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吹雪:“你与诸位前辈相识?”
回想起小时候,白云露出怀念的神色。
一想到有那么多作业要写,什么电视剧和小说都变得好看了。
等他空闲下来,无聊的时候,搜以前看的东西,有一些还是好看的,有一些……想到当年的心情,感觉那时候更该去精神科做个检查。
不过他也确实单方面认识了很多西门吹雪没见过的人。
这个时代的信息渠道太狭窄了。
要是在穿越前,他绝对不会玩这种毫无游戏内容的换装系统……倒也未必,真人开马甲,放在哪个时代都不能错过。
系统还是很好的。
白云怅然道:“那时候我还很小。”
西门吹雪的眼神愈发明亮,看白云的眼神,完全没了敌意。
他虽未见过诸位前辈的剑,可白云见过!
万梅山庄隐居深山,历代庄主都很低调,直到西门吹雪横空出世,才有了如今的名声。
白云城并非因叶孤城而成名。
早在叶孤城出世之前,就已经在江湖中声名远播。侠士们与白云城来往,并不稀奇。
白云不像万梅,失去了过往的记忆,他是真正拥有百年底蕴的城池。
与白云相交,足以弥补一些遗憾。
叶孤城身在福中不知福,连自身根基都能舍弃,即便剑法名副其实,性格中也定有不足之处。
西门吹雪:“你见过独孤求败?”
白云:“时间过去太久,有些记不清了。但我仍记得他的剑意‘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西门吹雪颔首:“与我所求剑道异曲同工。”
他的乌鞘长剑没有玄铁剑那样重,轻盈、飘逸,但同样古拙朴素,不再追求外观。
真正的剑技不再追求技巧,顺其自然,依照规律来做,再简单的招式也能练成绝世之剑。
白云:“叶孤城或可与他一战。”
西门吹雪:“叶孤城的剑法如何?”
白云:“花里胡哨,光芒四射,眼花缭乱。”
西门吹雪:“……”
明白了,就像你先前的衣着打扮那样。
万梅被管家带着去沐浴更衣,西门吹雪和白云都被冷落了。
西门吹雪习以为常,带白云前往自己的库房,“现在找人铸剑,至少十几天后才能铸成,你可以在这里挑一柄剑,暂且使用。”
白云:“你也为万梅铸剑了吗?”
西门吹雪:“万梅初学剑法,尚未找到适合自己的剑。我想等他剑法大成,让他自己选择。”
白云安心了。
还以为西门吹雪双标呢,给白云铸剑,给万梅就随便挑一把。
虽然他要真的这么做了,沈稚也不能说什么。
沈稚逐渐了解到西门吹雪的为人,对他愈发认可。
白云道:“你待他真好。”
他的语气很平淡,西门吹雪却不难看到平淡下隐藏的羡慕。
以他的身份,本该地位超然,被城中百姓视若神明,敬重有加。
白云城比万梅山庄的势力更广,财力更强,叶孤城的剑道也比他更胜一筹。
白云却沦落在外,有家不能回,和他的主人形同陌路。
西门吹雪看得出来,白云更喜欢华美的东西,对外形漂亮的剑关注的时间更长,最后却移开了目光,选择了一柄平平无奇的长剑。
这柄剑的剑鞘是棕色的,上面没有花纹,剑柄只做了简单的防滑图案,质朴极了。
西门吹雪记得,这柄剑的价格也很便宜,他十六岁那年用了两个月,就把它换掉了。
西门吹雪神情复杂,“你不必如此,尽可以选自己喜欢的。”
白云:“我喜欢这个。”
低调!
朴素!
不怕被抢劫!
白云爱惜地抚摸着剑刃,他也是有剑的人了。
身为剑客,要把它当成手机一样爱护,无论价格昂贵还是低廉,它都会陪伴自己好几年,关键时候还能救命。
白云:“这把剑保养的很好。”
剑刃还是很锋利的。
西门吹雪:“这里的剑,每年都会养护。”
白云:“我还以为,你会觉得剑是用来杀人的,收藏起来会失去它的价值。”
“现在的我确实是这么想的。”西门吹雪说,“但以前的我不懂这个道理,换了很多剑。若有可能,我希望这间屋子里的藏剑能找到使用它的人。”
白云:“我懂。”
西门吹雪完全可以开一个剑舍,把领养代替购买的观念传递出去。
-
白愁飞回了趟家,拿了一条麻袋过来。
沈稚和他合力把南王世子装进麻袋里,由白愁飞把他运到城外藏起来。
沈稚则和白愁飞回到家里,一边等信使过来,一边准备退房,偶尔去城外一趟,给南王世子喂水喂饭,继续点上穴道,让他昏迷。
没过两天,信使就到了。
广州府也有朱厚照的眼线,不过鞭长莫及,他对这边的人掌控力不强,不敢完全信任。
送信的人白天打听到沈稚的住处,深夜悄然前来,留下朱厚照的信,带走沈稚的信件。
他一刻都没有过多停留,正要离开,被沈稚喊住:“等一等!”
“殿下有何吩咐?”
“我要给朱厚照寄点特产,信里也写了。小白,你带他去拿。”沈稚侧身,朝白愁飞眨了两下右眼。
千万别给他拒绝的机会!
白愁飞正在发愁该如何找到机会与信使独处,听到沈稚的话,道:“请随我来吧。”
信使和白愁飞出门,和他走在夜色下,越走越荒僻。
月黑风高,正是杀人抛尸的好时候。
白愁飞一路沉默,信使渐渐紧张起来。
他抚摸着藏在袖子里的暗器,随时准备射出。
白愁飞的手伸向怀中,尚未来得及取出,信使就迎面射来一枚暗器。
白愁飞运起内力,用轻功躲避,待他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后背发凉,比刚才更加恐惧,“你不是皇爷的人?”
信使冷冷地问:“我才要问你,你打算做什么?”
白愁飞意识到对方误会了什么,他放慢动作,拿出怀中的信件,冷声说:“我想请你转奏圣上,王爷信里言辞简洁,有些事或许没能说清楚,这是前因后果。烦请你一同呈上。”
信使没接:“你要带我去哪里?”
白愁飞:“前面就是了。”
两人没再说话,保持着对彼此的警惕。
信使站在开阔处,不敢再往前走,白愁飞独自去了草丛中,不一会儿拖出来一个麻袋。
他解开麻袋,露出里面的人。
信使:“特产?”
白愁飞:“南王府特产。”
信使连忙过去,扒开麻袋,把他的头发拨到脑后,借着昏暗光线,看清了他的容貌。
“这……这怎么可能……”
这个人的样貌,和皇爷实在太像了!
白愁飞:“此人是皇爷的心腹大患,你把他带回京城,也是大功一件。但他的容貌有异,不宜被人看到。”
信使:“多谢。”
信使重新用麻袋套住他的头,把人背在身上,对白愁飞道:“方才多有得罪,告辞了。”
白愁飞:“再会。”
解决完了一桩心事,白愁飞轻松不少。
若是皇爷能看中他的能力,给他安排更多事做,愿意告诉他更多内情,那就更好了。
回到住处,白愁飞看到沈稚把刚拿到的黄金也放进盒子里,抱着盒子哄道:“宝宝,你是我的命根子。”
“收拾好了吗?”白愁飞问。
“好了!”沈稚举起他的盒子。
指望一个疯子,他才是失心疯了。
“不能只带这个,我们还需要食物和水,免得中途发生意外。还有换洗的衣服。”白愁飞自觉把行李又整理了一遍。
平南王府和飞仙岛已经很近,坐船不过三日就能到,船上会提供食物和水,这些都会算在登船的费用之中。
这次白愁飞没有带锅碗瓢盆,轻装上阵,恢复了他的风度。
两人离开时,南王府风平浪静,没有任何与世子有关的传闻出现。
沈稚和白愁飞登上前往飞仙岛的船只,在海面漂荡许久,终于在第三日清晨,朝阳跃出之时,抵达飞仙岛。
烈日贴在水面,映照出大海的粼粼波涛,远远望去,飞仙岛清净安逸,宛如人间仙境。
一个白衣人站在海岸,腰身之下全都浸泡在海水之中。
他手上拿着长剑,掀起的海浪汹涌磅礴,势不可挡。
船只经过他所在的海域,来到了停靠的港湾,沈稚从甲板上下来,回头看去,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白愁飞:“那位就是飞仙岛的岛主叶孤城?”
沈稚眼睛一亮,“飞仙岛的岛主!”
白愁飞:“怎么了?”
沈稚:“你觉得飞仙岛和白云城是一个人吗?”
又说胡话了。
白愁飞在心中叹气,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治好沈稚的病。
从京城到广州,一路走来,他带沈稚看了不少大夫,没有一个大夫给出确切的答复,白愁飞起初还抱有期待,如今已经有些失望了。
沈稚可能会这么过一辈子。
他不想在沈稚身边蹉跎一辈子,可毕竟照看了他这么久,让他丢下沈稚,他也有些于心不忍。
以后的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白愁飞为他整理了一下被海风吹散的头发,“除非飞仙岛和白云城化形成人,不然它们只能是一座岛和一座城。”
他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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