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孤岛生活的第三十二天。
粱飞文其实没有自己说的那么潇洒。
他是找到了芭蕉、找到了水源没错,但岛上几乎只有一种动物——兔子。
在这个几乎没有天敌的小岛上,兔子泛滥成灾,所到之处都是被啃食的草皮、兔子打的地洞、随处可见的排泄物。
甚至深夜里,在他看不见的无边暗色笼罩下,总会对上那一双双暗红的眼睛。
他真的从没那么厌恶过兔子。让他无端端地想起死去的玩家之一,何飞。
他的死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又不是他害死的,谁逼他下海了?
他可是好心地提醒他,让他不要消耗能量,但人倒霉起来摔个跤都能摔死,更别说身处汪洋大海。
他没错,是他倒霉、丢了命,是他蠢、蠢人自有上天收。
粱飞文在一次次深夜里说服自己,最后也如他所愿,他不再困顿于那一双双红眼睛,只将兔子剥了皮,血淋淋地风干在庇护所外。
真好啊,那些眼睛消失了。
天,亮起灰蒙蒙的一抹蓝,比之大海更浅又更朦胧些。
他从沙滩上冷醒,庇护所就搭在沙滩上,这绝不是一个合适的地点,细粒的沙子会带走人体内的热量,夜晚和清晨的海风也会更加寒凉,而白天却是令人难挨的暴晒。
但除了这里,他能在哪搭庇护所呢?这里的兔子不亚于老鼠,且攻击性莫名的强,夜半总会啃食他的住所,让他不堪其扰。
粱飞文从用厚重的树皮一层层垒起来的披屋里钻出来,整个人细细瘦瘦的,身上围着灰黄白黑几种颜色交杂的兔毛毡子。
伸出来的搭在棕榈树皮上的胳膊又黑又红,仿佛一根一折就断的枯枝。
但往上看,胳膊颜色分层的地方,依然能看出曾经白净细腻的影子。
他的庇护所虽然建在沙滩上,但位于淡水入海口附近,且背对着一块巨石,挡风效果不错,两者之间是一个已经熄灭了的土灶。
他也不在意,脸上如将亮未亮的天色般寡淡阴沉。
醒来后他先查看昨晚圈起来的几只兔子,这几只兔子被他关在逼仄的木笼子里,挤挤挨挨的。
他也不管它们死活,直接将笼子扔在离沙滩最近的灌木林里,让它们互相抢食牢笼下稀少得露出土层的三寸草根。
一晚上过去,这几只兔子似乎失去了攻击性,紧贴在一起半死不活的。
粱飞文将笼子提走,随意地丢在沙滩上,这一丢,不轻不重的,直接将兔子砸出短促的鸣叫,但他却连个眼角都没舍得给,只是兀自洗漱。
干净清透的淡水泼至脸上,又随即溅落满地,将这一片的沙土砸出一个个湿透的沙坑。
冷水沾脸,瞬间让人清醒了几分。
粱飞文脸上的困乏迅速褪去,眼底黑眼圈却依旧很重,衬得眼中那抹红血丝更加血红。
他甩干手上的水珠,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这算是他新人礼包里最有价值的东西。
其他三件则分别是一条户外攀爬绳索、保温瓶、指南针,简直一个比一个没用。
但他偏偏运气好,先是在游戏第七天找到一片芭蕉,再之后是一条山中淡水内河,水流从山顶砸下,而后汇入入海口,其他玩家日夜祈求的淡水在他这儿想怎么挥霍就怎么挥霍。
他嗤笑一声,将那团天亮前熄灭的火又点燃起来,然后架上一根剥了皮的芭蕉开始烧烤。
芭蕉树可谓荒野中的救命水源,含水量高达90%,且高钾,能补充电解质。
就是味道有点涩,所以他才拿来烤,烤过后口感会好许多。
天色渐明,成群的海鸟在退潮的潮间带徘徊往复,搁浅的海中生物则牟足了劲往沙地里藏、往海浪拍来的方向奔波,但这注定是一场属于食物链上层的盛宴。
热量从身前源源不断传来,驱散笼罩他一夜的寒气,他嚼着烤芭蕉,眼神却不经意间划过悬挂在不远处的血淋淋的风干野兔,顿时喉咙处一阵恶心,将刚咬下的芭蕉吐出来。
“呕……”
湿哒哒的口水顺着芭蕉丝滴落,他拍了拍胸口,转过头不去看那一排风干兔肉。
那是他之前剥了皮做衣物后剩下的兔肉,一共五只,灰的、白的、黄的,此刻通通是筋肉外露的暗红。
不知道从第几天开始,他变得有些厌食,特别是看到血肉模糊的兔子,更是从心里涌上一股难以遏制的抗拒与恶心。
肚子饿得烧心,粱飞文却半点也不敢起吃兔肉的心思,他重新恶狠狠咽下芭蕉。
兔子没有脂肪,只吃兔肉会将人饿死绝不是一句玩笑话。
如果这里不是海岛能捕捕鱼,以这些野兔的繁殖速度和啃食速度,他休想活过一星期。
但他没想到他的厌食症还会加重。
粱飞文一共烧制了两个陶罐,其中一个正咕噜噜冒着奶白的气泡,里面是一条鱼,除了鱼还有一点海带和花甲,其他的调料只有用海水提纯出的海盐,很咸还有一点微微的发苦。
鱼汤味很鲜很浓,肥美的花甲肉一开一合吸满了汤汁,丝丝缕缕的海带点缀其中味道恰到好处。
但他吃腻了,筷子沾沾汤汁,舔到嘴里就变得难以下咽。
作为内陆平原人,他的家乡看不见海,甚至也看不见山,只有一望无际的金黄小麦、一层不变的地平线。
睁眼红日升,日落把家还,火红的太阳与金色的小麦是记忆里永恒不变的景。
他要回家,这该死的游戏,只要能离开这里,丧尽天良,不择手段又如何?
火堆燃烧着噼里啪啦的声音,一直烧到火苗渐小。粱飞文才忽然掏出一把折叠小刀,这是他在积分商城兑换的,花了16个积分。
刀身虽小却极为锋利,剥皮切肉什么的都很方便,就比如现在。
他从笼子里随机掏出一只兔子拽住兔耳,而后迅速一划,刀锋如银丝般转瞬间划过,挑断兔腿。
一丝血线崩开,随即是手中兔子剧烈的挣扎和刺耳的尖叫。
粱飞文一直以为兔子不会叫,但自从来到这座兔岛,杀了那么多兔子,他才知道原来在不同情况下兔子都有不同的叫声。
但他听得最多的大概就是此刻这种吧?他面无表情地想。
将这几只兔子都挑断腿筋后,他拎起笼子快速走进森林,在距离此处不远处的内河、岛中央山涧瀑布处,存在着岛上兔子唯一的天敌——一条巨蟒。
同时,那儿也荒废着一艘小船。
森林里很暗,能见度比黑夜来临时差不了多少,粱飞文知道这是因为这里的乔木普遍都很高大,三十来米高的巨树顶更是一片遮天蔽日的树冠。
有时候从树顶掉落的树枝如果没有及时躲避,怕不是当场发生一个高空坠物的伤亡事故。
风呜呜地从身后吹来,夹杂着沙滩上海鸟亢奋的鸣叫声,与幽暗寂静的森林似乎各处两个不同的世界。
他小心翼翼地踩着惯常行走的路,手里握着一支细长的火把,另一手又提着几具兔子尸体,行走速度却不比平常慢。
大概是脑海里翻涌着什么,脚下如乘着风,也好在这条路不难走。
沿途几乎没有小型灌木,地面带绿色的植物都被兔子啃食得干干净净,只剩些稚嫩青绿的小草芽,不过大概没两天又只有一片裸露的黄土地了吧。
他默然地踩过一颗刚冒尖的小草,对周围隐隐绰绰的兔子视而不见。
物竞天择是大自然奉行的真理,这些低矮的绿植无法向上生长,也演化不出坚韧的外皮和带毒的汁液。
以至于那些高大魁梧的树独木成林,扎根海岛,越来越深,也越长越大,成为这座兔岛名副其实的赢家。
他微微抬起头,视线穿过了密网般层迭的绿叶,仿佛窥见了那一抹耀眼的光。
这个游戏也一定如此,优胜劣汰,只有将一切牢牢掌握在手中的强者才能长久地生存下去。
快步绕过一棵巨木,耳边流水潺潺的叮咚声逐渐被放大,且随着他不断向前进的速度变得越来越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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