的伤疤。涂得很轻,怕她疼。

她隔三差五从小卖店偷点东西给他。被发现了也就挨一顿打,没什么的。

有一次她偷了一包方便面,被他弟弟小择看见了。小择眼睛亮亮的,喊她贤姐。她笑着摸摸他的头。

阿坤在旁边看着,不说话。

后来有一天,他忽然对她说:“等再攒点钱,我就娶你。”

她笑,不说话。

在这条巷子里过一辈子吗?她想远离这个家。

2

她二十一岁那年,父母把她卖给了一个二婚男人。

那个男人来过店里一次,四十多岁,秃顶,看她的眼神像看一件货。她爸在边上陪着笑,收了他一笔钱。

那天,阿坤十八岁生日。他攥着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在小卖部门口等她。他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手上还沾着没擦干净的机油,耳根红得快要滴血。

“阿贤。”他轻声喊她,声音都在发颤。小心翼翼地打开丝绒盒子——里面是一枚银戒指,戒面刻着一个小小的S,周围绕着细细的藤蔓。

“嫁给我。”他说。

她答应了。哪怕是个梦,也挺甜的。

那天晚上,她去找阿坤。他在修车铺收工,手上还有机油。她站在门口,像往常一样说:“我去进点货,马上回来。”

他要陪着她,她说,不用的,马上就回。

他抬头看她,笑了笑,点点头。

她转身走进夜色。

走到巷子口,她忽然想回头。

但她没有。

3

她被卖到边境,落在林先生手里。那人打她的时候不说话,打完,让人把碎玻璃扫走。她趴在地上,等他走了才敢动。

眉骨上一道伤口,深可见骨,后来用眉笔描也遮不住。

那枚阿坤送的戒指,她挂在脖子上,从不摘。林先生问过一次,她说我妈留给我的。他没再问。

她学会了活下去。从最底层的玩物,到偶尔能被叫出名字的女人,再到能在别墅里走动的女人。

她学会了对镜子里那张脸说:世上没有乔安贤,只有活下来的人。

4

十二年前,阿坤找来了。

她看见他的时候,心脏像被人狠狠攥了一下。

她是林先生买来的玩物,被打得遍体鳞伤,缩在角落里,像一条快死的狗。

他是来送货的马仔,第一次有资格进别墅。

在客厅,他们匆匆一瞥,没有相认。她低着头,他也没敢多看。

她以为他没有认出她。

那天晚上,他翻墙回来了,带着晚风的清凉,站在她面前,说要带她走。

她没走。

不是不想,是走不掉。他可能不知道,但她很清楚,林先生就是雷,国际贩毒集团的头目。他们怎么可能跑得掉。

她让他走。他不走。

他说:“如果那是你想要的生活,那我帮你站稳吧。”

她愣了。

从那天起,他在暗处帮她。他教她怎么看人眼色,怎么藏情绪,怎么让林先生觉得她有用。

两年。她爬到了林太太的位置。他爬到了林先生最得力心腹的位置。

他们以为自己在赢。

可后来她才知道,那两年,林先生一直在二楼看着。每一次他翻墙进来,每一次他们在角落里说话,林先生都知道。他只是懒得揭穿。他在等他们爬到最高,再让他们一起掉下来。

玩鹰的人,从来不怕鹰飞得高。

5

那天,他们约好了要私奔了。他们已经有足够的能力自保。他们偷偷计划了很久,以为终于能逃离这暗无天日的日子

她把戒指从脖子上取下来,戴在了无名指上。带着即将出逃的欣喜,她对着窗户的光看那枚戒指,嘴角还带着笑。

林先生进来了。

“S是你妈姓的缩写?”他问。

她的脸色瞬间白了。

他笑了。笑得残忍。

“你们每一次见面,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我都知道。让你们玩了两年,让你们上位,让你们爬高,让你们以为自己能赢。你们忘了吧,我是个玩鹰的人,从来不怕鹰飞得高。”

随即,他砍下了她的左手。那只戴着戒指的左手。

她没哭。疼晕前一刻,她只是盯着他,眼里全是恨。

然后爆炸响了。

那天,沈坤提前备了炸药。

因为雷伤害过她,他不放过所有伤她的人。

沈坤冲进来,抱着她从暗道一路逃生。她迷迷糊糊想,她要她的手,也许还能来得及接上。但在颠簸中她又昏了过去。那只手,再也找不回来了。

林先生死在了爆炸里。那只戴着戒指的断臂留在了现场,成了被认定为死在爆炸中的是雷太太、雷先生已经逃生的依据。

那以后,她被他打造成戴着面具、毁了声带的雷先生。他成了雷先生最得力的心腹干将。

他们相依为命,宛如她十二岁那年。

6

三年前,他们被围在边境线上。

张队布的死局,无路可逃。

他把一件长裙塞给她。说换上,混在人群里走。

她抓住他。他说我引开他们。她说一起走。他说一起走谁都走不掉。

他摸了摸她的眉骨,那道他心疼了多年的疤。

“活下去,等我。”

她跑了。穿着那件长裙,混在朝拜人群里,一步一叩首,没敢回头。

身后枪声响起的时候,她心揪痛着。

她没有回头。

后来她知道,开枪的人叫陆铮。

她发誓,要让他血债血偿。

7

她没想到,苏皖,一个小小的主持人,居然把沈氏集团彻底端了。

她气愤至极。

已经打算放弃沈择了。

她叫他阿择,但他从来不是她的阿坤啊。

他太蠢了,不及沈坤万分之一。

可那天,她收到一张沈择发来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枚戒指。银色的,刻着S,绕着藤蔓。

她立刻去查国际刑警的备案。原来,沈坤在五年前,就已经私底下买到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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