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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怪病(3)

小说:

魔尊他真的超爱

作者:

长亦辞宁

分类:

古典言情

花根拔地而起,像是一层一层拨开皮肉的骨,裸露在外的根系是活的,来回穿梭。不到片刻,尘沙四溢,地动山摇,花朵竟然从地底爬到地上。

跑又能跑到哪里去呢?

整座山就没有不是怪花的地盘,更何况四个都只是“普通”凡人,在意外面前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这些连根带拔的根有的数百米长,盘踞在各个废弃石块之间。

众人只感到毛骨悚然。

盯着看,却不敢开口。

小弟站在原地愣了一阵,才回过神求救:“帮,帮主!”

那些花似乎听见了,闻声而动,转头朝小弟方向窜过去。

谁敢信花芯处长的不是纤细修长的花蕊,而是一排排寒气森森尖利的牙齿,张开血盆大口扑过来。

帮主一个飞扑,无情地将小弟推到几米开外,藤蔓也就在这时狠厉扫过刚才他待着的地方,巨石瞬息四分五裂,“咚”的一声掀起尘土。

“我……”

“别说话。”

小弟连忙点头。

他们躲在巨树背后,亲眼目睹刚才那朵怪花突然俯下身,像是人一样在用鼻子闻气味。

而离得越近,那股腥臭味就越发明显,谁家里没有见过死人呢?这股味道很明显是血腥味,沉积没有舔舐干净的味道。

也就是说,它们吃人。

花儿不停嗅闻碎石处,却始终闻不到熟悉的味道,直到它发现自己被人耍了,重新扭动根条。剧烈的抖动再次袭来,那些沉寂在地底的怪花们终于被吵醒,争先恐后爬出来。

胆小小弟脸色惨白,本来就熏得难受,此时更是要晕倒了。

他不停抖动,连带着帮主也难逃被抖命运,共振。

沈明珠凭借巧劲躲过碎石、怪花藤蔓,成功留下小命。

神秘男子小心翼翼卷起自己衣服,用拖沓的步调闪过来闪过去,她实在看不下去,连人带衣服一把掏过。

“等等,我衣服。”男子眉心一拧。

说这话的时候,他视线先是扫过怪花,紧接着又落在巨树躯干上的粉红色肉球。

“衣服重要还是小命重要?你分清楚场合好吗?”沈明珠懒得瞎掰扯。

男子低头查看衣服上是否沾染污渍:“衣服。”

沈明珠无语:“不是疑问句。”

她说着,目光也从怪花,移到粉红色肉球面前。

自从怪花行动开始,里面包裹的东西就躁动不止,像是要冲破层层束缚,破茧而生。

死地能孕育任何东西,尸骨复活都是小意思,最关键在于孕育出活物。

试想一下,一个充满死气的地方,突然出现能活动、有心跳、会动的东西,这不就跟怪花本质上相同吗?

在沈明珠想凑近点,看看肉球里面究竟是什么的时候,男子又开口了,懒洋洋道:“我劝你离这东西远点,他们就快孵化了。”

孵化?

“里面是虫子?”沈明珠眯着眼。

从外表来看,倒真像是普通虫子在化成更为成熟形态的茧。

男子头也没抬,继续道:“噬心虫。”

“噬心虫?”藏书阁内没记录这种虫子,她不知道在正常不过。

不过男人倒是顿了一瞬,眸光上移,略带意外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

“不知道你还敢凑近?”男人忽然笑了,“该说你胆子大,值得夸奖?还是没读过书,值得批评?”

在说话的功夫里,肉球稍微抖动破开一个小口,口子流出的浓液滴落在地上,瞬间,还生机勃勃翠绿的野草化为枯叶。

男人也不用费口舌解释了,轻松许多:“看到了吧?它们分泌的粘液滴在人身上也类似。”

能够夺取生命的虫子。

就是死地孕育出的新生命。

凡是事物有利也必然有弊,越厉害的东西,弱点反而越简单。

正当沈明珠准备问,这东西要怎么消灭的时候,怪花开始行动了。

根系迅速缠绕,肃杀气扑面而来。

它知道有人就在这块领地,刚才被戏弄的情绪上了头,所以不断伸展根系。

能找到猎物最快能找到的方式就是扩大捕猎范围。

众人眼睁睁看着那些枝条越延展越宽泛,几乎已经覆盖遍地,它分明是在确认猎物位置。

直到被缠绕的树枝被无情拔起,干茎分离,他们这才恍然大悟发觉。

枝条就是花的眼睛,触碰到枝条就是死。

与此同时,树干上密密麻麻的卵泡早已等待多时,细小裂口越崩越大,像是一张网正在不断用力撕扯,不需要多少时间,就会彻底损坏。

“草!狗日的!”

“周庆喜,给我把脚缩回去!”帮主蹦起来,躲花枝。

他动作迅捷,当即伸出手揪住小弟手腕。

谁曾想,使力想拽过来的时候,像是托住几百公斤重物,与地面分毫未动。

帮主怒不可遏,当即转过头怒骂:“周庆喜,你站在原地干嘛?想找死吗?”

回应的那道声音微弱,带着磕磕绊绊,抖到极致:“帮,帮主。我,我好像……”

他猛然回头,却当场愣在原地。

只见周庆喜左脚不知何时被从四面八方而来的数条花枝缠绕,勒的严严实实。

那些活生生的花枝在用力,想要将猎物拖给本体。

所以才拽不动分毫。

帮主很懵:“你,你什么时候?”

周庆喜:“刚才……”

“那你刚才怎么不告诉我?”

周庆喜低着头,吞吞吐吐解释:“因为说话就会吸引怪花,如果我把怪花吸引过来,到时候谁都走不了。帮主,你放弃我吧,现在赶紧去找出路。”

这个男人,曾经是小弟最最崇拜的老大,救过他的命。

“如果是你的话,一定会逃出这里,帮主,你……”

话音到这戛然而止。

手心里突然被塞入一把尖刀,刀柄花纹随着时间使用,早已变得陈旧。

他白着脸在原地僵立半晌,骤然抬头,发觉帮主越走越远。

这发展线不对。

“喂,你不是在找我吗?有本事来啊。”用十成十力气喊出来的声音,响彻云霄。

几乎在几息之间,所有枝条都指向帮主所在的方向,周庆喜缠绕左脚的枝条在松动,给了他麻利割断的机会。

这真的已经拼尽全力。

在断掉那刻,来不及犹豫,连忙往帮主所在地赶。

人胜不了天。

在邪物面前,所有比它弱小的任何事挡在面前,都如同螳螂不知天高地厚的螳臂当车。

怪花根茎像灵蛇灵动游走在树干周围,渐渐地竟绕成一个不大不小的圈。

哪里还看得见人影。

帮主,早就在怪花簇拥下,无声无息消失了。

“不……不可能。”

周庆喜直勾勾盯着那团巨物,眼眶湿红:“玩笑,又是恶作剧。乌鸾,你又骗我,你绝不可能死的对不对?”

“没事,没事。我把你找出来,我马上把你找出来。”

要不是沈明珠拦人拦的及时,这傻小子还真差点冲进去。这年头没见过主动去找死的。

男人眼疾手快,一个颈砍,总算把满眼杀气的某人砍晕倒,皱着眉嫌弃道:“他帮主差点心血白费,明明给他刀就是让他赶紧跑,还打算冲进去送死呢?”

听听这觉得愚蠢的语气。

沈明珠一边托着小孩,一边张望:“他就一个孩子,你体谅一下呗。”

“这还叫小孩?”男人正色,亦步亦趋跟在小姑娘后面,“我们村像这个年纪的都叫男人,有媳妇了。”

哎哟,有经验嘛。

说实话,尽管男人有时候说话并不讨喜,但那张脸可是实打实有欣赏水平。

对方一袭简单白儒青衫,长发柔顺披在背后,就像个半遮琵琶的美人。

狼狈躲过怪花,无论是腕间衣袖、还是脚踝骨落地的摆尾,都有污泥沾染,狼狈不堪。

但哪怕再落魄也还是赏心悦目,上到九重天宫,下到百妖荟萃,拥有这幅好皮囊的世间少有,尤其是眉心红痣总让人觉得怜爱慈悲,眉眼微微抬眸看别人的时候,波光流转,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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