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一行人抵达马场。
保镖们黑压压缀在身后,霍崇嶂抬了抬下巴,仆人们会意打开马厩,门后是一匹颇为高大英武的汗血马。
这匹马身高接近两米,棕红的皮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似乎一脚就能踢碎人的胸骨。
据说这是东方某国的国宝,戴蒙花了上百万联邦币才买下它,作为见面礼送给霍崇嶂,这才得到接触F123的机会。
但霍崇嶂显然对国宝没上心。
他刚一走近,它的前蹄就开始刨地,嘴唇后卷露出牙龈,满脸不耐烦。
驯马师往马嘴里扔了块糖,慌忙地解释道:“最近天气太热了,它也有点躁动,少爷见谅。”
戴蒙幸灾乐祸地凑了过来:“看来霍亨家族也不是无所不能,它还是更喜欢我嘛。”
霍崇嶂眸色阴郁:“你试试。”
戴蒙娴熟地抚摸汗血马的额鬃和耳朵,它竟真停下了刨地的前蹄,乖顺地蹭了蹭戴蒙。
霍崇嶂低笑一声:“这方面还是你更有魅力。”
戴蒙假装听不懂话外之音,顺水推舟道:“我在其他方面也很有魅力。”
他回身看向马厩外的斯懿,乌黑的长发似绸缎垂落,阳光穿透瓷白的肌肤,几乎能窥见淡青血管。
戴蒙冲他吹口哨:“斯懿,敢不敢和我赛马?”
霍崇嶂皱眉:“他身体不好,不要胡闹。”
戴蒙煞有介事地对斯懿道:“你听见了吧,崇嶂特别希望我们俩赛马。”
霍崇嶂眉头皱起,但又很快平息,没再继续反驳。
他也侧眼看向斯懿,翘首等待对方做出选择,是乖乖听他的话,还是跟戴蒙胡闹。
霍崇嶂颇有自信,斯懿出身贫苦,而马术终究是贵族运动。他可不认为斯懿能有胆量赛马,能骑马走两步已经很不错了。
两位少爷的注视下,斯懿径直走入马厩,秀丽双目掠过霍崇嶂的脸,最终却落在戴蒙身上。
斯懿淡淡道:“可以,我们比一比。”
戴蒙炫耀似的朝霍崇嶂挑了下眉,霍崇嶂的额头蓦地冒出几根青筋。
他咬牙道:“那我让驯马师给你挑匹温驯些的。”
斯懿抬起头看向汗血马:“不用,我就骑它。”
汗血马似乎听懂了斯懿的话,前蹄刨地的动作更加用力,双耳平贴在后颈上,尾巴大幅度扫动。
驯马师提醒道:“它现在非常愤怒,随时准备发起攻击,建议您换一匹马。”
“是吗?”斯懿有点兴奋,他就喜欢难驯的畜生。
苦于此时还要扮演白月光,他辛苦地压抑住嘴角,越过驯马师和霍崇嶂,双眼直盯住汗血马的左眼。
他曾在基地接受过驯兽训练,马是一种单眼视觉动物,而对视是马群内部建立权威的方式。
斯懿回忆起往日岁月,杀意和血腥味从遥远的时空纷杳而来,最终汇聚在和汗血马对视的目光中。
斯懿用目光告诉它:畜生,今天就宰了你。
戴蒙惊呼道:“你疯了吗?对视超过三秒,马就会以为你在威胁它,要给未婚夫殉情也不用这样吧。”
他从驯马师手中夺过马鞭,正要上演英雄救美的好戏。
然而动物对危险的直觉远胜于人类,原本耀武扬威的汗血马突然弯下颈部,夹着尾巴后退两步,牙齿做出咀嚼的动作。
这是马匹典型的臣服行为。
高举马鞭的戴蒙和怂马面面相觑,彼此眼中都写着五个字:兄弟你玩我?
斯懿收回轻蔑的视线,睫毛轻轻一颤,再抬眼时又变回清纯中带着疏离的神色:“崇嶂,它好像喜欢我。”
霍崇嶂的喉结突兀地滚动了一下:“畜生哪里懂这些。”
斯懿嘴角的笑意似有若无。
驯马师们迅速地给赛马套上鞍具蹄铁,半小时后,斯懿和戴蒙各乘一马,相隔五米立在起跑线后。
“美人儿,要不要让你三十秒?”戴蒙对斯懿喊道。
斯懿抬手束起长发,露出耳下的一小截皮肤,白皙似玉:“不用,谢谢。”
霍崇嶂叮嘱道:“既然非要赛马,就要做好受伤的准备,你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斯懿将这句话翻译为:宝贝我可太担心你受伤了,千万要小心啊!
砰——
驯马师充当裁判,一声鸣枪过后,斯懿和戴蒙骑着马直冲出去。
两人在沉默中策马狂奔,转眼霍崇嶂和保镖们就从视野中消失,只余下层叠无垠的草场和树林,午后阳光如洒金。
“没看出来,你演技这么好。”戴蒙拽住身下白马的缰绳,突然对斯懿开口。
斯懿轻抬了下眉毛,他之所以答应赛马,就是猜测戴蒙有话要对自己说。准确而言,是对原主帕斯利说。
“找个更隐蔽的地方。”斯懿缰绳一拽,驱马冲进不远处的山毛榉树林。
高大繁茂的山毛榉投下厚重的阴影,浅灰色的苍劲树干如奇幻故事中树精的躯体,让人即使在盛夏也感觉到凉意。
两人放缓速度并肩而行,保持着一米距离。
“你老公命很硬嘛,东方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老而不死是为贼。”戴蒙还是欠揍的纨绔调调,灰蓝色的眼睛笑意轻浮。
斯懿忍住给他一拳的冲动:“你到底想说什么?”
戴蒙噗嗤一声大笑起来:“要不是你下不去手,我用得着派‘钉子’出马?你才和霍崇嶂鬼混几天,该不会以为有了新靠山吧。”
斯懿纤长的睫毛低垂,瓷白的脸蛋像昂贵的玩偶,让人看不出表情。
他想起原主的日记里,有一位没有代号的“他”。这位神秘的“他”会时不时联系原主,沟通关于“学习资料”的消息。
在订婚的前夜,“他”还找到了原主,疑似提供了作案工具。
所以这位贵族学院的F4,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竟然是暗中帮助原主的“他”?
斯懿维持着平静的语调:“詹姆斯必须死么?”
戴蒙露出惊讶的表情:“亲爱的,如果不是我反应及时,他可差点捅破我们的大计划。要是某天他真的苏醒过来,你能承担后果吗?”
斯懿乌润的眸子低垂着,不发一言。
“也对,你差点就是霍亨夫人了,哪里还在乎从前的战友们呢。”
戴蒙捏着嗓子,故意用恶心的语调道:“无知的特优生,都被开除吧!都去死吧!”
从他浮夸的表演中,斯懿拼凑出一些真相。
原主和其他特优生计划搞事,估计是什么弹劾校长、揭露霸凌之类的活动。戴蒙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主动背叛贵族阶级,参与了活动的准备和策划。
对于一群毫无依仗的特优生,校园F4能带来的帮助和资源难以估量,所以原主和小伙伴们接纳了二五仔。
詹姆斯在结婚前发现了此事,原主担心事情败露牵扯同伴,而戴蒙适时伸出援手,要帮助他永除后患。
钩直饵咸,但原主偏偏一钓就中计。
很符合斯懿对大学生勇敢无畏、清澈愚蠢的刻板印象。
斯懿睫毛一颤,脸上立刻露出惊恐懊悔的表情:“戴蒙,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绝不会背叛其他特优生。”
戴蒙松了一口气:“斯懿,这才是真正的你。这才是我想要帮助的人。”
斯懿配合道:“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庄园里到处都是警探和医生,我很难靠近他。”
戴蒙早有准备,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属小球,弹指扔给斯懿。
“里面有个注射器,你找机会扎到他身上就行,别的都不用管。”
斯懿观察着掌中的小球,认出这是二战时期的常用暗器。
球上有两个针尖大小的小孔,原本用蜡封着。金属球刺入人体后,体温将小孔熔化,毒素就能从球里流出。
戴蒙继续吹嘘:“为了这个,我花了几十万联邦币,你可不要再临阵脱逃。”
斯懿将小球捏在指尖,倾身紧握缰绳,双腿钳住马匹两肋。
破碎的小说情节在脑海中串联:原主在戴蒙的鼓动下,试图再次暗杀詹姆斯。
但凭借被淘汰了几十年的落后手段,原主的暗杀行动必将暴露无遗。既然抓到了凶手,戴蒙留在霍亨家的“钉子”也很有可能逃过一劫。
事后霍亨家族将原主彻底囚禁,直到他“郁郁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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