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倾盆,璇玑和公子景躲在一处干燥的树洞里,生火烤衣服。
两人本想趁着城门还未关闭,抓紧时间入城,谁知途中就下起了暴雨,他们又没有带伞,直接浇成了落汤鸡。
幸好公子景找到一个树洞,不然两人连过夜都成了难题。
篝火噼啪燃烧着,外面雨水淅淅沥沥,打在树叶上声如鼓瑟,少女以手拖颐,浓密的羽玉眉微微蹙着,她的目光似是凝聚在虚空里的某一处,看透明的雨珠将天地连成朦胧的一线。
但其实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一直在想刺杀的事。
到底是谁想要她和公子景的性命?
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阻止他们追查狼患吗?如果赵大没有骗自己,鬼市的拍卖场是否就是狼患的起点?
一个又一个的谜题接踵而至,璇玑越想越心烦意乱。
她回过头,想和公子景讨论一二,谁知刚触碰到公子景的手,便听见公子景“嘶”得抽了口凉气。
“啊,你的肩膀!”她留意到他肩上的一缕血色,惊呼出声。
哪怕伤口包扎过,但鲜血已经染红了绷带。
公子景摇头,捂住肩头的创伤:“没事,一点皮外伤而已。”
话虽如此,他唇色苍白,声音也比平常低了几分。
“什么小伤,赶紧涂药!”璇玑不由分说,直接扒掉了他的外袍,又取出随身携带的金疮药,小心翼翼地给他涂抹伤口。
公子景抬起眼眸,跳动的篝火里,只见少女神色专注,眼眸微垂,卷而翘的睫毛,像是风里轻轻翕动的蝶翼。
有记忆以来,这应该是他第一次在她面前袒露躯体。
树洞里是如此寂静,寂静得仿佛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好了。”璇玑将剩余的药膏收起来,用力撕下自己的一片衣角后,给公子景包扎好——幸好这次出行她为了应对狼群,提前随身携带了金疮药,不然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公子景重新穿好外袍,璇玑留意到少年双颊有不正常的红晕,方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刚刚的动作,对于一个古代男子而言,可能有些……
越界了。
她暗自汗颜。
话说回来,景的身材……
好白,好大,好粉。
虽然景是贵族公子出身,但该结实的地方很结实,该棱角分明的地方,腹肌线条清晰犹如刀刻,也不知道摸起来手感如何……
她被自己突如其来的念头给惊到,赶紧晃晃脑袋,将乱七八糟的想法赶出去,视线却又不受控制地向他身上瞟。
可惜了,干嘛穿衣服这么快呢!
迟早都是她的人,多看几眼又不会少块肉!
或许是少女的目光过于直白炽热,公子景轻轻咳了一声,微微敛着眸,纤长的睫毛搭落,在眼睑下投出两片小小的阴影,然而,他从脸颊到耳垂都是红的,如饮过烈酒。
璇玑觉得自己得说点什么打破僵局。
小说里不是都写了嘛,孤男寡女,树洞躲雨,燃烧的篝火噼里啪啦,暖黄的光晕给男女主的轮廓都镀着一层金边,简直不要太适合推心置腹,你侬我侬,排忧解难解衣宽带……
咳咳,扯远了。
璇玑决定借这个机会,好好和公子景谈一谈两人的婚事。
婚约里写的是他们十六岁大婚,距离这个时间,还剩不到一年半。
她其实想知道公子景真正的想法。
虽然是古代,但璇玑壳子里装着的依旧是个现代人的灵魂,她还是希望自己的初婚是和丈夫心意相通的。
如果心意不相通,那……
她只能换个丈夫了。
所以璇玑清了清嗓子,试探着问了一句:
“景,如果我们没有订婚的话,你有想过,会迎娶谁吗?”
说完她就后悔了,两人订婚的时候才三四岁大,三四岁的小孩能知道什么啊!
这该死的嘴,一开口就暴露自己毫无经验的事。
公子景先是一怔,后来浅浅一笑,反问她:“你呢?”
璇玑老老实实:“没想过。我甚至都不知道成亲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总觉得成亲以后不会很自在。”
她低叹口气:“我……其实有点怕。”
她一个恋爱都没好好谈过的人,上来就是娃娃亲,若非公子景各方面都很不错,两人又朝夕相处了这么些年,不然她像前世看过的那些小说里写的那样,逃婚、悔婚都不是不可能。
面对璇玑的忐忑,公子景轻轻握住她的手,道:
“我也怕过。寻常男子是娶妻,而我……”
他弯了弯唇,道:“我算是嫁进紫宸宫。”
璇玑哑然。
然而转念一想,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
齐王如今三十出头,除了公子景以外,并无其他子嗣,因而两人成婚之后,只要齐王殡天,整个齐国的封地,都会彻底并入兆朝。
公子景以齐国的广袤封地为嫁,而她又何尝不是以江山社稷为聘?
他们的出身和阶级,都决定了两人根本没得选。
就在璇玑神思逸飞之际,忽然听公子景缓声道:
“但能在宫里遇到殿下,我很高兴。”
她不由得轻轻抬眸,正对上少年一双漂亮的柳叶眼。
“来紫宸宫的这些年,我记忆里所有重要的日子,几乎都是和殿下一同度过的。”他静静说着,“还记得我刚来紫宸宫的第一年除夕夜,因为远离家乡与亲人,我独自躲在瑶华池边伤心,殿下却找到我,陪着我一起看完新年第一场烟花。”
他弯了弯唇,无声地笑笑:“殿下当时还信誓旦旦地向我承诺——若得金屋,当许以君。”
彼时火树银花不夜天,瑶华池里浮光跃金,水边的女孩儿一双眼眸清澈得能照见他的人影。
自此,永生难忘。
“没想到这件事你也记得。”璇玑有些不好意思。
公子景不知道,自己那会纯粹是逗他玩。
当时她在瑶华池畔,看见双眼通红的俊秀男童,想起自己前世看过的野史,决定仿照历史上某个有名的大猪蹄子,来一波性别对转版本的金屋藏娇。
但……大猪蹄子的话是真的很好用啊!
杀伤力百分百!
从那天起,公子景就成了璇玑的头号跟班。基本上璇玑想做什么,他都有求必应。
公子景继续道:“还有北疆风炎部的使臣来觐见那次,风炎部的大君希望我能作为质子,前往北疆保证兆朝与北疆的盟约,也是殿下第一个站出来,反对此事。”
他垂下眼眸:“虽然知道陛下不会同意,可是当时殿下能愿意为景站出来,景不胜感激。”
璇玑更加不好意思了。
她之所以强烈反对,一方面是因为公子景是齐王唯一的儿子,但凡她母皇敢将公子景送到北疆,齐王就敢带着郡兵打到天耀城。另一方面,公子景是她在紫宸宫里唯一的玩伴,即便两人没有婚约,他也是她最好的朋友,于情于理,她都不忍心他去北疆那么个鬼地方。
坦诚来说,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后,璇玑……
还是很害怕孤独的。
璇玑的羞赧里,公子景静静说着:
“虽然殿下也许都忘记了,但和殿下有关的很多事情,我都记得一清二楚。我知道太元新政后,很多人觉得殿下不堪大用,可于景而言,无论殿下如何,景此生此世的妻子,只有殿下一人。”
少年眼珠乌黑,在篝火的映照里,像是黑曜石般闪烁着熠熠的光,他一字一句轻声道:
“所以我希望,不管发生什么,殿下都能高兴。”
“哪怕……”他的语声蓦然低下来,“以后殿下身边,还会有其他人。”
璇玑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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