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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 7 章

小说:

西行徒

作者:

子受

分类:

现代言情

《西行徒》小说免费阅读 ggds.cc

1.

如果说叛逆,中学时期我确实也叛逆过一段时间,不过也仅是在老师眼中。我和我爸妈都不认为我那是叛逆,以至于老师把他们叫到办公室时,他们还在为我辩解,这是小孩子的天性,我们不能太压制了。

班主任实在没办法,瞪了我一眼,让我爸妈先回去了。

中学时期确实是我难以忘怀,深刻铭记的一段时间,大概是往后的日子太过痛苦,反衬出那时的生活,究竟有多么美好。

我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山雪莲,如狐朋狗友说的,我十分亲民。大概是因为我骨子里真的是个普通人,对于那些拥有诱惑力的东西一向无从抵抗。

我从很早就明了,上天给了我无可比拟的外在优点,却不肯施舍给我一分一毫与之相配的高贵品质,我一直都知道,这是我的罪,无关任何人。

九几年正好事事都赶上风潮,连带着学校旁边的网吧,游戏厅,都如雨后春笋一样冒头挣扎出来,我也不免上瘾,迷恋上一款叫做红警的游戏。

学校里的男生几乎都玩这款游戏,我们这儿的住宿生很少,但很多人家里没电脑,于是一放学,就跑到网吧抢机位,每天还会攀比红警通关数。

体育课的时候,我和那两个关系好的男生约定好一起逃课,从操场那一端翻墙出去,然后就可以直奔后巷的网吧,一节课四十五分钟,我们可以比别人多半个小时的游戏时间。

我们商量的很好,每隔五分钟出去一个人,以防体育老师发现。我是中间那个,看前面一个人出去了,拿余光左右观望一下,见没人注意,也悄悄把阵营换到了墙根底下。早早放在那里的书包往外一甩,我也紧跟着利落地翻身上墙,三两下爬到了墙头,背身跳了下去。

感觉却不太对,好像踩到什么,一下给我摔地上了,然而并不怎么疼

我捂着腰起来,看见身下压着一个人,软乎乎的,合着刚在给这个哥们砸地上了。我连忙起身,给他扶起来,嘴里说着不好意思。

他也穿着一中的蓝白校服,看样子应该是同道中人,嘴上骂骂咧咧的,骂我是不是没长眼,怎么不看着点愣往下跳。我理亏,没回嘴,然而等把他扶起来,两人对视上那一眼,竟然是老熟人。

那次我因为英雄救小救了隔壁班那个小个子,好像踹到的就是他。怪不得说,不是冤家不聚头。他显然也认出了我,一把薅住我的领子,眉毛倒竖:好小子,又是你,就那什么叫谢琅的是吗,这次可让我逮着了!

说实话我的身高挺优越的,但奈何身高窜的太快,以至于身上就没什么肉,比不得面前的人壮实,但还是秉持着掉什么不能掉面,输什么不能输气势的原则,我也瞪圆了眼,学着电影里混混的腔调问他:就是你爷爷我,想怎么着啊?

他也横:上次没来得及教训你,这次倒好,你自己送上门来了!

那人说着,正举拳头吓唬我,一个书包就从天而降,好巧不巧砸在了他的面门上。我们的留堂作业很多,且高一没有分文理,科目也多,这个书包照着砸下来,我都听见惊心动魄的一声。

他一时不防,一下被砸到在地上。然后我就看见约定好的狐朋狗友从上面跳下来,正好踩到他的腿,咕噜一声摔在他身上。这哥们又结结实实挨了一下,可真不轻。

狐朋连忙起来,看见我,又看了看地上的倒霉蛋,很有礼貌地把人扶起来,然后问我怎么还在这里。倒霉蛋这一次真是摔得不轻,捂着屁股嗷嗷嚎,站起来指着我和狐朋问,你们故意的是吧!

我摆摆手,大哥,真不是,真是你倒霉。

他说别说这么多没用的,咱俩新账旧账一块算,有本事一决高下!

然后本来打算去网吧的我们就改了道,转向另一边的游戏厅,决定要在游戏机上一决高下。爸妈从不吝啬我的零花钱,我也并不是什么摆款拿乔的人,故而这几年都攒下不少。

今天想着那倒霉蛋实在是太倒霉了,也是我把人家踹了一脚,又给我当了一次肉垫,还被我的狐朋砸了一书包,于是就大方的请他们到游戏厅随便玩。

这倒霉蛋没有真的要揍我,看我这么大方,干脆搂着我肩膀,豪气干云地说,挺敞亮啊,你这哥们儿我认了,以后报我龙哥的名字,准好使!

我笑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转头握上了手柄,玩一个叫拳皇的游戏。

那时候我十五六岁,不去过问大人的生活,再我所见少年人的世界里,好像这样一句两句地认大哥认小弟已经成为风潮。我们急切地迈步去成人世界,拉帮结派,认识不认识都可以喊一声朋友,幼稚地营造属于自己的“江湖”。

其实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也自以为是的藐视他们的幼稚无聊。但在倒霉大哥用手搂住我肩膀认我兄弟的时候,我的血液里,胸腔中,还是隐隐有些东西在膨胀。

其实我并不是真脱俗,只是假正经。看《古惑仔》,听乱世巨星时,我也心猿意马,热血煎熬。但我自恃天才,又难以委身去同流合污。我知道,群体中多的是乌合之众,我也知道,乌合之众是由一群拥有自我意识的个体组成。

这时所谓的“江湖”就是认识多一些人,今天你和我谈恋爱,明天她和他谈恋爱,三五成群走在街上,幼稚地吸引旁人目光。这个“江湖”跟古惑仔毫不沾边,跟什么都不沾边,宛如一个四不像。

后来我真的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江湖中人,成了古惑仔里面一个籍籍无名的背影,流过血,握过枪,游走边缘,身上最硬的不是骨头,而是拳头。那时我再想起这一段时光,想起倒霉大哥握着我的肩膀头和我称兄道弟的日子,竟然恍然发觉,那时的幼稚的江湖,不是四不像。

而是我们仅凭臆想建造的,乌托邦,理想国。

年少无知的生活太枯燥无聊,无聊到竟让我向往腥风血雨,剑影刀光。

2.

“冷暖哪可休,回头多少个秋,寻遍了却偏失去,未盼却在手,我得到没有,没办法解释得失错漏。”

宋别的车上放着一手粤语歌,车窗被关起来,冷气不知道从哪里吹过来,车内的温度很低。

周寅之前在广东一带待过一段时间,粤语不说纯熟,但都听得懂。这首歌是陈百强的《一生何求》,挺多年前的老歌了,千禧年之后就少有人再听。

他随意地同她聊天:“这首歌挺早的了。”

宋别点点头,没有抽烟,脚下的油门暗自踩了下去:“十八岁我就去了北美,有次大街上正放这首歌呢,也想家呗,从那以后就老听。”

周寅问她:“能听懂吗?”

宋别说:“听不懂,不会粤语。”

周寅于是用普通话同她重复了一遍歌词,一生何求,迷惘里永远看不透,没料到我所失,竟已是我所有。

宋别侧目看了一眼他,他的肤色绝说不上黑,但没以前白了。她试图去回想曾经,那些爬满青苔的过往,可怎么想怎么模糊,只记得挺好看的,孔子说食色性也,她那时小小年纪,喜欢上他的第一要义也不过是色欲而已。

车子在一家餐厅前停下,不知道是不是宋别为了照顾他,档次并不是那么高,就是家小馆子。周寅很快注意到,这里人来人往的,比别的地方都要多些。

澄州地处北方,有的店不到十点就关门了,八九点就开始寂寥少人,现在十点半,附近店的灯却都还亮着,街上多得是穿校服来往的高中生。

他认出来了,这是澄州一中的校门口。

“在这儿吃?”周寅侧过头问她:“会不会太吵了。”

“吵才好,有人味儿,走吧。”宋别把安全带解开,拉着他下车,两人往里走的时候,自然地就把手挽在了他的胳膊上,连周寅都没察觉有什么不对。

宋别领他进了一家小炒店,里面人挺多的,大部分都是刚下晚自习过来吃饭的学生,高中生压力大,饿得也快,宋别以前在这里读书的时候也和他们一样,一日三餐还不够,晚上还要来这里加餐。

他们在老板娘的指示下坐到角落里一张桌子,宋别拿过菜单,随便点了几个菜,然后抛给他,周寅又给添了两个。

他首先开口:“高远的事,谢谢你…大人大量。”

“没办法。”宋别拿桌角顶开一瓶啤酒盖,对嘴吹下去:“谁让是你来求我呢,舍不得拒绝。”

这话说的有些暧昧不清,这似乎不是他的错觉,每次这个女人看他的时候,周寅都觉得……该怎么形容呢,那种目光,如狼似虎的。

他也挺想不明白的,开银刺的人,能图他什么。

这一身娇身贵肉,周寅也不会存心思高攀。

“数学好难啊,感觉上了高中以后什么都学不会了……”隔壁桌的两个女生边吃饭边聊天,“最后一道函数题你解出来没有?”

“别说了,我算的X等于一,可是题目上都说了X的范围是大于一的。”另一个女生同样哀叹,愁眉苦脸地拿筷子戳了戳盘子里的菜,又说道:“哎,你说周琅到底是怎么学的,怎么什么题他都会。”

“人比人气死人啊。”

宋别听着两个小姑娘的对话,约摸听出了几分,她们嘴里的周琅应该是个学习挺好的人,学霸学神之类的。

十多年前她在一中上学时也常来这一条街上加餐,MP3里放英语听力,偶尔也放一些流行曲,她挺喜欢听粤语歌的,就是因为听不懂,听得懂了就要动脑动心思,人就那么多精力,她得分给有用的事上。

她常常只戴一只耳机,留一只耳朵,听身边的嘈杂。宋别喜欢人多的地方,像小时候蹲在树下看蚂蚁搬运食物一样,她也喜欢看这些密密麻麻的人谈论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喜欢看他们的平庸,无能,无力。

每当这时,她的血脉里总会耸动出一种莫名的兴奋。

十年前坐在街角吃饭的男生女生没少讨论过谢琅,翻来覆去那些车轱辘话,又考了第一,某某比赛又拿了奖,又在杂志上刊载了文章,又有哪个女生跟他表白被拒绝了。

现在物是人非,流转在别人口中的名字已经换了一番。

他们的菜已经上来,宋别没太大食欲,随便吃了两口就撂筷子,又往嘴里灌了两口“雪花”,而后开始点烟。

这里人多,大部分都是学生,也有一些和他们一样的社会人员,对在公共场合抽烟的人都挺看不惯,已经有三两个白眼飞过来了,她跟看不见似的抽的更猛了,二手烟全熏在周寅脸上,他也像看不见。

“你好女士,我怀孕了,闻不了烟味儿,能行个方便吗?”有人像是受不了了,走到她面前,捂着鼻子提醒。

周寅也吃好了,坐在那儿没说话,拿纸巾擦擦嘴,遂后就当着那位孕妇的面点了一根烟。他们那一桌立马又升腾起一簇烟雾,顿时云山雾海,烟熏火燎。

宋别拿手指磕了磕烟灰,妖妖地笑起来,用烟指向她的孕肚,烟头和肚子之间就只有几厘米的距离,吓得孕妇猛地往后退了一步。

等稳下来,才听见宋别开口:“我的种?”

“你神经病啊!”孕妇尖叫出声,狠狠剜了她一眼,估计是真觉得她有病,转身快步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原本把目光投射过来的学生们也纷纷收回,像是生怕招惹一样。刚才讨论题的一个女学生偷偷去瞄他们,想到一个成语——善男信女。只不过他们是相反面。

宋别把烟按灭,掸了掸身上的烟尘,走出饭店。

周寅咬着烟去结账,掀开泛黄的门帘,打眼儿就看见她站在街角,吊儿郎当转着手上的车钥匙,三三两两的风把她鬓角的头发吹起来,弯弯绕绕,像一浪翻出一浪的潮汐。

她正好转头侧目看过来,那一瞬,他有片刻的晃神。

“周寅。”宋别他的名字,在他走近时把车钥匙抛给他:“我喝了酒,你开车。”

周寅稳稳接住,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开车前,问了她一个问题:“宋别,你就不怕我是什么坏人?”

宋别扣好安全带,从中控台的储物箱里拿出一个东西,而后扯过来他的手,把那东西塞进他手里,又慢慢握起来。

小小的物件在周寅手中感受到重量和形状,一头尖,一头钝。他十分清楚这到底是什么。

“子弹。”周寅笑笑,放在手里掂量掂量,故作不识:“真的假的?”

宋别也笑:“你猜猜。”

他其实并不用猜,那个重量和质地他再熟悉不过,十有八九是真的。

周寅抿了抿唇角,将那颗子弹塞进口袋里,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银刺,黑牌车,北美,子弹。

这些因素联系在一起,让他对这个女人的印象翻了一番。她不是个普通的什么千金大小姐,这姑娘挺匪的,但和他应该不是一路人。

周寅上次送过她一次,这次也自然往那开了,车里放着另一首粤语歌,谁都没再说话。

他降下一点窗户,又点了一根烟。

这支烟的味道和上一支不太相同,很香,凉凉的香,有股薄荷的凉。却没那么刺骨寒。

宋别没闻过这种香味,她不爱喷香水,但曾为了凑分进过一个相关社团,对各种香的味道都有研究。然而这个不像任何,花香,木香,包括一些人工制的味道。

这种味道让她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闻过,一时却又想不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原因,宋别的头有些晕,一动脑想就更晕了。干脆闭上眼,把大脑清空。

后来她再想起这股香味,是在墨西哥的锡那罗亚州,那里遍布着幽灵一样的罂粟花,成熟之后,蕴藏的吗啡就开始散发香气。

那股香味,和此时的这股烟香,和北美费城上笼罩围困的大麻香,异曲同工。

那时宋别以为这辈子身上都只会有一种味道,那就是满身的铜臭味,却没想到,她为数不长的此生,会再和另一种味道有如此深的纠葛。

鸦片的香。毒祸的味道。

周寅侧头看了一眼身旁已经熟睡过去的女人,一绺头发正从从她脸上滑落,覆住小半张脸。说不清是强迫症还是怎样,他忍不住把那缕头发给她掀上去,别在耳后。

脸够小的。

他彻底打开窗户,熄灭了那支烟,随手撇在窗外,在下一个路口,一打方向盘,开往了另一个方向。

车子开的并不快,大概半个小时,才在一栋老楼前停下来,周寅坐在车里,又点了一根烟,眼神始终停在上面的某一楼层上。

直到嘴里的这根烟燃尽,周寅才打开车门走下去。这座小区很老,电线都裸露在外面,覆满棕白的鸟的排泄物。住在里面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年轻人很少,在夜里还能听家谁家的猫和狗在叫。

楼道里的灯闪烁着,明一下,暗两下,楼梯的扶手早已经生锈,下面也是黑色的石灰,没铺地板。周寅边顺着楼梯往上走,边拿出了一双黑色手套戴在了手上。

他一路走向四楼,站在一家门前,拿出钥匙打开径直走了进去。屋子里没有一丝光,周寅也没有开灯,黑暗里驾轻就熟进了里间。

快来了。

*

高远回来的时候,隐隐觉得有些不对。但想了想,大概也是出于自己做贼心虚。他和那个叫林康安的记者约定在后天,到时候……到时候。他把手放在灯开关的上时,随着整个房间灯光亮起,他清晰地听见一声把手按压的声音。

紧接着,周寅转着打火机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高远吓了一跳,猛地往后退了一步,瞳孔骤缩,看他犹如鬼魅。

“寅……寅哥,你怎么来了?”

周寅比他泰然多了,转身坐到沙发上,金属打火机在他手上转着,有些刺眼:“来跟你说点事——这么晚才回来,干嘛去了?”

高远见他神情自若,也松了一口气,料想他应该没发现他的事。于是随口扯了个谎:“去跟那几个哥们搓了一顿,寅哥,你这个点找我要说什么事,还亲自来一趟?”

“来了点新货,这不是照顾你。”

周寅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包东西,白色的,被装在塑封袋里,他轻抬眼,毫不例外地看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恐惧。

“这个纯度高。”周寅站起来朝他走过去,边说边打开塑封袋,两指伸进去从里面取了点粉末,递到他面前:“试试。”

高远眼中的恐惧逐渐消弭,他的目光挪向周寅的手指,定格在上面白色的东西上,瞳孔颤动。他想要回避,转过头,却又再次转回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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