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言情 > 一见钟情(快穿) 鹊别枝

3. 就要强取豪夺3

小说:

一见钟情(快穿)

作者:

鹊别枝

分类:

现代言情

谢启宸觉得自己疯了,他堂堂大景太子,形貌昳丽,气度高华,而且正值好年岁,才过了十八岁的生辰,鲜嫩无比。京城万千闺秀,哪个不想着嫁给他?

可他偏偏就对那个二十八岁、还带着两个孩子的寡妇一见钟情,日里所想夜里所梦全都是她。

他知道自己栽了,栽得彻底。就这样吧,他告诉自己,他就是喜欢她,就是一见钟情了,谁又能左右得了自己的心呢?

孟夏发现邻居把宅子卖掉了,而且卖了很大一笔钱,搬家的时候脸上都是藏不住的笑容。

三天后,她出门买新话本,隔壁宅子的大门也恰好打开,她好奇望去,看到了一张美丽的脸。

是那个长得很好看的公子。

“你怎么搬到这来了?”

谢启宸含笑,本就昳丽的眉眼似乎含着淡淡的春情,“这边清净,我很喜欢,就搬过来住了。”

这边比较偏,住的人少,确实清净。

“夫人是要出门?”谢启宸专注地看着她。她今天穿了一身浅绿衣裙,很衬她,美得像河边的新柳,生机勃勃,轻盈灵动。

上次是浅黄色的裙子,这次是浅绿色,她好像格外偏爱浅色的衣裳,回去就让绣娘多制一些,婚后可以随意换着穿。

孟夏点头,“去翰墨斋逛逛。”

“好巧,我也要去那里买些笔墨。我刚搬来此处,还不熟悉怎么走,能否和夫人同去?”他眨了眨眼,一双潋滟的桃花眼仿佛含着水光,竟有几分可怜可爱。

孟夏几乎看花了眼,却猛地清醒过来。不对劲,非常不对劲。虽然她上辈子是母单,但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吗?更何况她纵横文海多年,博览群书,又上过战场,做过几次狗头军师,经验丰富得很!

她敢肯定,这个男的想追她!

虽然他的长相很符合她的审美,但是这里是古代,早熟得很,他这个年纪,孩子都活蹦乱跳了吧?即使没有孩子,也肯定是个二手货,脏得很,万一传染了病给她怎么办?再退一万步来说,虽然她确实有点想谈,但是古代又无法避孕,生孩子又痛苦又容易没命,她可不愿意给自己找罪受。

她上辈子为啥封心锁爱,不就是怕被染病怕生孩子吗?

谢启宸还在企图色诱,却不知道孟夏心里波涛汹涌,已经给他判了死刑。

她移开视线,不看他那漂亮的脸,道:“男女有别,我怕惹得旁人误会,公子若是实在不识路,我让车夫为公子指路。”

谢启宸愣住了,“车夫借给我了,夫人怎么办?”

孟夏眉眼弯弯,晃了谢启宸的眼,“我忽然想起家里还有事,改日再去。”

谢启宸最终还是接受了孟夏的好意。

马车外,手下假装不认路,虚心向车夫求教,用尽浑身的力气为主子圆谎,几乎装成了智障。

这得多傻才能连一盏茶的车程都不认得啊!他一来到这边就把周围的路都认了一遍好吗!早就烂熟于心了。

马车里,谢启宸右手支着下颌,脸上一会阴一会晴。

一会想着她居然不愿跟他一起去翰墨斋,要同他拉开距离,实在是不知好歹,坏的要死。

一会想着她担心自己不认路,连车夫都借给他了,为此自己都没能出门,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她在意他!不然的话她怎么不借车夫给别人,就借给他呢?

而且他朝着她笑时,她都被他迷住了,眼睛都移不开!这说明她心里有他!

他又想到她说的“怕惹得旁人误会”,这有什么好怕的,他未曾娶妻,她死了丈夫,不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吗?误会了才更好呢!

该死,她不会是还在给那个贱人守节吧?都死了一年多了,骨头都烂光了,居然还阴魂不散,贱人!

一个时辰后,车夫回来了。

孟夏正陪着宋云打络子,云儿的手很灵巧,一个攒心梅花络已经成型了大半。

她一抬头,看见车夫手里抱着一堆东西,奇怪道:“忠叔,这是什么?”

忠叔笑呵呵道:“这是翰墨斋的话本,是那位郎君送给夫人的谢礼。”

孟夏打开外面包着的那层厚纸皮,里面足足有十几本话本,都是翰墨斋这个月新到货的,其中就有她想买的那几本。

“郎君还托我告诉夫人,那头熊猫已经安顿好了,就在城西云霞山的庄子里,夫人可随时过去看它。”

说是随时过去,她哪好意思不跟主人说一声就独自过去?说了之后肯定就变成一起过去了。

孟夏又意动又纠结,不行,她得先忍一忍,等对那头芝麻汤圆的思念忍不住了再说。

宋云看着话本,又看着娘亲,唇抿了起来。

十天后,孟夏让人去隔壁宅子说了一声。

谢启宸立刻抓住了这个机会。他以孟夏从未去过、不认识路为由,又说自己刚好也想去看那头熊猫,邀请孟夏上了他的马车。为了让自己的理由更加真实、让自己显得更贴心,他还让孟夏将车夫也带来,坐在马车外面认路,下次孟夏就可以自己去庄子看熊猫了。

说这话时他言笑晏晏、大度无比,却肉疼得袖子下的手都在狂掐手心。

孟夏看他这样,有点想笑,“公子考虑周到。”

“我姓谢名启宸,夫人不必如此生疏,直接喊我启宸就好了。”

孟夏警铃大作,“谢公子还未及冠,算起来我比你大了快十岁,不如我唤你谢小郎?”

咻的一声,谢启宸仿佛被一箭穿心。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她在嫌他小?!他一点都不小!身高体长,天赋异禀。就算是年轻了些,可年轻正是优势啊,说明他健壮有力,貌美如花!

看到谢启宸的一双桃花眼都睁大了,孟夏坏心眼地又喊了一声:“谢小郎?”

谢启宸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称呼,一张俊脸都要扭曲了,“夫人,你还是喊我谢公子吧。”

“好的,谢公子。”逗完谢启宸,孟夏心满意足,打量起马车内部来。

嘶,谢启宸他家真的很有钱啊,虽然她对各种珍宝古玩不了解,但也能看出这辆马车华贵无比,里面很多东西一看就很贵。

别的不说,光是这辆马车就不凡。宽阔舒适,行驶起来颠簸感极弱,比她的马车好了太多太多。

这样的家庭,怎么可能愿意让他娶一个大了十岁、还带着两个孩子的寡妇呢。

就连他恐怕也是一时兴起,只是想玩玩吧。

谢启宸知道孟夏是在逗他,刚才表面上不甘不愿,心里可爽了。现在孟夏仍然是脸上含笑,他却感觉他们之间的距离更远了。

他想说什么,见孟夏已经闭目养神,只能将到嘴边的话咽下去,只静静地在心中临摹着她的面容。

谢启宸生在皇家,又是太子,各种各样的美人见得多了,其中不乏绝色佳人。孟夏虽然生得清丽,在美人堆里也只能泯然众人。但谢启宸就是觉得孟夏好看,处处都合他的心意,让他怎么看都看不厌。

靠着柔软的垫子,马车时不时轻微地颠簸,舒服得像在摇篮中,孟夏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时马车已经停了,她睡在马车的长塌上,身上还盖着一件外袍。

谢启宸正在泡茶,蒸腾的雾气中,他本就昳丽的眉眼越发美得惊人。

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视线,他笑道:“方才见夫人睡得香,没忍心打扰。庄子已经到了,马车外就是熊猫住的园子。”

看出孟夏的迫不及待,他轻笑一声,将一盏茶递了过来,“喝口茶,咱们便下马车吧。”

孟夏道了谢,接过饮了一口,然后便开心地下马车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竹园,里面种满了各种类型的竹子,风一吹过,竹叶沙沙作响。与此同时,孟夏还隐隐听到了熊猫兴奋的咩咩声。

隔着一段距离,孟夏能看到竹林深处那头芝麻汤圆正靠在竹子上,剥着竹笋大快朵颐,吃得香极了。

太可爱了!孟夏只觉得自己不能呼吸了。

见她开心,谢启宸也跟着笑了起来。看了许久,孟夏才恋恋不舍地回家了。

马车上,孟夏真心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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