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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第八十六章 大婚

小说:

你是我的掌上明猪吖

作者:

慎一

分类:

现代言情

明越微微弯腰,用小拇指碰了碰朱醉的手背。

“嗯?”

朱醉想藏下内心的彷徨与窃喜,只是问:“明越,你开心吗?”

“...”

明越有一些无奈,她好像意识到了朱某人到底没有安全感到了什么地步,怎的问出这般幼稚痴傻的问题来?

于是,明越恶趣味的反问:“我若说不开心,你要把我关起来吗?”

朱醉犹豫了一瞬。

“不会。”

明越没有信,因为朱某人真的会认为,若是自己这个关人的人和明越这个被关的人关在一块儿,那便不算关人。

“朱醉,你完了,等我指甲长出来,我要狠狠地弄你。”

明越义正辞严,放了狠话。

大概。

只是了解她的人,都不会认为这是狠话。

明越从不留指甲,小时候家长认为留指甲指甲缝里会藏病菌与污垢,且很小的时候,明越还喜欢啃指甲。

小孩儿嘛,很容易玩到脏东西的。

后来年纪稍长,慢慢失去了那些亲朋,已经没有了再管她还留不留指甲了。留了好看,毕竟明越的手生得很好,修长、骨节分明。

不留...不留倒是因为生计了。

刚升学就没了至亲,四处要用钱,找工作也找不到好的,进过厂子打零时工,也去麦当当和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包过汉堡炸过薯条。

还好那时候也成年了。

超过十六岁不满十八岁的小孩儿,也有工厂要的,只是那一般不是什么正规的工厂。因为不正规,自然劳动保障什么的,也不存在。

而且,就算是正规的工厂,要如此,也只有正式工才能拿到这样的福利。

明越做的当然是小时工,难道她要打一辈子工吗?

种种原因之下,明越就没有留过指甲。细算下来,她竟然能算得上是天生的女同。

听到明越这话,朱醉坏笑了一下。明越还说自己呢,其实她也喜欢白日宣那啥淫。

明越不留指甲的,这点她清楚的知道。因为知道,所以懂了明越的一点暗示。

嘻嘻。

不过,明越真的好懒哦。

没办法,自己这个一家之主得卖力工作呀。

新婚妻妻慢慢的往前走着,一边还有说有笑的。

容思瑾没忍住,笑着打趣道:“新人在说什么悄悄话呢,和大家说说?”

明越与朱醉都涨红了脸。

气氛一下子更热闹欢愉了。

明越一手要拿扇子,一手要执着缰绳,因此没有手和大家打招呼。

朱醉只有一只手执着缰绳,便很有配得感的用另一只手打招呼,脸上还挂着异常荡漾的笑容。

原先朱醉额头有刺字,平白给那张脸多了一股阴冷的可怜的破碎的感觉,如今用粉掩盖了下去,那张脸的美貌就全释放了出来。

她本来就是很英气俊美的长相,如今擦了粉,更显得皮肤细腻白嫩。朱醉的脸颊上还有一点婴儿肥,已经随着年岁的增长,逐年消失了。

婴儿肥消失,脸上便多了棱角,也不知晓是岁月的洗礼,还是因为人更成熟些了。

偏生朱某人又是个嘴馋的好吃鬼,和明越认识的这段日子,体重少说涨了七八斤。导致连腹肌都没那么好摸了,她想过要健身减肥,结果和桓泽说,定下目标,才一天呢,就放弃了。

好在自那天后,就减了食量,虽然体重没有怎么减,好在也没有涨。

朱宅到了。

从明越家到朱醉家,不远,但以后,这两个地方,都是她们的家。

这一路上,也有人吹吹打打,很是喜庆。明越出家门时,乐声激昂了一阵,如今到朱醉家了,乐声又激昂了一阵。

朱醉扶明越下马,明越才刚下来,就有喜婆婆给两人一人手里塞了一根红布,红布是连在一块的,中间还有一个大红花团团。

她们要拜堂了。

拜堂便是成亲。

进朱宅的村民果然不多,还多是小孩儿。

小孩儿胆子大,什么事都敢做。

朱宅的中堂也已经弄过了,现在最正中放着的,便是先前那块谷珪。

谷珪下的桌子两侧,各放置着一张椅子。椅子上,又各自放置了两叠华贵的衣服。

朱醉垂眸,她知道,这合计四叠衣服,分别象征了她的祖母、奶奶、母亲还有娘。

乐乐猪被特意放在了堂前,小两口本来是想着一人拿着一端,中间放个木盘子,让乐乐猪在木盘子里的。

想法是好的,可惜大家都不同意。

到堂上,喜婆婆笑嘻嘻的清了清嗓子——

“一拜天地!”

明越与朱醉对着堂外的天空弯腰拜了一拜。

这一拜,昭告了天地,自此时起,她们便是律法与天地承认的妻妻了。

“二拜高堂!”

新婚妻妻转身,对着没有人却有人衣物的椅子和那个一看就是装了珍贵物品的木匣子拜了拜。

这一拜,虽无高堂在座,但焉知长辈不欣喜?

长辈早已赐下礼物。

此刻,气氛被烘托到了最高点。

容思瑾和桓泽笑着看向喜婆婆,轻轻点了点头。

喜婆婆会意——

“妻妻对拜!”

小两口面对面,向对方弯腰对拜。

对拜完,她们便是妻妻。此生此世,生死不离。

“礼成——”

“送入洞房!”

容思瑾朗声笑道:“好!”

她一边笑着,还一边拍着手,像是激动到了极点。

可笑着笑着,又落下了两行眼泪。

真好,乐乐长大了。

桓泽也鼓掌,她完成了陛下的任务。

其余众人,举动不一而足。

朱醉与明越被谈嬷嬷带过去了朱醉的房间。

朱醉的房间也装饰过一遍了,如今瞧着,倒也喜庆。

明越与朱醉都坐到了床上,白天的时候明舟家的小孩明欢还来做福娃娃滚了床。

明越放下了手中的团扇。

无论是明越,或是朱醉,生得都很好看。只是和朱醉的英气俊美不同,明越的五官要更柔和一些,看上去也像是个有福气的。

古代的平民,很难生得好看,毕竟吃都吃不饱了,哪里还有闲情逸致去管长相,连热水澡都不怎么能洗得起。别说保持身体与衣物的洁净,连身上有味道都避免不了。

因此他们一般没有整洁的牙齿,没有一副好颜色,连腿脚大抵都不怎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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