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阿珩……别这样……药只剩两包了……我明早天不亮就要起,好去城里给你抓药……”
宁柒柒说罢,用手掀开红纱帐,面色绯红,一面快速拢了拢衣裳。
颈项间那些欢好之后留下的深浅不一的痕迹,总有些令她无所适从。
她和阿珩成婚至今已有月余,欢好之事其实并不多,一来,她初经人事,那种时候总有些疼,所以她其实并不太喜欢和夫君做那种事情,二来,夫君身上的伤还未痊愈,不能大动。
她穿上一双淡青色的鞋履下了床榻。
这双鞋以青罗为面,内里用丝绸为衬,淡雅的青色,绣着蝶恋花的纹饰,她其实不舍得穿,但阿珩定要她穿这样的鞋履。
成婚前一晚,阿珩带着病体,一口气给村里的大财主写了二十幅字画,只为了从大财主那里换几双小姐们穿的上等面料的好鞋。
像这样精致舒适又漂亮的鞋履,村里只有两个大财主家的太太小姐才穿得起,寻常人家,只能穿粗布做的鞋,这还算好的人家,更有些落魄穷苦的人家,只能穿草鞋,甚至赤脚。
床头张挂的大红帐子半新不旧,土墙上还张贴着大红囍字。
她去外边打了几盆水进来,简单用凉水清洗了一遍身子后,她去找来巾帕,泡湿拧干后走到床前掀开帐子。
阿珩还未睡,正捧着一卷什么书在看。
她阿娘是识字的,因此她虽没念过学,却也认得不少字,她算是村子里边为数不多能识字的姑娘。
“阿珩,我帮你擦一擦身子吧,你……”
她话语未完,阿珩将书抛了,凑近她,飞快地在她唇瓣上亲了亲,眼神幽暗看她。她羞涩垂眸,听见他的声音飘在头顶。
“柒柒,你我已成婚,今后唤我夫君。”
“……”
她略微诧异地抬眸看了一眼阿珩,阿珩定定地盯着她看,她忽而有些自惭形秽,不得不再次低下头。
村里的人都说她走了大运气,是她天上的阿娘保佑她,她才能有这般造化。
她也不知是不是阿娘在天上看她孤苦无依,所以特意寻了个好人陪她过活。
阿珩身长八尺,剑眉高鼻,一双桃花眼,看人的时候能把人的魂儿都给勾走,不止她,村子里的姑娘见了他没一个不害羞脸红的,就连那些大娘也经常打量他夸他生得好看。
村里的两个大财主都有意招阿珩做上门女婿,她总觉得自己有些耽误了阿珩。
她原本不想这么自私,但若非不是县太爷想纳她做妾,她决计不会强人所难挟恩图报让他娶她。
阿珩是她在村子东边乌头河洗衣裳的时候捡的。
那几天她受了风寒,夜里总发烧,第二天总是起不来,每次起床,已经是大中午,日头很毒,当时河边只有她一个人在洗衣服,她发现泡在河水里的阿珩之后,还以为是鬼,只因他穿一身黑乎乎的衣裳,还披头散发的,脸上身上还有血,已经奄奄一息。
她把他背回家中,请了一个赤脚游医为他看诊,结果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也买不起药,她只好自己去山上采药。
她家里穷,从来生病了都是自己去山上采药,所以她大概认得哪些草药有毒哪些没毒,但她认得的草药不多,最后她只能死马当活马医,采了一些寻常止血化瘀的草药熬给阿珩喝。
阿珩命大,被她给折腾活了。
阿珩昏迷苏醒后已经不记得从前,因他腰间佩戴的玉佩上刻了一个“珩”字,她于是唤他阿珩。
她家里并无余粮,养不起两个人,起初,她并不愿收留他太久,本做好了打算送他去村头的荒庙里让他自生自灭,奈何她心又软,几次要送他去庙里,几次都狠不下心,只好养他。
对别家而言,这不过是家里添双筷子的事情,但她一年前丧母,为了寻副好棺木葬母,再为阿娘修一座像样的坟包立块像样的墓碑,她为此花光了家中积蓄。
除去此项开支,她还有别的事需要银两做支撑,万不能再多养一个人浪费粮食。
阿娘临终前告诉她一个秘密,原来她不是野种,她有爹爹,爹爹在她三岁那年进京赶考去了,但此后多年都再无消息。
阿娘给了她一块玉佩和一封泛黄的书信,玉佩是父亲留下的信物,书信则是阿娘最后一次和父亲联络的凭证。
书信是托付一家商行镖局寄送的,那家商行镖局遍布整个大晋,若要打听,可从这家镖局入手,只是这些年阿娘体弱多病,连下床都难,所以这事就耽搁了。
阿娘嘱托她,若是有机会能寻到父亲,就去认祖归宗,后半生也好有个倚靠,若这条路很难,就罢了,万事都不要强求。
她一直记得阿娘的嘱托,万事,都不强求。
但唯独逼阿珩娶她为妻一事,她却强求了一回。
她捡到阿珩之后,发现阿珩身上有好多值钱的小玩意儿,玉佩,扳指,束发的玉冠,这些都能换钱,她于是当了他的一个玉扳指,进城为他请最好的大夫。
她有次进城抓药的时候,正好县太爷坐着轿子在城里巡逻,六十八岁的县太爷一眼看中她,要纳她做妾,她吓得不敢再进城。
后来县太爷还几次派人到村子里给她传话,意思是不日就要纳了她。
她想着,她若是嫁了人是个有主儿的,县太爷就不会找她麻烦了,这些老爷爱面子,就算为了仕途,县太爷也不会有心思强抢民妇。
再后来,她和阿珩拜堂成了亲。
**
翌日天不亮,在大公鸡的打鸣声里,宁柒柒揉着眼从床上坐起来。
她睡在床榻的里边,每次起床都要从夫君身上跨过去。
她夫君还在睡。
她穿好衣裳,小心翼翼从他身上跨过去,下床后刚穿好鞋要走,手腕却被扣住。她怔了怔,回身道:“阿珩,你什么时候醒的。”
“刚醒。天还没亮,夫人,不如再睡会儿。”
成婚至今,阿珩第一次叫她夫人。
她知道,娶她为妻,他其实是有些不愿的。
“不碍事,再过两刻钟该就要亮了,阿珩……”
“叫夫君。”
“……”
宁柒柒垂眸默然片刻,随后低低地唤了一声夫君。
阿珩这时披衣下床,她去扶他,他顺势揽住她的腰肢,她不知所措地站在他身前,他把脑袋埋在她胸前衣襟处吸了吸气,嗓音极淡,清冽干净。
“柒柒,早些回来。”
“……嗯。我同隔壁王大娘坐她家的牛车去,很快就回来。”
“不许撒谎,若你在申时前还未回,我就进城寻你。”
“不行,阿珩,你身上还有伤,不能乱走动,若是伤口扯开了又得遭罪。”
“那你就快些回来,柒柒,不要留下我一个人。”
“……我只是进城采买,不是去什么很远的地方。”
“我还是陪你进城为好。”
阿珩眉毛一皱,起身就要去拿拐棍,宁柒柒连忙扶他回去坐好,一面忧心忡忡道:“阿珩,我真的很快就回来,你别像孩童一般闹了。”
“柒柒,昨夜你与我那般亲密,你哭着叫我夫君,当时你可曾想过,夫君一刻也不想同你分开。”
“……”
宁柒柒想到昨夜他的轻狂举止,不禁面色一烫,忙伸手捂住他的嘴,他趁势扣住她的腕,闭眼在她掌心吻了吻,她连忙缩回手,拿起一袋碎银子走到门首,跨过门槛后才回头对他说:“我申时前一定回来。”
阿珩眸色深得像天上乌云,朝她微一颔首。
她没有多想这道眼神代表着什么,转身出了门,去隔壁寻王大娘。
王大娘已经在等她了。
过去阿娘还在的时候,和王大娘最好,王大娘也是村子里待她最好的人。
因为阿娘体弱多病,经常卧病在床,所以她是吃百家饭长大的,每次她去王大娘家里讨饭,王大娘都会给她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米饭,有时候还会给她两大碗。
牛车其实走得很慢,比走路快不了多少,但至少坐牛车不会磨坏脚丫子,所以她很愿意坐牛车。
她想到阿珩的那些话,忽然很担心,若是申时之前赶不回来,阿珩会不会真的进城去找她。
她一时想得出神,没听见王大娘的话,等回过神,王大娘已经笑了她半天。
“你瞧瞧你,才做人家的媳妇儿没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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