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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祸起第二

小说:

救命!死对头把我从棺材堆里刨出来了

作者:

难舍难生

分类:

古典言情

良岑的逃亡开始得非常体面。

刘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风风光光。出殡那天,周寡妇哭得撕心裂肺,左邻右舍纷纷抹泪,连路过的野狗都停下来嚎了两嗓子——虽然良岑怀疑那狗只是被哭声吓的。坟地选在东山脚下,墓碑刻得端端正正,入土的时辰掐得精准到弹指。周寡妇握着他的手,眼泪汪汪地说先生您真是我们全家的恩人。

良岑微笑着收下六文钱的工钱,转身就走出了那条巷子。

他背着一只小包袱,里头装着沈临渊的全部遗产:两件换洗衣裳、一方缺了角的砚台、半本翻烂的《论语》。那根上吊未遂的麻绳他没带,留在房梁上给房东当纪念品。

走出三里地,良岑停下脚步,回头望了一眼。

西山在暮色里沉默着。山脊的轮廓像一只蹲伏的巨鸟,收拢了翅膀,把什么东西压在身下。山上的杜鹃花看不见,但良岑知道它们在那儿——不在这个季节,不在这个时辰,却开得不管不顾。

那个站在老槐树底下望他的人,大概也在那儿。

良岑转过身,加快了脚步。

他想得非常清楚。榭瑾现在是什么状态?忘情咒没完全生效,爱恨搅成了同一口锅里的粥。一只本来就偏执的厉鬼,脑子里“想抱他”和“想撕碎他”的开关被焊在了一起,每按一次,两个灯同时亮。这种情况下见面会发生什么——良岑连想都不愿意想。

上辈子他在天庭混了几百年,最大的本事不是通阴阳、度亡魂,而是审时度势。说得难听点,叫脚底抹油。说得更难听点,叫战略性撤退。

他决定撤退。

撤退的第一站是一座小镇,距离原住地四十里,名字叫槐安。

良岑在镇口站了一会儿。正是黄昏,炊烟从青灰色的瓦脊上升起来,融进暮色里,像是有人在半空中抖开一件洗旧的衣裳。街上人不多,茶馆里坐着几个下棋的老头,铁匠铺的炉火还没熄,一下一下的锤声隔着半条街传过来,闷闷的,像心跳。

他的目光落在一家铺子的招牌上。

“福寿全香烛铺”。

良岑盯着那五个字看了三秒,抬脚走了进去。

掌柜是个五十来岁的胖妇人,姓冯,正趴在柜台上打瞌睡。良岑敲了敲柜台,她猛地弹起来,嘴角还挂着一丝口水,条件反射地喊了一声“欢迎光临”。

良岑露出一个温良无害的微笑:“请问,贵店可缺个代写灵位的先生?”

冯掌柜上下打量他。二十六岁的年轻人,青衫洗得发白,袖口磨出了毛边,但浆洗得很干净。手指上有握笔的茧,笑起来眉眼弯弯,瞧着脾气不坏。她在这镇上开了二十年香烛铺,见过的人比卖出去的纸钱还多,一眼就看出这人不是坏人——至少不是那种会卷了柜台银子半夜跑路的坏人。

“你会写?”

“正楷、行书、隶书都会。篆书也能写,就是慢。”

“读书人?”

“教过几年书。”

“教书先生怎么跑来干这个?”

良岑想了想,给出了一个他认为非常诚恳的回答:“活人的钱不好赚。死人的钱,他们不还价。”

冯掌柜沉默了一瞬,然后点了头:“有道理。留下试试。”

就这样,良岑在福寿全香烛铺落了脚。白天在铺子里代写灵位、挽联、祭文,晚上睡在铺子后头的小隔间里。隔间窄得只能放下一张竹榻和一只马桶,但良岑觉得比灵堂的椅子强。至少不用跟棺材里的人聊天——虽然他也不讨厌聊天。

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起来。

香烛铺是一个绝佳的信息集散地。这是良岑在第三天就确认了的事。

来买香烛纸钱的客人,家里刚死了人,情绪不稳定,话就多。谁家死了人、怎么死的、死前有什么异状、死后有什么怪事——这些信息像河里的水,源源不断地流进他的耳朵。

良岑对此的评价是:专业对口。

前世他是蓝桉花神,掌管丧葬,通阴阳、度亡魂,干的就是跟死人打交道的活。如今虽然神力全失,但嗅觉还在。哪些是正常死亡,哪些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他一闻就知道。

他在给客人写灵位的时候,会不经意地聊几句。

“张大爷,您家老太太走之前,可有什么不寻常的?”

“李大婶,最近镇上有没有什么怪事?”

“王大哥——”

王大哥是个杀猪的,膀大腰圆,嗓门洪亮。他来买纸钱是因为他爹过世三周年,要烧点钱过去。

良岑顿了一下,用非常随意的语气问:“王大哥,您听说过杜鹃吗?”

“杜鹃?”王大哥愣了一下,“你说的是花还是鸟?”

“……都行。”

“杜鹃花还没到季节呢,”王大哥说,“杜鹃鸟倒是快来了。每年开春,叫得人睡不着觉。”他忽然压低声音,脸上浮现出一种微妙的表情,“说到杜鹃鸟,沈先生,你听说过‘杜鹃鬼’没有?”

良岑握笔的手停在半空。

“没有,”他说,语气平稳得连他自己都佩服,“什么杜鹃鬼?”

王大哥左右看了看,确认铺子里没有旁人,才凑过来。他身上的猪油味和香烛的烟气混在一起,熏得良岑眼睛发酸。

“我也是听我爹说的,”王大哥压低嗓门,“老辈人传下来的。说是有只杜鹃成了精,后来死了,又化了厉鬼。这鬼什么也不干,就找人。”

“找什么人?”

“找一个神仙。”王大哥的表情变得微妙起来,“一个花神。据说那杜鹃精活着的时候跟那花神好上了,天庭知道了,把花神贬下凡间。后来花神在凡间死了——怎么死的没人知道。那杜鹃精得了消息,就疯了。”

良岑蘸了蘸墨,在灵位上落下一横。手稳得很。

“疯了之后呢?”

“殉情了。”

灵位上那一横歪了一下。很轻微,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良岑不动声色地把笔提起来,重新描了一遍。

“殉情?”

“可不是嘛,”王大哥点头,语气里带着一种粗人对这种事特有的、不知道该感动还是该觉得傻的复杂情绪,“说是在那花神的墓前哭了七天七夜,最后化成了一团黑雾,散了。打那以后,凡是杜鹃花开得特别艳的地方,就有人见过一道黑影站在花丛里。也不害人,就是站着。”

“站着干什么?”

“问话。”王大哥说,“他问每一个路过的人同一句话。”

良岑没有问那句话是什么。他把写好的灵位晾干,递给王大哥,收了钱,道了谢,把人送到门口。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王大哥走出门,又回过头来补了一句:“对了沈先生,那句话是——‘你见过一个笑起来很好看的人吗?’”

良岑站在铺子门口,看着王大哥的背影消失在街角。暮色从屋檐上压下来,把他整个人罩在阴影里。

他站了很久。

然后他回到柜台后面,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冷茶。茶水是早上泡的,已经凉透了,涩得厉害。他一口气喝完,把杯子搁在桌上,杯底磕出一声脆响。

殉情。榭瑾。殉情。

那只杜鹃鸟——那只别扭得要命、生气了就三天不说话、哄好了又黏人得让你想把他从身上撕下来的杜鹃鸟——在凡间的传说里,居然成了殉情的痴情种。

良岑忽然想笑。他把脸埋进手心里,肩膀抖了几下。冯掌柜从后屋出来,看见他这副模样,吓了一跳:“小沈,你怎么了?”

良岑抬起头,眼睛是弯的,嘴角是翘的,笑得温良无害:“没事,想起一个笑话。”

“什么笑话?”

“一个关于鸟的笑话。”

冯掌柜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摇摇头走了。

良岑把笑收起来。收得干干净净,像把一件穿旧了的衣裳叠好放进箱子最底层。他铺开一张白纸,提笔蘸墨,手腕悬空,落下一行字。

写的是一副挽联。

“鹤驾已随云影杳,鹃声犹带月光寒。”

他盯着那个“鹃”字看了很久。

消息像雪片一样飞进来。

槐安镇不大,但茶馆多。良岑发现冯掌柜是个茶馆爱好者——她每天下午都要去街尾的“一壶春”坐半个时辰,风雨无阻,雷打不动。更妙的是,她喜欢带上良岑一起去,理由是“小沈长得斯文,带出去有面子”。

良岑求之不得。

茶馆是信息的漩涡。三教九流,人来人往,方圆百里内的新鲜事都会在这里被翻来覆去地嚼,嚼烂了再吐出来,喂给下一拨人。

第一次听到那个消息,是在一个下雨的午后。

雨不大,细细密密的,把整条街洗成深灰色。茶馆里坐了七八个人,茶气氤氲,烟气缭绕。良岑坐在角落里,面前放着一壶最便宜的菊花茶,听旁边桌上的人聊天。

“听说了吗?刘家坳出事了。”

“什么事?”

“闹鬼。”

说话的是个走货的脚夫,裤腿上还沾着泥,一看就是刚从外面回来。他要了一碗热茶,灌了一大口,用袖子抹了抹嘴。

“我昨儿个从刘家坳过,整个村子都炸了锅。说是有个穿黑衣裳的鬼,大半夜站在村口的杜鹃花底下,一双眼睛血红血红的。”

良岑端着茶杯的手纹丝不动。

“吓人吗?”有人问。

“吓人倒是其次,”脚夫说,“怪的是他不害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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