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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常

小说:

见刀(穿书)

作者:

不终朝

分类:

穿越架空

破冰后的初春,街头熙攘。

红衣刀客逆人群而上,在路边一名白白瘦瘦的书生面前站定。

“就是你啊?”

书生木讷的点点头,举起手中的白包子,“你的呢?”

刀客不耐烦的叹了口气,将手中白包子飞镖一般甩到他怀中,“谁的烂主意,用什么接头暗号不好,偏要选包子。”

书生吃痛扶着胸口,又咬了一口包子,“大侠,包子无过啊,你不喜欢包子?”

“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

“金子银子。”

“金子银子也是用来买包子吃的。”

佟十方确认了,眼前这货果然就是个铁憨憨。

三日前,佟十方正在睡春秋大梦,忽从睡梦惊觉,只听窗外一声尖利的空鸣,随即一只长箭破窗而入。

她近乎是条件反射的提刀翻身下床,横刀劈出,将箭斩断。

那断箭上掉落两样东西,一封委托函和一包定金。

函上要她在三月初七到扬州城的集市上找一个白憨白憨的读书人,将此人护送至千里之外的雁门关。

定金是一大坨金叶子,她放在手中掂量,很沉,心猜这个射箭的人功夫斐然。

佟十方是江湖中的大侠,活着向来没有远大理想,最喜欢干的事就是赚钱,然后拿钱去买胭脂水粉香膏和各种首饰头簪。

她长得挺美,还挺臭美。

按照她个人的愿望,是希望做个山姿佚貌,谁看一眼都浑身发抖的天下第一美人,被万千男性所仰慕憧憬的那种。

可惜她刀技太好,武功太瓷实,一不小心就被江湖盟推上江湖刀剑榜,一不小心就入了前五,又一个不小心就升攀升到了榜二。

偏偏常年稳居榜一的高手崔隐不知所踪,已经很久没在江湖上出没,大家都说他已经死了。

也就是说,佟十方现在是名义上的第二,实际上的第一。

太美的女人总是受人欢迎,但太美又太强的姑娘就未必了。

现在任谁听到佟十方这个名字,第一反应都不是大美女,而是大侠客。

她很沮丧。

这称谓与她的心理预期严重不符。

“大侠,大侠。”白憨书生跟在她身后小跑,“等一下我。”

佟十方仍健步如飞,回头瞄他一眼,“你背上竹排里装着什么?”

“这些都是我的书,有《论语》《中庸》《史记》《司马法》还有《周易》《六韬》……”

“打住,我不想听,你远去雁门关还带这些累赘?”

“累赘?这怎么是累赘呢,这是小生的灵魂食粮……等一下,雁门关?”书生猛然站住,“不是说送我去白鹿书院吗?”

二人已走到驻马店门外,佟十方目光急速扫去,抬手指向角落里两匹瘦骨嶙峋的不良小马。

“四十两,俩。”

掌柜抬起两只手,“七十两,俩。”

“三十五。”

“六十五。”

“二十。”

“等等!”掌柜挥手,“我服了,四十牵走!”

佟十方对自己通古今的砍价技巧十分得意,速速牵下两匹马,从店中出来才对书生道:“看来那人骗诓了你,我还想打听一下,是谁委托我来护送你的?”

书生道:“我想是我先生,因为是他引荐我前去白鹿书院进修的,他还说途中危机四伏,会给我安排了一个大侠专门护送我出行。”

佟十方翻身上马,继续问:“你先生是不是十分富不富有?还会点武功?”

“嗯,他是个大豪绅,也会使弩和弓,我们书院有教这个。”书生转念一想,“大侠,我们会不会是认错了,要么我再去路边等等?”

“你知道白鹿书院在哪啊?”

“不知道。”

“那就是了,白鹿书院大概就在雁门关,他既是要护送你,必然是你有仇家,不便透露此去行迹,所以用雁门关替代了。”她弯腰一把提起书生的粗布裤腰,将他丢上另一匹马,“我说是你就是你,本大侠不会认错。”

“为何?”

“你先生送来的函里说:此人头大皮白面憨,我来之前已经把扬州城转了个遍,遍地找不到第二个比你更憨的,头比你更大的了。”

那书生挠头憨笑,“我们读书人一向一身正气,大侠在江湖上行侠,我们在书卷里仗义,自然气度不同凡响。”

佟十方把眼珠子斜上天。

读书果然会把脑子读坏,人话都听不懂了。

“废话别多,先把骑马学会了。”话罢她用刀背拍了一下他的马屁股,小马如箭窜了出去,书生大叫一声趴下身四肢紧紧卡在马腹上。

其实佟十方不知道雁门关怎么走,但这无伤大雅,她又不着急。

她得先在扬州城逛个一天半日的,置办一些装备。

路过一家名满扬州城的胭脂铺,她立刻跳马入店,奋力钻进憧憧人群,用脑袋把人群分流开,移步到了柜前,二话不说就和人抢胭脂,夺口脂。

明明都是红色,可但凡颜色有点不同的,她就抢。

她的原则是:屯货得狠。

书生抱着怀中的书跌跌撞撞紧跟其后,一会儿踩一下那只脚,一会儿踩一下这只脚,走哪儿哪儿就是哀嚎阵阵。

好不容易挤到佟十方身后,只见她忽然转过身来,脸上涂的红一块紫一块,嘴巴上也是五花八门。

“来的正好,帮我瞧瞧哪个颜色好看。”

“单看哪一个色都好看,但是这样混在一起就感觉你有什么大病。”

“我问你就是我的错。” 佟十方冷笑一声,立刻转头对掌柜的喊:“结账!”

她揣了个满怀得意洋洋出了门,立刻又拐了弯去隔壁巷弄制备了几套五颜六色的衣衫,几只明晃晃的梳篦发簪,几枚贵气逼人的戒指,以及一个披风一个斗笠一条面纱。

逼近午时,二人才得以跳上马背,缓缓向城外去。

佟十方开始慢慢悠悠抹那些胭脂水粉和香膏,又一件件穿戴金银首饰,末了把面纱斗笠披风一戴,遮的严严实实。

书生不懂,挠头问:“大侠为什么要戴斗笠面纱?”

“头顶那么大太阳,没有斗笠会晒黑的,这么大风沙,不戴面纱皮肤会变粗,懂吗?”

“既然要遮的这么严丝合缝,干嘛还作那些穿戴?”

“本美人戴上只管自己心情愉悦,谁管你们看不看的见?”

二人说话间出了扬州城,慢悠悠往远处山明水秀中去。

走着走着,便见迎面走来一老妇,杵着一直木头拐杖,晃晃悠悠走来,恰在双方靠近时,老妇突然往马前侧跑来,就势一躺。

佟十方的马受惊扬起前蹄,十方则掌推马背,脚踏马镫,借势向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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