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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辞行

小说:

二殿下为何这样

作者:

吴江夜雨

分类:

现代言情

已经一连几日没有卷宗和账本送来,林知数明白,李克柔在应天的差事就要办完了。

这天早上,她带好面纱,顺着秦淮河一路走到夫子庙旁的商业街上,掀开面纱谨慎地四处张望了一番,闪身钻进了人潮涌动的驿站。

过了半刻,她把一封信揣进外套前襟,走出驿站,又拐进了一间成衣店。

上次结巴伙计叫马车送她来时,店里挂着一件水红绫子比甲,是林知数在无锡从未见过的绣工款式。她知道春娟一向喜欢颜色鲜亮的衣服,因此她一见到这件比甲,就打算在临走时买下来给春娟带回去。

除此之外,她又挑了一些上好的布料,有适合男子的藏青色、靛蓝色,又有适合女子的水蓝色、藕荷色,一并买下,打算带回去送给小奚、田四维和他的家眷,还有县衙里的熟人。

挑拣了大半天,回到客栈,刚一走进大门,结巴伙计就赶忙迎上来,抢过林知数怀抱的衣裳布匹,向她房间走去,口中念叨着:“哎……哎哟,我的姑奶奶,你买了这么多东西,怎的……怎的不让小人派马车去接呢……少爷知道了,怕是得骂我呢。”

“那咱们就别让他知道。我也是突发奇想去逛街,看到喜欢的就买回来了。”

林知数瞧见有适合男子衣衫的深色布匹从衣物中露出一角,连忙上手掩好。

回到房中,她取出信封打开,是小奚的来信。

信中讲,在林知数离开后,他担心赵举人会来找他麻烦,很是担惊受怕了几日,却不成想,没过一段时间便传来赵举人的女儿诞下孩子的消息。原来那姑娘与别人私定终身,有了身孕,因此急需一个年轻男子入赘顶包,以挽救闺中名声。

小奚在无锡城无亲无故,本就是个绝佳人选,又正在念书备考,眼前有大好前程,因此被赵举人选中,一定要抢回家让他做上门女婿不可。现如今真相大白,赵府名声扫地,听说正谋划着离开无锡,到外地捐个官。这样一来,小奚的危险处境已经完全解除了。

林知数看罢,长舒一口气,这些天来提心吊胆的愁郁尽数化为乌有,便不由得开始同情起那赵举人的女儿来。

想来逼婚只是赵举人的个人意愿,那赵姑娘既然与旁人私定终身,又怎会愿意与毫无感情的小奚硬凑成半路夫妻呢?定然也受到了赵举人的威逼,现如今全无锡城都知道了她未婚产子的事情,她在家里的日子只怕会更加难过了。

林知数暗暗叹了口气,看到信纸最后还有一段,仍然是小奚的字迹,口吻却完全不同。是春娟!

春娟先是抱怨她,明明之前说不出一个月就回来,现下人呢?这个诓人不打草稿的小妮子!又说柿子已经熟透了,她从哥哥嫂子家拿了一些,每个都像饭碗那么大,颜色像灯笼那么红,吃起来像蜜糖那么甜,就放在林知数床头的茶几上,再不回去就要坏了。

林知数不禁笑出声来,她想象着春娟把柿子兜在衣襟里,吵吵嚷嚷地跳过县衙的门槛,一路小跑,把柿子摆在床头上,然后苦闷地盯着自己空荡荡的床铺的样子。想到这里,她有些伤感地叹了口气。

她又想到,小奚在写段话的时候定是被春娟折磨得够呛。春娟一定会怀疑地盯着写好的信纸,质问小奚究竟有没有一字一句地记下自己的话,有没有把柿子究竟有多好吃尽数描写出来,因为“我把得小林子给馋回来!”春娟一定会这样说。

林知数的眼底渐渐湿润了,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回到无锡。冬天就要来了,她要跟她的朋友们在一起,度过一个平平安安、热热闹闹的冬天。

她正想照往常那样烧掉信纸,刚打燃火柴又熄灭,心里万分不舍地重读了一遍,最终决定将这信纸留下,夹在自己的床褥中间,仅仅把信封烧掉了。

做完这一切,她便出门在枫林阁定了席面,并嘱咐结巴伙计递消息给李克柔,约他今晚在枫林阁用饭。

她要与他将话说开,她要回无锡了。

林知数不觉得李克柔会困住她,毕竟她已三番五次地向他暗示自己要回乡安定下来的意愿,今晚只是敞亮地把话挑明白,敲定下离开的日子罢了。至于他前次脑子不清醒时说的什么“等到了京城”云云,都是被姜松一事刺激出的忘形言语,待他情绪冷静下来,自然就意识到自己的失言。

傍晚,枫林阁。

林知数带着包裹推开临河雅间时,李克柔已经在里面落座了。他今日身着月白色厚缎漳绒的袍衫,袖口和领口处皆绣有暗纹,显出一身低调的富贵之气。想必是近来差事不忙,他的脸色也好了些许,不似之前那般苍白瘦削。

她之前从未见李克柔穿浅色衣衫,不禁新奇地多看了两眼。李克柔见她眼神流连在自己身上,矜贵地一笑:“好大胆,怎的,没见过本王?”

“之前没见过殿下穿浅色的。”林知数坦诚道。

“那你看,本王穿深色的好,还是穿浅色的好?”李克柔笑道。

林知数低头强忍着笑意,两个月前她第一次见到李克柔时,那传闻中的阎王煞星冷若冰霜地训话的场面还历历在目,哪里能想到有一天此人会问自己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好看!这一番相处下来,他在她心中已是完全变了一个样子,不知道世间能有几人见他这样调笑放松的一面。

一阵思绪划过,她抬起头来,由衷赞叹道:“殿下天人眉宇,英俊潇洒,无论穿什么颜色都是世间罕见的绝色。但若认真论起来,还是穿浅色的更显俊逸。”

说着将自己带过来的包裹打开,里面竟是一件靛青色的男士长衫,那衣衫甚长,衣襟却甚窄,一看便是为高挑清瘦的男子所制。

林知数将长衫递到李克柔面前道:“殿下的恩情,我只怕这辈子都难以偿还,便一直在想如何表达心意,这是我为殿下缝制的衣裳。上次见您那件靛青色的衣裳脏了,就挑了一匹同样颜色的布料,希望殿下不要嫌弃。”

李克柔知道她说的是那日姜松印上的血手印。他还以为当晚灯火昏暗,林知数没有看到血手印,原来她看到了,但没有丝毫惊慌,还暗自记下来了。

他接过那件男士长衫,伸出手轻轻抚摸布料,又将衣服抖开上下看了看,心中惊喜万分,强行定了定神,故作镇定道:“嗯,本王很喜欢,你做了多久?”说着用手指抚过领口密密麻麻的针脚,想着林知数在那间客栈房间里,深夜的烛火下,抿着嘴认真穿针引线的样子,心里更是柔软成一片。

林知数见他触摸针脚,便道:“殿下说过,我的手是给您打算盘的,别给针扎坏了。所以我是看您这几日在应天的差事办得差不多了,才开始缝制的。我怕耽误差事呢。”

见自己平常的一句话她都能记在心里,李克柔心里熨帖无比,却故意正色道:“真的没扎到么?伸手,我看看。”

林知数不疑有他,将十根手指整整齐齐摆在他眼前。

李克柔将手中衣裳放在一边,逐个抚摸她那带着薄茧的修长手指。林知数不禁暗自腹诽:这人也太爱研究她手指了,动不动就去摸茧子,还要检查有没有被针扎,大概是真把自己划为他的所属物了,这样霸道!

“欸,殿下,痒……”林知数的手指不由自主地一缩,原来是李克柔的指尖碰到了她的手心的痒痒肉。他动作一顿,自得地一笑,拉她在身侧坐下,终于放过她手指,叫门口的小二道:“上菜开席吧。”

此时的应天城已是华灯初上,望不到尽头的灯笼沿秦淮河岸次第亮起,照亮两旁建筑的飞檐轮廓,市井喧嚣之声不住地从雅间窗口传来。

李克柔一边给林知数布菜,一边道:“大概十日后我们就启程回京。除姜松之外,我的近卫中还有内鬼,暂时皆不可信,我让他们从陆路自行返回,你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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