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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喜事婚宴排排坐

小说:

下乡后和养猪员好上了[七零]

作者:

咸口麻球

分类:

衍生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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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国哼哧哼哧把猪仔都赶到圈里,又撒了一些食料和清水进去,掸掸手上的麦麸,叉腰看着没心没肺只知道吃的猪仔们,眼里升起了一丝羡慕。

做猪多好呀,都不用操心那么多,吃饱喝足就行。

哪像他,还得操心兄弟的情敌。

啧啧啧。

说起这个情敌……

孙建国抓抓下巴,又掏掏耳朵,总觉得是在哪里看见过,有点印象,但就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个子高,还瘦,还带着股娘们唧唧的香气。

……

对了,是他!那天晚上擦肩而过那个人。

孙建国一拍大腿,脑子都灵清了,在猪圈外头转悠来转悠去,跟犁地的老牛一样,在泥巴地上踏出一个个重复的脚印。

嘴里喃喃道:“我就说咱们村里没有这样的人,还以为是那家人城里赶来的亲戚,原来是他啊!”

只不过,在那里不应该碰到的,他家那方向已经是村里比较偏僻的地方,一个人生地不熟的人,怎么能拐到那么难找的地方去。

而且那方向又不是知青院也不是队长家里,他去那里干嘛?

孙建国停下脚步,咬着大拇指头思索,眼珠子左转右转,就是想不出来,半晌才自言自语下了判断:“这里头指定有事,我得去打探打探。”

那一帮人总能知道点他的底细,最好是有点上不了台面的小缺点,也好在马志强和人家对峙的时候,拿来说说,多占点上风。

这叫做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哈,他真有文化,就是做先进代表的料。

孙建国露出个呲牙笑,觉得自己真是个机灵鬼,摸摸兜里还有几根烟,裹着衣服下山去了。

结婚的日子都是瞎子先生算过的好日子,十六的日子正延续着十五的喜庆,热热闹闹的。

孙建国走到人家家门口,都觉得自己身上灰扑扑的衣服格格不入,人家院子外面都是贴了红喜字,门前还有两串鞭炮响过落下来的红纸屑,连院子里传来的气味都是难得的油腥味。

喜庆得让他有点踟蹰。

吃席是要随礼的,他口袋里有十六块钱倒是不怵,就是他没想着吃人家的喜酒,总归是从他手里贱价买走了手表,这里头的差价都够他吃这户人家一年的喜酒了,真是亏得慌。

再让他从口袋里掏钱,他绝对扭头就走。

还是悄悄的好。

人来人往都是村里的,还碰上几个外村来帮忙的,他缩着脖子蹲在墙角留意着他的目标。

但是目标一直没出现。

他搓搓手暖暖身子,看看天色,他来得不巧,估摸着是去新娘子家接亲去了,他们这里的习俗是下午接亲,再把新娘接回来合礼。

正经吉时会在下午逢八的时辰。

再等等,再等等。

等到村口放响炮了,孙建国才精神一振,甩甩头上不知什么时候飞上来的红纸屑,嘴上念叨:“来了来了,指定回来了。”

他挪了挪发麻的腿,站了起来。

只见新郎携着新娘踩在粮袋铺成的地上,一步步往家里走。

红伞被撑着倾斜在新娘盛装的头上,映衬着新娘的脸蛋红扑扑般喜人。

孙建国的视线没在新娘红润的脸上停留,而是落在新娘手腕上没有移开,眉头不自觉皱了起来。

新娘子手里的表和他卖的那块长得好像不一样。

他不自觉走近几步,挤出人群在前头。

果然不一样,阳光照在表上熠熠生辉,映着那表盘清晰可见,那是一块海鸥牌手表。

他的脑子嗡嗡的,一瞬间空白。

“分喜糖啦!”

一大把花花绿绿的喜糖从天儿降,捡糖的人蜂拥而上把孙建国挤到了后头。

“这喜糖包装真好,看着就贵,真是赚了。”

“新娘子也好看,这阵仗真大,看后头的陪嫁,都是新打的柜子,一水儿的好木头,竟然娘家还陪送了一台缝纫机,真不错。”

“男方家也不错,备齐了三转一响,自行车去接的亲,气派得很,新娘手里的手表也是男方给的,簇簇新,多好看呀。”

“真是羡慕新娘子,这么受人重视。”

“可不是,我在老马家这么多年,做牛做马,当初就给了两袋子粮食就要了我这么个黄花闺女,亏了亏了。”

“……”

在旁边大娘们的羡慕中,孙建国呆愣着没动作,喜糖也是一个不捡,他只有一个疑问,林佩玉托他卖掉的手表不知道去哪里了。

他拨开拦在前头蹲着捡糖的人,踮着脚往新郎手腕上看,也没有,真是闹了鬼了。

新郎进了院子,旁边陪同的人便显了出来,正好是他等候的目标。

孙建国撅着嘴,透着气音:“咻咻……咻咻咻……”

嘴巴都要撅累了,才得到回应。

要不是大庭广众的,直接把人拽走影响人家结婚,他都想上手了。

那人四周张望了一下,才看见是孙建国在蛐蛐他,他手上拿着火杖护着火不灭,小跑着过来,“哎呦,孙代表,有啥指示呀。”

人家笑嘻嘻的跑过来,孙建国可听不出他嘴里的代表有几分尊重,那三个字也是戏谑,谁让他们都是一个村子长大的,谁没见过互相光屁股腚子的埋汰模样,都是打趣。

孙建国翻了个白眼,直截了当问:“新娘子的手表怎么换了一块,原来那块瑞士表哪去了?”

“就这事你还把我叫过来,孙代表,你这也太操心了,还有你这大喜的日子就穿成这样,还有股臭味,就不怕人家说道。”

“别扯别的,快说。”

孙建国也忘了自己是来打听阮明暄的底细了,整个脑子里都是那块消失了的手表。

“哎呀,别拉拉扯扯,小心我这火杖灭了,不然我吃不了兜着走。”他好不容易才拍马屁竞到这个举火杖的事,还能蹭一顿喜宴吃,总不能就给弄糟了。

“快说呀。”

“有什么奇怪的,有人买下了那块表,花了三百块,这不钱够了,就去供销社买了块新表,还挣了不少。”

“……”

有这样的傻子?

孙建国的话都说不出来了,他卖两百多块都觉得亏心卖不出去,人家倒好,从他手里一百多买下,转手三百卖出去,真是个经商的天才,太牟利了。

“是吧,你也觉得人家傻,都说不出话来了。但是人家眼睛都不眨,还价都没有,直接付了,真是有钱,我看人家手腕上也带着一块一样的瑞士表,显然是不差钱的。”

说着人家傻,但语气里的艳羡是遮不住的,他也想人傻钱多。

“那人是不是高高瘦瘦的,比我还高大半个头。”孙建国听着他话里的描述,连连追问。

“是啊,长得白净高瘦、客客气气的……哎呀,我不跟你说了,里头都要拜堂了,我先过去了。”

那人见里头进行下一步了,忙不咧的甩下孙建国进去了。

留下孙建国一个人在外头心事重重。

原来那晚上他是去买手表的,这可怎么办才好,比有钱,人家三百块眼都不眨就出了,他兄弟还背着外债呢;比感情,人家在夜里都能看出那块表是林佩玉的,这可不是一般的亲昵,手上还带着情侣表呢,这可怎么比得过。

这家伙可真是无懈可击,就刚刚那人的评价也都是好的用词,没一句是诋毁的。

头痛,怎么就摊上这么个情敌,这也太难打了。

孙建国雄心壮志都被打击没了,垂头丧气跟个丧鸡一样。

还想着两人碰面可以揪着弱处赢一会儿呢,这下可好,真不能再让两人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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