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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 5 章

小说:

回到过去寻真爱

作者:

桃源城

分类:

衍生同人

《回到过去寻真爱》小说免费阅读 ggds.cc

总觉得年纪越大,时间过得越快。在我23至30岁这段时间,七年如一梦,一晃神间我竟已中年。占据我生活最多的部分便是日复一日的工作,一周眨眼过去,一月一下子没了,然后一年就这样溜走。时间快如剑,招招见心血。如今我重回16岁,我的身体治愈了,我的心似乎还沧桑着。此时的我发现,高中的时间流速并不如我记忆中缓慢。

好像月考刚结束,便迎来了期中考。关于考试,我内心并没有太大波动。班上同学还没有特别相熟,不过虽然他们很多人还不认识我,我却知道他们全部,也因此更游刃有余地观察我的同学们。

我的新同桌如前世一样,他叫秦书华,前世我们同桌了一年。高二分班时换了班主任,新班主任是一位不拘一格的男性数学老师,他见到我们第一件事就是在黑板上写下自己名字杨红花,笑着说,“有点像女性名字,但不是女性哈。”然后就说我们可以自行选同桌。

于是秦书华便离开了我,跟他新交得女朋友李靓同桌去了。至于两人日后是如何在课间公然热吻以及大打出手则是后话了。

而我的新同桌是许明宇,我们一直同桌到高三毕业,期间始终相敬如宾(开个玩笑),许明宇是很好的同桌,他使我联想到古代诗人,有一种特别的气质。

我们班有三个语文课代表,许明宇是其中之一,我一直觉得他是最符合语文课代表气质的那另一个。尤其是当他诵读古文时,很是抑扬顿挫。加上他浓眉小圆眼,性格爽朗,给人一种很是光明磊落的感觉。

与秦书华同桌的那一年,他曾讲过他名字是他爷爷给起得,取自腹有诗书气自华,但事实证明,他离这个名字十万八千里远。他其实是个比较闷骚的人,而且很爱喝汽水。每到夏天,他桌子上永远有一瓶汽水,香甜的气味充斥在我身周。因此只要提及他,我产生的联想便是夏天与汽水。

后来这位并不书华的同桌寻觅他的真爱去了,他的后继者——我的新同桌却是一个真正书华的人,这让我觉得生活很幽默。

高中毕业后,除了何雨以及另外两个好朋友——文若,李曼曼,其他人则是完全断了联系。我不清楚他们之后的人生,现在看着他们,总有种抽离感,仿佛隔着玻璃看影像,影像放完就没有然后了。于是此时再看这如此有质感的影像,就很珍惜。

说起文若与李曼曼,在我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在期中考前将她俩重新收于我麾下,于是我们山寨版F4女团比前世早一个学期成型。

文若像她名字一样,是个文气而安静的女孩子,如果说何雨是一个喜欢找我话中漏洞,总拆我台的人,那么文若便是她的反面。即使我话语中错漏频出,文若也会想法找补,像一个忠实的捧哏,服务非常之熨贴。

前世我与文若相熟源于她是我的后桌,我还记得她对我说得第一句话,是上课时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我答完坐下后,听到身后文若小声说,哇,你好厉害。当年答了什么问题我已不记得了,但我清楚记得她的这句夸赞。似乎友谊之模型从那一刻便定下了,我回头冲她一笑,看见她善意的弯弯的眼睛。

日后我每每回头,都能迎来她温柔的注视,她是一个能让我感到治愈的人。

今生我还想与她做好朋友,我庆幸她依然坐在我后座,于是我更积极主动地与她攀谈。学生间想建立联系真是简单方便,只要问一句你作业写了吗?这个题你会吗?就可以聊起来。于是我成功将文若虏获。

至于李曼曼,她更好办。原因很简单,她是个吃货。

前世高一下学期时,何雨有一段时间请假回家,那段时间我只好形单影。因为厌倦食堂的饭菜,所以我常常跑小吃街,也就因此经常偶遇李曼曼。遇到次数多了,我们发现了彼此爱吃得东西相近,于是便一起吃饭,友谊便从饭友开始。后来何雨回来,我们三人就固定成了饭搭子。文若因为走读,中午有时会回家吃,有时就在学校跟我们一起。

这一世我拉着何雨刻意跟踪李曼曼,见她去了哪家就跟进去,跟她点同样的饭菜,在她坐下等餐时故意坐在她桌边。等她发现我点得东西跟她一样时就说一句,“真巧,你也爱吃这个呀。”如此多来几次,便熟悉起来。李曼曼因为贪吃,身材偏胖,我邀她晚上跟我和何雨一起跑步,她欣然同意。李曼曼也住学校宿舍,她住三楼,我与何雨在四楼,约好跑步时间后我们经常去她寝室找她。文若这个走读声则羡慕哭了,他很想晚上也在校园跟我们一起度过,可惜她得回家。

重回青春,校园生活,学习无所碍,好友在身边,这些都是我三十岁时的美好愿想,如今全部实现,我感觉莫大的满足。即使未来依然不那么明朗,但这种没有生活压力的感觉,真是身心舒畅。如果能永远活在这样如梦境般的生活里,该有多快乐呢?

期中考结束后,不知该不该高兴的是,我的成绩与前世差不多,虽然班级排进了前五,年级排名却在一百开外。杨协果然还是班级第一,年级33,老师同学都对他表示庆贺,但他很平和,似乎还有一丝淡淡的惆怅,大概他觉得他可以更好。

关于杨协,回想前世,我发现我跟他几乎没有故事可言。也许是我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的时间足够久,造成一种我很熟悉他的错觉。他肤色很白,戴浅色金属边框眼镜,声音清朗。说起来,比起他的长相,我更熟悉他的声音。因为我不好意思仔细看他的脸,却能清楚听清他的声音。每一次他在课堂发言,我都会不自觉倾听,因为感觉他声音很好听。

整个高中时期,我们班的座位是每周一轮换的,比如第一周我坐在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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