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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 5 章

小说:

西行徒

作者:

子受

分类:

现代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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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天我摔得是真的不轻,一上午都站在后面听课,老师问我怎么不回座位上坐着,我说是因为困,怕自己睡着。

数学老师大肆表扬了我,说要让那些上课经常睡觉的特困生们都跟我学习学习。我站在后面,迎接着众人的目光洗礼,清晰的听见一个刚睡醒的老哥用嘴型跟身边人说,装什么装。

我不否认我是一个挺爱装的人,我享受那些人仰望艳羡的目光,享受他们同我遥不可及的距离,享受他们费尽心血的努力不如我随手翻两下书。更享受我的天赋,他们的平凡。

我贪恋这种阶级上带来的优越感,这是比金钱上的富足,容貌上的烨丽更加让人膨胀的感觉。钱可以挣,脸可以整,唯有头脑和智商,是他人无论付出多大努力都无法更改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迷恋的,其实是这种坚不可摧的阶级。以及身处在阶级高处带给我的自命不凡。

我也承认,除了这些外物——智商家境容貌——我没有任何可贵的品质。

所以从这时开始,就已经奠定了我未来苦痛罪恶的一生。只是我太年轻,无论多么聪慧,都没有预见未来的能力。

回到家之后,我添油加醋地把今天如何见义勇为,“英雄救小”的故事说我妈听,在我看来她有点傻傻的,不那么聪明,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信。就好比这一次,她也毫不迟疑地相信了,说给我做糖醋里脊奖励。

她在做菜上有特别的天赋,好像只有在这上面一点就通。少年时我以为我并没遗传母亲这个技能,但在往后那些逃亡的日子里,我才惊觉,自己也是有几分天赋在的。

我妈总是以我为骄傲,不止是我那些让人望尘莫及的成绩,哪怕仅是一件小事,她都会忍不住拿去炫耀。那天我同她说了自己的英雄事迹之后,她就开始打电话对我爸夸夸其谈。

她的朋友并不多,我和我爸是她最忠实的听众,于是在我妈又一次添油加醋的复述下,我爸也开始为我喝彩。说起他俩的爱情故事,也可谓是羡煞旁人。至少是羡煞我了。

他们年轻的时候被分配到了一个厂里,我妈那时候是厂里的厂花,我爸就常常告诉我,整个钢厂的老爷们,就没有不喜欢你妈的,可怎么着,最后还是让我一骑绝尘,给拿下了。那时候喜欢我妈的男人真是不在少数,然而,女人却并不怎么喜欢她。

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因为我妈那时候干活太慢了,常常拖整个小组的进度。那时候的女职工比男职工还要有团队荣誉感,于是就都不怎么待见我妈这个磨蹭鬼。

她年轻时候很爱看书,读张爱玲,读红楼,那些看不惯她的女职工,不知道是谁把她的书给放到外面,下了一场雨,全都不能要了。

那时候我爸特别会来事,骑着个二八杠,披着厂里的蓝色雨衣,去外面拿自己的粮票换了一整套的张爱玲和红楼。就是那一次,把我妈感动的不知南北。

后来我妈告诉我,主要还是看我爸长得帅。还有就是,我爸虽然不爱看书,但是总爱听她说话。

在那个男女结婚之前几乎都不怎么见面的时代,我妈是被我爸一点点给追到手的。所以我罕见的,出生在一个满是爱的家里。在这个家,我有英勇高大的父亲,温柔知意,饱读诗书的母亲,还有富庶的家境。仅是这一条,就让我赢过太多人。

我妈告诉我,以后也得找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还要对得起人家。

我对她的话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在爱情飞速萌芽的高中阶段,我没有一次体会到过这种名叫“喜欢”的情绪。后来反思一下,也能找得到原因。

尽管我是这样一个“平易近人”的学霸,可是在心底里,我没有看得起过这里的任何一个人,我对他们的目光从来都是俯视的。这视角让我变得狭隘,刻薄,这样贫瘠的土壤,本就不是滋生这种美好单纯情愫的沃土。

我那些狐朋狗友中的一个男生,在某一次体育课给我指了隔壁班一个女生,鬼鬼祟祟问我觉得她怎么样。

我说,两只眼睛一张嘴,很像个人。

他立马给了我一记头槌,让我不要侮辱她。我看出他的异样,于是回教室之后,他再次鬼鬼祟祟告诉我说他喜欢那个女生,然后问我,你不觉得她笑起来的时候很可爱吗?

我们的那几个狐朋狗友都围了过来,我依稀记得是五个人,三个男生,两个女孩。我和其余的三个人一起分析着他的情窦初开,最后眼神置换一圈,统一摇了摇头,说没觉得。那个女孩算不上好看,如我所说,两只眼睛一张嘴,正常人都长那样子。

有个女生说,我算是知道什么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了。那个男生气得拿笔戳她的胳膊,对她说你根本不懂爱。

我问他,那你这个大情圣快教教我们,什么叫爱,也好让我学习学习。

我们四个一致点头,等他传授经验。他支支吾吾,苦思冥想了半天,最后终于说出口,对我们道,没办法形容,你们知道那种感觉吗,就是一看到她就开心,她从我身边一走一过,能看她一眼,跟她说一句话就特别幸福。你们懂吗,幸福的感觉,不是高兴也不是开心,就是幸福。算了,说了你们也不懂。

那时稚嫩的我确实理解不了这种抽象的情感,原因之一是我没有切身的体会过,在我而言幸福和高兴开心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之后的几年,我的生活更是跟“幸福”二字扯不上一点关系。

我始终不明白,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能让人所有的自制力在它面前土崩瓦解,溃不成军。直到很久以后,我终于迟来地体会到这种情感,一共两次。

一次是宋别给我的。另一次,则是海/洛/因。

前者和后者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带给我的感觉又是相似的。让我深陷,让我沉沦,让我欲罢不能,同时,也都与痛苦如影随形,不知疲倦地折磨着我。

但这两者又有些不同。宋别,总是在我幸福的时候又让我倍感痛苦,在我痛苦时,想起她的音容笑貌,又无比幸福。而后者,在带给我海市蜃楼的快感过后,就把我拖进无限痛苦的深渊泥淖。这苦痛鞭笞着我,让我不得不去鲜血淋漓地追求它的镜中花,水中月。

只是现在的我,对未来即将发生的一切,都还浑然不知。

2.

宋别妈妈宣霖知道她今天回来,提早就去备菜,回来的时候手上提着挺多东西,两个姑娘给她接过来,问她要做什么好吃的。

“你们两个,不回来是不回来,一回来还都赶到一块儿了。不是我说你宋别,回来了怎么都不跟家里打电话,要不是你爸看见你的回执单,还打算瞒着是吗?”宣霖在她头上狠狠点了一下,又看见她头上的伤口,猛刹住车,收回手。

她讪笑两声:“这不是怕您二老担心吗,也不是多大的事,就蹭破了点皮。您该多关心关心我姐啊,每天枪林弹雨的,可比我危险多了。”

宋别这一开口,成功把宣霖的目光转向了林康安,转头又去说她:“还有你也是,做记者就做记者,非要去那么危险的地方,跟那些人打交道,那可都是亡命之徒啊!”

林康安转头瞪了她一眼,又去回答宣霖的话:“也没那么危险,我这不是全须全尾回来了?”

宋别得了闲,从老妈手里接过来东西,偷看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以前在家的时候没觉得,去了国外才发现还是妈妈做的饭好吃。

林钊也不久就回来了,带着点风尘仆仆的意思,额头上出了不少汗。一回来就是训宋别,怪她出车祸也不跟家里说,这回倒轮到林康安在一边看她笑话了。

林钊和宣霖两个人,一个是市警察局局长,另一个是在三尺讲台上站了二十几年的人民教师,谁也不比谁嘴笨,一说起话来,还容易上纲上线。

最后还是宣霖听不下去了,过来把他拉厨房里帮忙。

因为准备的菜多,晚饭开始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宋别饿的前胸贴后背,上餐桌像逃难一样凑过去吃,把老两口心疼坏了。

“慢点小别,没人抢你的。”宣霖见缝插针地又给她夹了一筷子菜,随后才问:“这次回来打算待多长时间?”

“不走了。”宋别说:“先留在这边的子公司。”

“小安呢?”

“看台里,现在还在跟拉美地区交涉,不过至少一年是要待在中国的。”

宣霖又给她夹了菜:“要我说干脆留在国内多好,去那么远的地方,那么不安全,真要是出点什么事可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这事总得有人做,您看我爸,以前不也是缉毒警察吗?”林康安想起宋别的话,忽地冷笑一声,说道:“我们在这边因为禁毒死那么多人,那边倒好,背后捅刀子,大麻合法这种荒唐的事也能做出来。”

宋别侧目瞥了她一眼:“他们自取灭亡,也不是什么坏事。”

她并不常谈论政治,以前觉得政治跟自己没什么太大的关系,但自从从事金融一来,也不得不关注各国时事政治,稍有点风吹草动,都可能在证券市场掀起惊涛骇浪。

尽管无所谓各国人民的死活,但跟自己账户的数额挂钩,宋别还是很上心的。

林康安曾经说她是资产阶级的走狗,这句话也是实打实没有说错。某种程度上,她也在为政客服务,这个公司算是东家的钱袋子,为游说和选举提供了很大便利。但也并不只有这一个钱袋子,最主要的摇钱树,还是在NRA,北美步枪协会,称得上全美最有钱的利益集团了。

而据她所知,这位东家也是大麻合法法案的支持者之一。要么说,权力就是不能掌握在资本手里。一个被毒品和金钱深度腐蚀的国家,能走多长远呢。

宋别在心里冷笑一声,这跟她没什么关系,至少,北美总不会比她先灭亡。

话落之后,林康安立马不满地给了她一记眼刀:“宋别,毒品问题是全球性的。”

有时候宋别也奇怪,一个家庭怎么能同时养出她和林康安这样的孩子,一个绝对的伟光正,一个十足十的钱串子。

她一直不认同基因论,但她们的分别又好像真的与基因有关。林康安的父亲是坚毅正直的人民警察,而她那老爹……怎么形容,社会的蠹虫。

说到这里,林钊也从餐桌上抬起头,神情有些严肃:“你们两个最近在澄州也小心点,那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少去,局里有风声,咱们这儿也有可/卡/因之类的东西流进来。”

林康安夹了一筷子鱼,脸上没什么变化,只是也很凝重。她常跟这些东西打交道,晓得它们进入中国境内到底意味着什么。

宋别点点头,说会注意。

吃过饭,烟瘾就立马上来了,她草草从餐桌上下去,说累了回房间。她的房间在二楼,阳台是和林康安的互通的,就没有在阳台上抽,直接往床上一躺,点燃烟丝丝缕缕的抽。

在烟雾笼罩下,她忍不住想起在北美的那些时候,其实她骗了林康安。北美学校里不少人都沾这东西,公司里则更多,这些混迹在金融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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