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霖和商河星两人也不知道在做什么,但我突然又觉得他们关系应该还挺不错的。
因为从出院之后,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打起来。
果然,我们该说理性人绝佳的控制力真的非常人能及。
要是有人在我背后捅一刀,也不用说他是不是真的为了我好,或者真的有苦衷。可在好好商量前,总得让我先揍对方泄愤吧?
一是,这有来有回,对方才相信你真的可能会原谅自己的。对不对?
二,也是最关键的,你背不疼吗?
三,也是测试对方的忠诚度。
他要是因为自己被打,被打得疼了,反而开始生我的气,那就是对方压根心不诚,这人就不能处。
综上,我觉得傅霖和商河星在经历这件事之后,估计即使表面上依旧上会针锋相对,实际上他们会变成彼此生活中最不可分割的默契好友。
两个孤独的灵魂最终互为可降解的DNA样本,变成彼此可分析可理解的“材料”,并找到最根本的完整性。
这种看似有条件前置的命运,其实谁也说不清这是不是宿命中的一环。
我真为这两个人欣慰,非常期待他们回到现世的日子。
感慨完之余,因为我也没有收到后续的电话,所以我在把尸检报告填完之后,又开始在网络上搜索「VITA」的相关词条。
既然现在人都回来了,是时候得推进剧情进度,让他们早点结束这个游戏任务了。
目前经历的案子都在反复出现「VITA」这个词。
按照侦探守则或者说契诃夫之枪的要求,他们要解决的事情也会与「VITA」相关。
在第一案漫画中,我记得就有弹幕在分析「VITA」的含义,如果排除它本身是英文缩写,那么它很可能就是「生命」的意思,正好与Anubis的意思相反。如果上升到我们一开始提到的,我们Anubis其实有信奉的神明,那么VITA中还有「科技」的意思。
所以这就得猜作者是追求的是萨特的存在主义,还是尼采提出的虚无主义?
目前给出的信息过于少了。
第一案知道VITA的成员有一种个人主义的随意感?毕竟,谁会在一个女尸身上放纸条?不说这个死者并没有很深的社会背景,且放置纸条的人也不见得真的了解真相。
第二案从唐栗的身份
背景可知,VITA确实是一个组织,而并非只是单纯的个人活动名号,而组织的性质不明,是以谋求权利和金钱的恐怖组织?还是有其他追求的不法组织,完全不得而知?
按照这种速度,这个大案起码要有小半年才会有个眉目。
侦查速度可能会很花时间。不过,侦探游戏的优点就在于,玩家只要找到真相,找到真正的凶手或者幕后黑手,整个游戏就会结束。后续故事到底怎么发展?比如说法庭上的确认罪行?受害者的余生,牵扯到这个故事的人们的余生如何,那就不归玩家负责。
我只要协助他们调查整个城市秘密是什么就可以了。
帮他们推推进度……
之前两个人没见面,还没有一个定数,我认为,没必要太早,就开始进行调查,反而容易横生枝节。
现在时机到了。
如果顺利的话,我希望从现在的案子引导他们开始调查幕后组织VITA。
这么想着,我又拿出手机,和我们的郑女士以及黎爸爸约午餐见面。
*
我爸我妈休息时间是一点钟。
我们休息排班是轮流的,这样能保证整个部门在午休过程中,办公室随时有人。我之前就有想过一块吃午饭的。可是我的休息时间是12点,再加上刚到部门,正得是和部门老师和前辈们要搞好关系的时候,所以我当时也没有和我爸我妈吃得上饭。
我今天特地和前辈换了一下休息时间。
我们中午在餐厅搞了挂面,菜码搞了三样,茄子土豆肉酱,番茄炒鸡蛋和丝瓜炒虾仁。
我妈头发用发夹卡着,见我吃饭的时候头发散下来,问我要不要发夹。
她有黑色的。
我之前没有遇到同龄段的熟人前,在餐厅吃饭都是没有偶像包袱的。毕竟从小在这里吃饭,我做过什么蠢事或者糗事,包括换牙期吃饭掉牙,老前辈们都记得很清楚。我还记得,詹主任比我还晚到鉴定中心八年,他刚到的时候,还有人故意整他,说我是鉴定中心的老前辈,重量级干部,每次吃饭前都要和我打招呼,请教条还要我签字。老前辈他们每次都会因为我的配合,多给我一颗糖。直到他看到我跟我爸我妈扒饭,他才恍惚间知道了些什么。
后来谁也没有想到,他成了我老师。
我很想要,但是我每次做这种事的时候,背后总有一个商河星。
我就是刘海散下来
而已。
于是,我坚强地说道:“没事。”
我爸也跟着扫了我一眼头发,劝道:“你要不就剪了吧,头发是有点长了。在实验台拿把剪刀。”
其实我这种头发长度是刚刚好的,不会落肩,也不会很难梳理。可是剪短之后,我的头发容易硬,也容易翘,反而不好打理。我不太喜欢用发蜡这种东西。头发长长之后,反而会软一些,也好管。
所以我再次拒绝了。
我爸就给我的挂面里面倒一堆番茄炒鸡蛋,直到鸡蛋都高过碗沿。我妈也跟着说道:“听说你们接了一个挺有趣的案子,说鹦鹉**了。”
我爸也听说了,一听还乐,“我还以为是鹦鹉目击了凶案过程,要么指认凶手,要么学死者的遗言,结果说是鹦鹉自己**,死法还是一氧化碳**。这凶手还真是有意思,得查查学历。”
我妈也跟着嘴毒两句,“要么是死者家里有野营用的瓦斯炉,开关口还有啃咬的痕迹,或者是车子空调的开关上面有鸟啃咬的痕迹。这个凶手还真的是不愿意动脑筋。”
他们说完,还要跟我验证他们的想法是不是对的。
会这么想,主要是1899年纽约也出过这么一例,宠物鹦鹉杀死美国千金大小姐。不过这起案子也不是有人恶意利用鹦鹉天生爱啃咬的习性,而是鹦鹉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喙也跟着生长,导致它总是啃咬室内物品,主人没有多加管教导致的悲剧。
以前犯罪学课本中,这个鹦鹉**案也是「动物习性**」的经典案例。对他们来说,一看到关键词「鹦鹉」和「一氧化碳」**,我们会很容易第一反应就得到思路。就像是做数学题「1+2+……+98+99+100」的时候,因为知道数学家高斯的故事,所以可以直接得到5050的答案是差不多的。
小庄他们用的新教材,没有这方面的案例,多的是「释放毒蛇等猛兽咬人」、「训练犬类对目标进行攻击」等。
因为这类利用动物**,多的是想**性。
毒蛇等猛兽容易制造出意外的思维定势已经根深蒂固。而狗这类动物很聪明,能学到的东西太多了,容易牵扯到刑侦调查的盲区,所以利用这一点,也可以**性的假象。
因此,利用鸟类的天性**的手法也慢慢地被淘汰掉。
一是因为鸟类的天性已经被养宠家庭熟知,也有很好的了解和
纠正所以如果它已经和人类生活了一段时间出现了反常行动肯定会有所怀疑。二是鸟类可被训练的方向和领域也有限很容易被预测。
可以说鹦鹉**这个案例被撤下来是因为现在的人很少会犯这种傻事。
而依旧利用这种方法**很显然是那个人以为没有被摆在台面上属于大家不知道的知识盲区没想到这个方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