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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遇

小说:

穿书女配成了瞎眼反派的白月光

作者:

千树红红

分类:

穿越架空

夜雨滂沱,潮腥泥土味混着梨花清香,倒也不算难闻。

山坳深处屋舍内,头戴方巾的白胡子老头摇头叹了口气,方收好银针,起身上前两步,推开木窗。

斜风席卷雨粒扑面甩来,滚进他脸上的沟壑里安了家。

他“哎哟”一声闭上眼睛,抬袖囫囵抹了把脸。待异物感散去后睁眼,左手小心挡在额前,侧身探头喊道:

“陆姑娘,可以把药端进来了!”

窗外屋檐下,柔和暖光包裹着一个浅黄色身影,闻言身子晃了一下。她转身点头,杏眼残留着刚醒来的惺忪茫然。

陆昭云从凳子上起身,拍拍脸颊,就着两块纱布撤下火炉上的砂锅,搁在身旁的木桌上。然后揭开盖子,倒入一个瓷碗中。她扫了一眼,中药色泽黑亮,气味苦涩,煎得刚刚好。

炉子里的柴还余大半,跳动的火苗拳头般大小,她顺手将另一个砂锅坐在上面。那动作分明再简单不过,经她做出来却有条不紊、气韵不凡,如行云流水般赏心悦目。

烟雾升腾,模糊她殊色动人的面容。陆昭云端着药碗,抬步跨过门槛,朝侧屋的方向走去。微湿的裙角扫过青砖地面,画下清清浅浅的痕迹。

进屋后,白胡子老头胡大夫迎上来,眉头紧皱,脸上的褶子都深了几分。

他叹道:“请陆姑娘谅解,老夫医术平庸,实难治好这位公子的眼睛。”

胡大夫是淮水镇平乐医馆的大夫,医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今夜本已闭馆,人好好躺在床上,突然被陆昭云“请”来医治一个浑身是伤,双眼俱毁的男人。

医者仁心,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胡大夫也没多计较陆昭云的失礼。

他行医几十年,没有见过眼睛伤得这般重的人。可惜他无华佗之能,无法让床上的公子重见光明。

胡大夫扶须摇头,医术之道,他仍需钻研。

陆昭云并不意外,那人伤得太重。

今夜在河边捡到他时,早已丢了半条命,特别是那双眼睛,血淋淋的,治好的概率不大。

胡大夫挂上药箱,临出门前又停下,再交代了几句。

“公子身上的多处外伤,老夫都已包扎,近期只需劳烦姑娘每日换一次药即可。另外,他胸前的伤口沾了毒药,本极为凶险,但好在这毒很常见,普通解毒丸服下,不会有性命之忧。”

说到这里,胡大夫眉目舒展稍许,“亏得姑娘来医馆时,提前告知公子的伤情,老夫备好解毒丸、金疮药和治内伤的药材,恰好都派上了用场,没耽搁用药的时辰,避免伤口恶化。”

陆昭云摇头,事发突然,她雨夜求医还尽量思虑周全,只因在她眼中,人命关天。

“他腿上剑伤见骨,需仔细养上好些时日。内伤暂且喝你熬的这贴药就行,三日后,姑娘来医馆,老夫重新给你抓药。”

她点点头,用食指虚空点了点喉咙,又指向手中的药碗。陆昭云的眼睛乌黑明亮,黑曜石一般,只看向别人,好似会说话。

胡大夫凝眉想了想,试问道:“姑娘的嗓子还疼吗?”

陆昭云摇头,然后伸出左手,朝他挠了挠右手手背。

“哦,不疼,但开始痒了?”胡大夫了然。

陆昭云点头的幅度大了一些。

得益于她多次写字与胡大夫沟通,他比旁人更能看懂她的意思。

胡大夫笑着捋胡须,由衷为她高兴。

“恢复得不错,继续喝药,相信再过些时日,姑娘就可以开口说话了。”

他心道怪哉!

嘿!这姑娘武功奇高,第一回找他时意外成了小哑巴,没多久又找他来治小瞎子。

且那小瞎子破破烂烂却气度不凡,一看就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这山间卧虎藏龙啊!

听完胡大夫的诊断,陆昭云松了口气,唇角上扬,眼睛亮得像星辰。

她先放下药碗,转身从柜子里摸出诊金塞给胡大夫。

胡大夫不知道的是,表面内敛沉默的陆昭云,内心的尖叫声早已震耳欲聋。

“啊——天鲨的!三个月了,憋了三个月了!终于可以说话了!”

压在心口多日的石头终于挪开,她唇角笑意加深,亲自送胡大夫出去。

行至门口,陆昭云扯着他的袖子示意他停下。

她右拐两步,把加热的姜汤倒了一碗,递给胡大夫。

“好,是个贴心的好姑娘。”

姜汤温热金黄,热气拂面而来,拨散几分湿意。胡大夫也不跟她客气,接过来仰头灌下。

甜味夹杂一丝辛辣涌入喉咙,穿肠而过,暖意蔓延他全身。

一碗下肚,雨夜出诊的不快也散了个干净,胡大夫终是不忍,提点道:

“神医薛明,最擅治眼疾。”

陆昭云心中一动,记下神医的名字。

话是这样说,但胡大夫只是给了她一个希望。“五年前神医拒绝为太后医治头疾后,遭皇室通缉,自那以后未曾有人寻到神医踪迹......”

言罢,他拢了拢袍子,与陆昭云道别。然后撑起油纸伞,朝村头的马车走去。

待那抹略微佝偻的背影消失在雨幕中,陆昭云转身回屋。

侧屋里,床头和桌上各点着一盏油灯。陆昭云又点一盏挂到墙面凸出的钩子上,屋子瞬间亮堂不少。

灯光透过薄纱,微微泛黄,刚够看清榻上的人。

那是一位轮廓刚毅立体的青年,分明刚褪去少年的青涩,却沾染岁月的沧桑,气质徒添几分矛盾。

窗外雨声滴答,他就那样孤零零地躺在床上,与辽阔的天地格格不入。

若非呼吸仍然温热,怕已是死人一个。

细细打量后,陆昭云不得不感叹,纵然再挑剔,这个男子也算是得天地眷顾,容颜完美到极致。

此刻眼覆白纱,那般疏离,那般漠然。

此人很危险。

这是陆昭云初见他的印象。

为何陆昭云如此笃定?没错,她穿书了,穿进一本古早狗血虐文。众所周知在小说世界里,容颜绝世之人不是主角、反派,就是隐藏boss。

可明知他可能是烫手山芋,陆昭云做不到见死不救。

直觉告诉她,他不是恶人,而二十几年的现代教育,让她无法漠视生命。

况且她有最大的底牌——六十年磅礴内力,等闲人无法伤她。

陆昭云细细打量他,想:“就心软一次,权当一次豪赌吧。”

雨声渐小,药还是热的,陆昭云舀了一勺,侧身喂给他,心情很是复杂。

说来也是倒霉,陆昭云本只是现代一个社畜,平日爱好捣鼓美食治愈自己。某日在家做菜,失误将水溅进插座内,意外触电身亡。

但这还没完,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生积德行善、谨慎做人,生前为几两碎银累死累活,死了也不得安生。

灵魂出窍后,黑心系统突然缠上她,将她扔进古早虐文——《暴君夺爱》里打工,美其名曰拯救悲惨反派秦遇,助力美好人生。穿书之旅虽然俗套,但陆昭云没得选,为了不做时空流浪儿,又有系统画大饼,完成任务重活一世的美好愿景吊着,她准备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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