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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6章

小说:

长安第一绝色

作者:

春风作笺

分类:

衍生同人

绾月醒来,仿佛睡在水里。

头顶还有颇为熟悉的嗓音,只是慢悠悠的,充满淡定的威胁。他很危险,绾月慌张睁开眼。

“醒了?”

陈绾月还没想好,一堆陌生的少年声音接连响起,欢快替她回答。

“绾妹妹醒了?睡得可安心?”

“啧,都口水飞流直下三千尺了,能不安心吗?”

“只可惜延清这如花似玉的脖颈,全是绾妹妹无私的赠予,延清呐,你就偷着乐吧。”

“......”

陈绾月意识到什么,登时精神起来,飞快起身,一脑袋撞上头顶硬邦邦的尖锐东西,但是不疼。

她抬头,才发现是二哥哥的下巴。

一个胖胖的鹅黄色少年跑到这边来,弯腰背着手,应景儿大声冲她笑道:“砰!欢迎绾妹妹来长安。”

还塞给了她一颗晶莹剔透的小珠子。

绾月茫然环视一圈,只见十来个俊朗大哥哥意气风发,风流倜傥,都比她身边的活阎王看着和善。此刻他们一齐做出猛抬头的动作,有的手里还提着玉壶,潇洒踩着凳子,却都发出同样的声音:“砰!”

他们在模仿韦延清下巴遭殃的那一刻,又都笑补了句。

“欢迎绾妹妹来长安找哥哥们!”

绾月手中的小珠子掉落,砸在了韦延清腿上。她抬头,发现二哥哥正意味深长地盯着她打量,浓黑如墨的锐利眸子,仿佛从她脸上窥到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些哥哥们,好看吗?”

陈绾月脸颊悄悄爬上红晕。

“......”

韦延清停下擦拭脖子上口水的动作,皱眉道:“别吓她,哭了我不管。”

“我们管~”

陈绾月终于惊恐不已,忙扯住韦延清腰带,她也只能下意识够到这么个好抓的了。韦延清拿开她的手,眼神微有警告。

“二哥哥......你真的把绾月卖了?”

韦延清:“......”

他觉得好笑,扔下帕子,没好气地问:“嗯,猜猜换了什么。”

小没良心的。

流了他一脖子的口水,都没扔她下去,还给她当枕头。

陈绾月眼眶红了,忧伤了一会儿,忽地想起他并不缺银子,抬头疑惑发问:“换了温泉?”

韦延清淡淡垂下眸子,眉梢不解:“什么温泉?”

“这个。”陈绾月伸出手,弱弱指向少年衣领的湿润,还有水光弥漫的脖颈,乖巧道,“二哥哥去泡温泉了。”

韦延清这是真没忍住,骂出声来:“你给我闭嘴。”

那个胖胖的少年直接笑翻在地,二楼雅间哄笑声直冲云霄,捶桌拍案,震得杯盘碟碗都飞将起来,好不闹腾。绾月把脑袋缩进毛茸茸的披风领子里。

崔琛先忍住了笑,好奇道:“延清,你这新来的小妹妹,不仅会找地方睡觉,还会说话,有趣有趣。”

韦延清没管他们,低头眼神很冷,难得长这么大,对一个人咬牙切齿了一回:“你的战利品,忘了?”

陈绾月已经从朦胧中清醒过来,当然明白他一身水是怎么弄的,当即在他腿上坐好,乖乖仰头看着他,眨眼睛,眉眼弯弯。

二哥哥不会跟她计较的。

但是,“二哥哥,祖母呢?”

“你倒会找靠山。”韦延清把人儿抱在一旁的凳上,见小姑娘脚不着地,还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觉好笑几分,将自己的凳子往她那边挪了挪。

他极为敷衍地解释了句:“带你出来玩儿,你的靠山同意了。”

陈绾月只是点点头,看上去很相信他说的话。

“想吃什么自己拿。”韦延清说完,长久没听见声,侧眸一瞧,小姑娘坐着一动不动,像是拘谨。

他随便饮了杯热酒,拿过一副清过的新碗筷,适逢崔琛看这边半晌后搭话,韦延清淡声回应了句,伸手将适量容易消受的甜食搁在绾月面前。

换作谁被弄得满身口水,都不会脸色好看。但小孩儿心灵都比较脆弱,韦延清便从没表现在脸上。

那个胖胖的少年叫钱乙,起身盛了碗汤递过来。韦延清接住,也搁在她面前。陈绾月甜甜一笑,“谢谢哥哥。”

钱乙捂着心口,浮夸坐下。

韦延清抽出空,冷笑:“叫你来是吃饭的,不是认哥哥的。”

是谁给她当了那么久的靠背?

是谁被兄弟嘲笑了一个时辰的“喜当爹”?

又是谁不嫌弃那泼天幼稚的口水?

当然,这都是他咎由自取。

也不知她怎么长的,难道是牙还没长全?韦延清并没多想,只是思及这小姑娘过往日子没那么好过,身体发育也不好,牙齿没长全倒不是没可能,故暗自认真考虑了下。

该如何,不伤她自尊心地,找个大夫给瞧瞧?

趁她年小,好治,倒没坏处。

既做了她的哥哥,对这位妹妹上心些也不奇怪。

旁边在喊,陈绾月吃着糯米糕,见身边那人似无所觉,还在出神,便纠结两瞬,小心翼翼扯了扯韦延清的衣袖。

“二锅锅,有银喊你。”

韦延清视线重新聚焦,侧头睨向表情真诚、抱着糯米糕在吃的陈绾月,仿佛在沉思。半晌,他皱眉,回头和方才喊他那人闲聊:“小孩儿都是这般善变?”

“前一刻还讨厌我讨厌得要死,下一刻便说喜欢我,真难伺候,跟个娇气包似的。”

娇气包还在乖乖吃糯米糕:“......”

吼,以为她听不到喔。

那少年喷笑出来,似是瞧见陈绾月一言难尽的小表情,心地一软,好心提醒对自己毫不怀疑的韦延清:“延清兄听错了,绾妹妹说的是,有人喊你。”

......

京鉴馆以歌舞为名,是京城大户子弟少年时的必去之地。

对此,崔琛和钱乙他们醉后笑驳:“若有天仙洞,云母塔,珠粉便是在夜里也可燃火为光。若有桃园结,一世雄,三杯兄弟酒喝到晚年也嫌少。何需京城子弟?又何论少年时?”

京鉴馆的掌柜叫长生,一袭素衣长袍挂葫芦,布鞋沾满黄泥,他自己倒说这是天上云泥,偏不肯洗去。

来这里聚的,多半有权有势,一开始并非没有不嫌他鞋底脏乱的,毕竟与红楼美人极不相配。

只来得多了,清楚长生的为人,一群大老爷们儿也不大在意他脚底有无黄泥了。

掌柜的年近三十,桃花眼下一道浅疤。又有一头披背长发,用梅花结揪起一半在脑后。俊俏风流,若非装束奇葩,必然也是一位翩翩公子。

今夜的京鉴馆元宵气氛还未过去,仍是高朋满座。

长生靠站在二楼,环臂四处闲看。按照他所画草图搭造的馆内景象光彩夺目。一到五楼是凌空的,中央架起一座飞云亭。

那四个衣着华丽的绝色美人儿也正如他意,此刻在直通飞云亭的四座拱桥上弹奏琵琶、吹演管弦、跳转惊鸿、抛洒彩头。

红翠幕不知垂了几百匹,珍粉彩墨也不知用了多少金银。他只管画,呈现出来的,只要有一池莲花戏台,绘染诡谲的空中亭阁,珠玉叮当的攻心美人,以及足够容纳京鉴馆所有形形色色贵客的盛筵,便好。

他就是要,在最繁华的京城中央,打造一座出世仙阁。

二楼视野最佳,能看到握紧红绸飞上飞下的敦煌仙殊,也最能听清京鉴馆一众权红之家的欢呼。

长生眯了眯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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