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后和养猪员好上了[七零]》小说免费阅读 ggds.cc
身旁人的动作并不隐秘,林佩玉面无表情地摩挲着碗壁,心里委屈涌了上来。
她被嫌弃了,昨晚言辞拒绝的是他,躲避退让的也是他,而她好端端坐在这里也能被当成瘟病一样避开,真是绝情。
那些温情的画面难道都是她无中生有捏造出来的吗,她一厢情愿到让这个男人避之不及。
可笑。
林佩玉心里情绪起伏着,面上还是清清淡淡没什么表情,但只有阮明暄看她手指泛红使了几分力气。
他微侧着脸,从马志强那里收回盘旋已久的打量视线,这一个不过如此的乡下村民,竟然会引起阮佩玉这样强烈的情绪,今晨把他错认成别人的主角就是这个人。
他的眼底露出几分若有所思。
他想错了,不是人家觊觎他的妹妹,这闹别扭的方式分明是互相有情。
而他在里头制造了一点误会,把两人关系推开,推开的距离就像是此刻两人之间隔开的空一样,生了嫌隙。
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阮明暄感受到林佩玉靠近的身躯,哪怕只是紧紧挨着,也让他嘴角微微勾起。
对比着左边两人之间人为拉来的隔阂,他又生出一丝好笑来,这是小孩子家过家家吗,我和你不好,我就离你远一点。
幼稚。
喜酒是在傍晚的五点十八分开始,加了填补空缺的马志强这个人,这桌子人就齐了,主人家见都坐好了,给帮厨的人打了声招呼开始上菜。
圆桌上摆放着的是凉拌菜,大冬天里中看不中吃。
新上的菜都是冒着热气的硬菜,一盘接着一盘上,黄豆炖猪脚、红烧鱼、土豆炖鸡块……每一道菜都是农村难见的肉菜,全是硬菜,惹眼得很。
林佩玉和马志强中间的空处,正好供着人家上菜,再好不过。
一盘盘菜上来,马建国作为这一桌子上最有话语权的人,举起碗开了口,“来来来,大喜的日子,人都齐了,大家别愣着,吃酒吃菜。”
马建国举了酒碗,大家都站了起来倒了一点共饮,大伙儿不管心里咋样,也都给了面子笑着开了筷子,吃菜吃肉。
别看这户人家平常抠抠搜搜,但这场婚宴的饭菜是真的置办的不错,肉都占了大半,是今年吃到的最有面子里子的酒席了。
马建国一口肉一口肉的往嘴里送,也不忘喝几口酒溜溜缝,他脸上喜气洋洋,酒意上了脸,红彤彤的跟猪肝色一样,畅快得很。
最近小马村里都是好事,他该办的事情都办的顺畅,也碰上了聊的来的阮同志,尤其是他给提供的拖拉机厂报废旧机器的消息,正撞在他的心上。
他是越看越顺眼,这样脑子灵活的人才要是留在他们小马村该多好,哪怕事还没成,他也念他的情。
只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人家前途无量哪里能耗在他们这个乡下。
看看人家多关爱妹子,一个劲地给夹好吃的,还跟他们村里人不一样,不拿筷子尖尖反而掉了个个,拿筷子屁股夹菜。
没一会儿小林同志的碗上都堆起了尖尖。
实在是兄妹情深啊。
马建国打了个嗝,酒精透过喉咙再出来携带着一股臭味,喷在阮明暄的鼻息旁。
他面不改色仍旧微笑着夹着饭菜给林佩玉,和别人往肉菜上夹相反,他更倾向那些清淡的菜。
他的记忆里,自个儿妹妹吃食上有点挑剔,从来不青睐油腻腻的肉类,也不喜欢刺多的鱼类,只喜欢一点爽口的菜肴,蔬菜偏多。
他夹了一筷子,看着没有胃口拿着筷子数饭粒吃的妹妹,想了想又多夹了一筷子鸡块,太瘦了也是需要肉来补补的。
可堆尖的菜并不合她的胃口,相比菜她更喜欢咬筷子。
阮明暄眉眼不耐。
“吃饭,别咬筷子。”
林佩玉听着耳边轻轻的斥责,松开牙齿,往嘴里送了一口饭,默不作声咀嚼着。
马志强也是食不下咽,最喜欢的大肘子也咽不下去,他面前离的最近的是一盘木耳拌粉丝的凉菜,夹了一筷子吃的嘴巴里冷,心里头更冷。
他低着头吸着粉丝,耳朵里也听着旁边的动静。
那一句句亲昵的提醒,他只觉得难堪。
有什么比当着他的面秀恩爱更难过,他恨不得缩到地里去。
孙建国隔了两个位子,减少了被盯的影响,顿时胃口大开,碗里堆了好多肘子和鱼,吃得那叫一个快活。
看着边上马志强筷子不往外伸,只盯着眼前一碗木耳粉丝薅,想再给他夹点硬货,抬眼一看,肉都被夹光了。
他只好从自己碗里分了点猪肘子过去。
猪肘子炖得烂乎,皮肉掉进碗里一抖一抖很有食欲。
可这动作太大了,马志强都感受到别人递来的视线。
他看着这猪肘子转头剜了孙建国一眼,现在给他肉算什么,刚刚换座位的时候上哪去了。
孙建国受一记眼刀,嘿嘿一笑又埋头干饭,还是管好自己算了,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一轮饭菜下肚,都吃得七七八八,才都停歇下来。
阮明暄给林佩玉夹菜,又留心不让她倒酒消愁,顾着她自己反而没吃多少,只尝了几口酒。
乡下人吃饭都管不住嘴,嘴里饭粒伴着唾沫喷的到处都是,他先拣了些干净的给林佩玉,后半程的菜上都飞了料,他也就放下筷子只抿酒。
马建国两碗酒下肚,脑子昏昏的,拿起自己的烟就点起来抽,烟杆子磕磕地上,掉掉里头的灰。
烟雾顿时就上了桌。
他眯着眼睛,吞云吐雾中看着身旁优秀青年的举动。
这兄妹感情好,他更要回馈人家的善意,好好待人家的妹妹,不过也照顾不了几天了,回了城里就不归他管了。
“来,明暄同志,咱们一起喝一个,别看这酒是村里酿的,但都是纯纯的粮食做的,不比城里卖的差。”
马建国举着米酒要给阮明暄满上。
阮明暄站起来以谦逊的姿态碰了一下碗,一口给干了。
“好,好伙子!”马建国不能再更满意了。
王爱红早就看着自个儿儿子和林佩玉不对劲了,之前还算黏黏糊糊的两个人,一顿饭下来连个眼神都没有对视,再看看那中间隔着的沟壑,以及那个尽往林佩玉碗里夹菜的小伙子,八成这问题是出在那个小伙子身上。
别看她不怎么喜欢林佩玉,现在也只是勉强让两人处着,但她也不能让别人下自己儿子面子,她得帮帮自己那蠢儿子。
她把酒给自己满上,拿着酒壶,走过去招呼马建国:“队长啊,这小伙子是谁,怎么都不介绍介绍,待会儿新郎新娘来敬酒都不知道要怎么称呼。”
“唉,我这脑子,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是我的不是。”马建国推开凳子,拍了拍额头,拿碗接了王爱红的酒,指着阮明暄道:
“我给大伙介绍介绍,这是阮明暄阮同志,是工农兵大学的学员,也是咱们小林同志的哥哥,这次下乡特意来探亲的。”
马建国这话一出,王爱红顿了顿,又掩饰过去,这是家里来人了啊,看来是娘家人棒打鸳鸯不满意她儿子了。
真是城里人架子大,她还不稀罕这扫把星呢。
王爱红扬着笑脸上前给阮明暄倒了酒,“是小林同志的哥哥啊,这次来这里待多久啊。”
阮明暄拿着酒碗,看了王爱红一眼,眼尾微挑,这一上来就是问归期,是有多不欢迎他,他可不觉得有得罪过她。
“今晚就走。”
王爱红借着喝酒眨眨眼,这下乡探亲也不待久,下乡来干嘛的。
马建国给打了圆场:“明暄同志还要上学去,待的时间不长,不然也多感受感受我们小马村的风俗人情。”
“对啊,咱们小马村可好了,还尽出名人英雄。”
“对对对,那边那个个子低些的是孙建国,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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