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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 12 章

小说:

嫁给神兽做娘子

作者:

卑职不配

分类:

穿越架空

人性便是如此,能够轻而易举得到的东西,就会廉价得如敝履。对于无法得到的,就会变成可望不可及的月光,终其一生为之牵肠挂肚。

对于沈鲤,陈意之不知自己会不会为她牵肠挂肚一生,但撞破她和萧棠的私情还挺难受。沈鲤于他来说多少有些不一样,她不像湖广陈家宅院里随时为他预备的通房侍妾,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竭尽全力迎合他的喜好,讨他的欢心。

沈鲤就是山中的一只小麻雀,被误抓进笼子,他将她放出来,她扑腾着翅膀就飞回到了她喜欢的人身边。不仅骗他,说好了要跟他走,转头就不认账了。

陈意之该生气的,真的想要一个女人他有的是力气和手段,可看见沈鲤好像又什么狠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从沈家出来后就闷着脑袋回城了,第二天,天才刚蒙蒙亮,又踏着晨雾而来。

“沈姑娘,你真的喜欢那个人吗?”

沈鲤习惯性早起,刚穿好衣服,打开门就看见陈意之顶着满头露珠站在她家院子,抬着手指指着沈秋紧闭的房门。

“对不起陈公子,我利用了您。我是迫不得已才去轻烟楼的,在那样的地方,比于做一个青楼女子供男人玩乐,给您做妾确实最好的选择。可人心不足蛇吞象,真的离开轻烟楼,有了更好的选择,我又不甘心给您做妾了。我就是一个特别贪婪,不要脸的坏女人。从我在家门口救下萧公子,我就喜欢上他了。他给我无尽的宠爱,承诺要娶我为妻,陈公子我心动了。”

她说着吸了吸鼻子,佯装仰头别过脸,不让陈意之看见自己哭泣的模样。

陈意之:“是吗?你们才认识几天,你就喜欢上那个男人了?”

沈鲤:“可喜欢就是很没有道理,就像是公子喜欢我,不也是吗?谢谢您为我赎身,那三百两银子,我会想办法凑银子还给公子。”

是吗?喜欢一个人就没有任何道理的吗?

陈意之自嘲一笑,轻轻叹了口气,道:

“我不要沈姑娘你的银子,姑娘答应我一件事,那三百两银子便一笔勾销了如何?”

沈鲤脑子一激灵,立刻精神起来,押着激动的心情,故作冷静的问道:

“什么事,我能做到的话,我可以答应公子。”

陈意之:“我要沈姑娘陪我一天,做我的心上人。到今日太阳落山之际,你我之间的恩怨从此一笔勾销。”

没想到陈意之还是那么一个纯情小公子,沈鲤看着雾色里灰扑扑的身影,小狗一样叫露水打湿了毛发,可怜兮兮得站在院子里。又说出这般纯情的话来,衬得她似更加不是人了。

而且只是陪他玩一天,这还不简单,怕什么。沈鲤当即应下,“好,我答应公子。”

陈意之倏地抬起头,双眼放光,惊喜地看着她。

“我要你今天一天只在我身边,不可以提起那个男人!”

他又伸手恶狠狠指向沈秋的房间,也不知道里面的萧棠醒了没有。

沈鲤:“好”

陈意之:“你要穿最好看的裙子给我看。”

沈鲤:“好”

她跟哄孩子一样,陈意之要她穿好看的裙子,给她编辫子、画眉......沈鲤觉得无伤大雅的都应下了。

不过她实在没什么漂亮的裙子,压箱底的还是十五岁那边及笄,家人送的一套沉香色对衿袄儿,软黄裙子。那时想着她往后还得在蹿个子便做大了,现下翻出来了,倒也还合身,穿得更有韵味了些。

换完衣服,陈意之问去哪儿玩。沈鲤想着他是城里得贵公子,什么奇珍异宝定是早就腻味了,看他昨日在自己家里的那副稀奇样,想那就带他上山玩吧。

她去提竹篮子,拿了把柴刀,道:“陈公子,我们去山上捡蘑菇吧。我们乡下现在正是长蘑菇的季节,什么榛蘑、油蘑、红蘑、松蘑可多了。又鲜又嫩,捡回来让我爹爹再杀一只鸡,给您做小鸡炖蘑菇。”

陈意之:“可我不认识,万一捡到有毒的吃了死人怎么办?”

沈鲤:“我认识啊,我教公子认。”

她拉住陈意之的手腕拽着出门,他低头看了眼她的手,反手扣住了。沈鲤察觉到,低头看了眼,抿了抿唇什么话也没说。

陈意之:“沈姑娘,你不高兴了?”

沈鲤立刻转换一副嘴脸,呲着大白牙道:“没有啊,今日不是说了陪您玩,陈公子您开心就好。我就是没想到,现下的您怎么和船上那夜差别那么大,可纯情了。”

陈意之眨了眨眼,牵着她的手挨着她肩膀走,道:“男人在床上总归会和别的时候不太一样。”

沈鲤明知故问,凑近道:“有什么不一样?”

陈意之:“等你成亲就知道。”

“好吧。”

沈鲤也不故意刁难他,在路边砍了棵树杈子,教他怎么用树杈翻松针找蘑菇,然后才钻进山里。

陈意之跟条小尾巴一样,时时刻刻紧跟她寸步不离。没体验过这等山野趣味,一会儿怕迷路,一会儿野兽毒蛇。

看见蘑菇的时候叫唤得漫山遍野都是他的声音,沈鲤跑去一看摘的全是毒蘑菇,又大又肥。忍俊不禁的翻了大白眼,擦了擦额头的汗,举起篮子道:

“陈公子,我们回去吧,够给您做小鸡炖蘑菇了。”

“好,那我们回去吧,好热。”

俩人手牵着手下山,钻出林子,有人在田湾里插秧。陈意之又好奇了,沈鲤就拉着他下田玩。乡下人不拘小节,没有什么男女大防。农忙时节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卷起裤腿,挽着袖子弯腰站在水田插秧。

沈鲤托词陈意之是城里的贵公子,来乡□□验生活。先给他挽起衣袍扎进腰封里,脱下黑色锦靴卷起绸裤挽到膝盖上。再三下五除二脱下自己的鞋,挽好裤子踩进水里伸手接他。

“陈公子,下来,别怕我扶着您。插秧很简单的,拿起秧苗插进泥里,别让它浮起来就可以。”

陈意之颤颤巍巍的搭上她的手,眼睛还扫着她修长,肌肉分明的小腿,问道:

“在这里,女子的脚也可以这样随便露出来叫人看,不会有什么不妥吗?”

沈鲤:“我们是乡下人家,不讲究那么多。平时农忙干活,女子也要顶半边天。裹脚缠足还怎么下地呀,陈公子不用怕,看了也不会叫您负责的。”

在乡下她这样的泥腿子女娃,只能配乡里的泥腿子汉子。可当初被骗婚,谢诤还挺喜欢她的天足,只是叮嘱平日里要藏好,不能叫人看见了。

沈鲤发现,其实男人也讨厌又丑又小又臭的三寸金莲,可他们却不愿意女人解下裹脚布来。世人所鼓吹的美,她并不是很明白。只知道他们乡下,女人不仅要传宗接代,也要下地干活顶家里的半边天。只有天足,她们才可以在水田里站一天插秧,才可挑起六十斤的谷子。

这一瞬间,陈意之似才有些回味过来,眼前这姑娘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了。他扶着她的手,踏进泥里就踩到了藏在里面的那只脚。她可以很灵巧避开,稳稳地站好。给他递过来分好的秧苗,告诉他哪边是头,哪边是尾,怎么插进水里不会浮起来。

他懵懵懂懂的跟着学,歪歪扭扭的插出一小片油绿绿的秧苗。正要得意的让她看,小腿肚子突然一阵刺痛,像是被针扎了一般。

陈意之下意识抬脚,只见腿肚子上粘着一条软乎乎的东西,他的腿呼呼的流血。

“沈......沈姑娘,这....这是什么?”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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