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纯风到底能不能拿下大结果?
完全可以。
蒋明焕当年就是凭借土纯风拿下了池菱这个大结果。
他出生在普通家庭,个人资产大概A3,不懂任何穿搭技巧,潮流的牌子一个都不认识,最奢侈的一次消费是用攒了很久的钱买了双球鞋,还是盗版货。
这并不影响他受到全村小孩的追捧,一时得意忘形,最后忘记收稻谷被生物爹臭骂一顿。
但只能说,天资是个很残酷的东西。
能从村里一路来到大城市上学,蒋明焕靠的不是那张清纯感原生脸,而是他爸种了大半辈子的果园忽然遇上政府征地,勘探时意外挖出了极品稀土矿,给了他们一笔天价的补偿款。
狗运。
蒋明焕熬出头了,终于不用再过每天放学摘水果的日子,搬家离开村子的那天,他看着家里准备送人的小土狗掉眼泪。
踏入大城市不久,也迎来了新的学期,开学前,蒋明焕终于舍得给自己买了双正版球鞋。
他长得眉清目秀,干活却比同龄人都有劲,在村里一直都是众星捧月的存在,连路过的狗都喜欢他,自然理所当然地以为,转学之后也能交到很多朋友。
但现实和想象中的截然不同。
初二开学那天,他成功泯然于众人。
——吊车尾的班级,个子还没开始猛窜,常年日晒养出了小麦色皮肤,在一群白净精致的城里孩子里格外突兀,哪怕长着一张稚嫩的甜弟脸,也并不是受初中生追捧的类型。
很正常,刚开学大家都比较内向。
蒋明焕安慰自己,只要他开朗点就好了。
直到路过尖子班门口。
好些人聚集在走廊,看似打闹,眼睛却时不时往里面瞟,其中还包括他刚认识没几天的男同桌,跟个二百五似的。
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有点像他老家抬头看人的猪。
蒋明焕不屑,却又没忍住好奇,顺着他们的视线往里面瞥。
教室中央第一排座位上,坐着开学典礼讲话的那个女生。
她的同桌懒洋洋地趴在桌子睡觉,而她正在转头和后桌说话,眼睛好大,脸颊肉嘟嘟的,下巴却尖尖,头发长度刚好能扎成一个小啾啾。
长得特别特别水灵。
认真倾听对方说话时,过于浓密的睫毛垂下,又有一种不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安静。
怪不得勾得周围所有人都在看,不知道聊到什么,女孩忽然弯着眼睛对人笑,那群方才还吵闹的男生瞬间不说话了,好几道呼吸乱七八糟的。
蒋明焕的呼吸也乱。
不看不要紧,这一看,他的眼神比猪抬头还要吓人。
他认识她啊……
准确来说,应该是知道。
他知道池菱,在老家的时候,有几年的暑假他都见过她。蒋明焕第一次遇见这么白这么漂亮的人,天天穿的裙子都不重样,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朴素的衣服,只能自嘲地笑笑。
觉得她要是不那样这个世界就完了。
他还见过池菱对温芃坏脾气的样子。
两个小孩在河边钓鱼,池菱拿鱼竿坐在小板凳上,小男孩就撑伞站在一旁,耐心等着帮她挂鱼饵。
池菱从头到尾都不怎么理他,半天钓不上鱼,觉得是温芃影响了风水,就冷冷憋出一句:“走开。”
蒋明焕远远看着,很想过去告诉他们,钓鱼不是这样钓的。但他没有,因为他要回去摘水果了。
她会喜欢他们家的樱桃园吗?
转身的那瞬,蒋明焕莫名冒出这个念头。
在他为数不多的印象里,池菱并不总是像现在这样安静,而是一个娇气的、被家里人哄着捧着的女孩。
但这些男的凭什么看?
他们知道她是什么样的吗?
就算要捧也轮不到这群蠢猪。
……也轮不到他。
此时的蒋明焕不以为意,并不知道因为这匆匆的一眼,未来两年的初中生活会发生怎样大的变化。
用众星捧月来形容她还是太不够了。
几乎每一天,他都能从别人嘴里听到有关池菱的事,也知道了很多人私底下是怎么意淫她的,气得他上去邦邦就是两拳。
“装什么?每节课下课都从人家教室门口路过,说得你自己不喜欢她一样。”
被打的人如此质问。
蒋明焕只是道:“关你屁事。”
他怎么会喜欢她?他喜欢她吗?应该没有吧。
只是恰好路过而已。
蒋明焕安慰自己。
事实证明,哪怕只是恰好,他也会在学校里的每一个角落偶遇池菱。楼梯转角、学校门口、食堂的小卖部……操场上隔着几个班级,透过喧闹的人群,他却依旧看见了她。
稍微大了一号的蓝白色校服衬得身形纤细,低低的马尾,明明素净得如同一张白纸,却如此鲜明,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特别特别耀眼。
蒋明焕从不敢上前搭话。
池菱是永远的年纪第一,证件照挂在楼下公告栏,第二天往往不翼而飞,只留下一句座右铭:
功不唐捐,玉汝于成。
他偷偷把这句话抄在笔记本,回去查了好久才弄明白是什么意思。
暗恋的意思。
他真的、特别喜欢池菱。
特别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喜欢。
蒋明焕的词汇匮乏,只能用“特别特别”这种直白的词语来形容,而用在对池菱的喜欢上,就是很多个“特别”。
这两年蒋明焕的个子长高了许多,加上性格又开朗,在男生群体里自然受到欢迎,而池菱身边却始终只有一个脸很臭的男生。
名字叫陆洲亦。
他脚上的限量球鞋几乎天天不重样,连篮球有明星球员的签名,就这么随便拿到学校打,完全不差钱也不差朋友的样子。
偏偏像个连体婴那样只跟在池菱后面。
陆洲亦的存在,让所有人都无法接触池菱。
但蒋明焕也不笨,他加入了校篮球队,从而逐渐结识陆洲亦,原本以为对方是个有脾气的大少爷,但接触后才发现,陆洲亦其实是个很正直很有分寸的男生,从来不会像其他傻*男的一样聊那些话题,而且对朋友很大方。
可惜他们只能当情敌。
通过向上社交,蒋明焕成功接触到了池菱。
那天傍晚放学,球队要打比赛,池菱写完作业才到篮球馆找陆洲亦,恰好蒋明焕也在场上休息,和池菱只隔着几步的距离。
抬眼就看见女生背着个黑色书包,穿着宽松的短裤,下面是笔直细白的腿,连膝盖都是粉的。
风吹过,空气也特别香。
蒋明焕只敢偷偷地闻,眼神却可以用如狼似虎来形容。
明明球场上所有人都在不要脸地看她,池菱却只和陆洲亦说话:“打完了吗?要不要等你?”
陆洲亦打量她一眼:“想回家了?”
池菱轻轻点了点头。
陆洲亦道:“打完了,走吧。”
其实还有下半场没打,但他不想打了,上次让池菱坐在旁边等他,结果半个球场的男的都跑到她那边投篮,还不经意撩衣服擦汗。
一点男德都没有,他都怕池菱看了长针眼。
陆洲亦转头去洗手,捞起书包走回去,又语气不满道:“真真,水也不知道给哥哥带一瓶。”
“旁边就有小卖部。”池菱安静两秒,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水杯递给他:“喝吧。”
陆洲亦轻“啧”一声,拧开盖子几下喝完,才笑着道:“真是哥哥的贴心小棉袄。”
蒋明焕羡慕得快哭了,看得口干舌燥,恨不得上前抢走那个水杯,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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