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来到村口停下。
里正心不甘情不愿地迎上去。
为首居中的男子戴着幞头,身着圆领袍,肩上有只鹞子,身后横放着猎物,显然从秦岭打猎归来。
没等里正走到村口,男子身手矫健地下马,大步向里正走来,“我说闻到肉香,你们几个还说我馋肉。”回头瞥一眼,指着冒烟的陶锅询问里正,“是在炖肉吧?”
里正一看几人的目的是猪头肉,悬着的心落到实处,放松下来笑着说:“没有肉,是猪下水。”
男子脚步一顿,瞪大眼睛如铜铃,“猪下水?不可能!”
三两步到跟前他就要开锅盖。
等了半日的小子们一看猪头肉要飞,大呼小叫:“你干啥?”
只看几人的坐骑也能看出来出身不凡。谢景担心不懂事的小子开罪他,赶紧过去。
男子满脸风霜不修边幅,胡须浓密,看着不像年迈的老人,但瞧着眼角的皱纹也不是三十岁的壮年,谢景找个稳妥的称呼,“这位郎君,锅烧了半日,锅盖烫手。”
男子的手停在半空中。
几个小儿低声惊呼“保住了”。
男子向小孩看去,一个个没有害怕,仿佛死守城门的将士,他胆敢硬闯,这群熊崽子就敢同他拼命。
熊崽子身上的衣裳有着许多补丁,头发枯黄,显然日子过得没油水。男子看到这一幕幕,不好意思同恶小鬼们抢食。
“后生如何称呼?”男子拱手见礼。
谢景还礼,“姓谢,单名景,行五,可以喊我谢五。”
男子听到熟悉的姓眉头微挑:“南朝的谢?”
谢景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一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是!”谢景微微摇头。
男子顺嘴问道:“那是哪个谢?”
谢景:“炖肉的谢。”
男子愣了一瞬,爽朗大笑,像是许久不曾碰到这么有趣的人。
谢景笑着问:“足下如何称呼?”
男子思索片刻,道:“我姓程,谢老弟可以唤我程大。”
谢景看到这一幕心下奇怪,谁人自报家门还要深思熟虑。
程大听着像是真名,很像目不识丁的长辈给起的。但男子有坐骑,腰间有佩刀,显然是个富贵人家,不可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名字。
“程大”八成是俗称或者别名。
谢景忽然觉得“程”这个姓耳熟,仔细一想,再看看程大的年龄,不到四十岁,弓马娴熟,肩上的鹞子——若是他没记错,被某人揣怀里憋死的小鸟也是鹞子。
见鬼的程大!
分明是程咬金!
程咬金不希望被认出来,反倒给谢景省了许多事,至少他不用卑躬屈膝。
说起来前世生活自在、不曾低头求过人的谢景也不擅长在贵人面前伏低做小。
谢景看起来心里绕了十八道弯,实则不过一瞬间,便笑着说:“程兄!”
谢景直爽的样子令“程大”很是满意,抬手在他肩上一下,“既然喊我一声兄长,那老弟的猪下水——”
谢景很是识趣:“程兄不急着回去不妨一块尝尝。”
谢小六急了:“阿兄!”
“两锅肉够你吃的。吃不饱去把饼拿出来,泡肉汤。”谢景抬抬手示意小弟休要多言。
程大见状愈发不好意思从小儿口中夺食。
可是这么浓郁的香味,怎么可能是腥臭腥臭,他宁愿啃食野菜树皮,也不想多看一眼的猪下水啊。
无论如何今日他要一探究竟。
程大转向身后使个眼色,几名随从上前,程大同其中一人耳语一番,几人便回到村口把马背上的包裹拿下来。
程大打开一个布口袋,拿出五张白面做的胡饼,每个都有成人巴掌那么大。
递给几个小子,程大好声好气地询问:“一人一块。我可以尝尝猪下水吗?”
几个小子看向谢景,请他决定。
谢景:“可算知道这些肉是我的。”
里正也凭着坐骑和佩刀看出程大非寻常百姓。
听说城中贵人不爱吃猪肉,里正担心他尝一口不对味发火,冲他们这些人拔刀,便提醒:“这位郎君,我们做的其实是在肉行捡的猪下水。”
程大看到里正有所顾忌,心里纳闷,猪下水咋了。
跟随程大过来的一人笑道:“我们这些年啥都吃过。有一回饿的险些啃树皮。猪下水跟树皮比起来——”
程大明白过来,道:“珍馐美味!”
什么情况下有马有刀可以抢夺或以物换物的人需要啃树皮?自然是行军途中来到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又饿得饥肠辘辘。
谢景不再怀疑“程大”是旁人,只能是程知节!
“既然程兄不介意,那就都尝尝。”
谢景转向小六:“去把咱家的碗筷拿出来。”
谢小六年方七岁,懂得少又护食,梗着脖子说:“咱家没有碗筷。”
“别等我揍你!”谢景瞪他,“快去!”
谢小六转身跑到祖父母身后叫嚣:“你揍啊!”
里正看着谢景家大门敞开,他进去拿碗筷。谢小六见状赶忙追上去:“你给我站住!站住!”
稚嫩的童音响彻整个张杨里,但无人理会。
程大要是早点成亲,孙子都有谢小六这么大了。想想同孙子抢吃的,程大神色窘迫:“谢老弟——”
谢景打断:“人小眼皮子浅,程兄别同他一般见识。又不是什么稀罕物,明日我们还做。”
程大左右一看,个个身着短衣且打着补丁啊。
即便猪下水不要钱,但柴也可换钱,怎么今儿做了明日还做。
“今日是什么节日吗?”程大这些日子过得烦闷,以至于都忘记今日是八月几日。
谢景:“明日我们杀猪。猪肉卖掉,猪下水不值钱,我们决定留着自个吃。”
程大愈发困惑:“既然杀猪,为何又去买这些?”
里正先前说是捡的猪下水,程大不信。哪怕猪下水十斤只要一文钱,屠夫也不会扔掉。
谢景:“今儿去西市问问价钱,总要买点什么,不然屠夫哪会理我。没成想活猪很便宜,卖给屠夫不合算。”
程大指着冒着香味的肉:“你是要做熟了拿去卖?这个主意极好。我在长安还没见过这么香的猪肉。老弟听我的,羊肉多少钱,你的猪肉就卖多少钱。”
村民和程大的随从皆向他看过来,一个两个跟看到疯子一样。
里正抱着一摞碗筷出来,一头雾水地看着众人,“看啥呢?”
程大笑着说:“我是不是信口胡扯,尝尝就知道了。谢老弟,起锅!”
谢景快速拿起木锅盖往旁边木柴上一扔,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吞咽声此起彼伏。
嫌饼干噎人、饿了半日的程大也没能幸免,担心垂涎三尺,使劲把口水咽下去就去撸袖子。低头一看有护腕,衣袖撸不起来,他就找里正拿碗筷。
谢景见状便说:“我来吧。猪头挺大块,一双筷子夹不起来。”
说话间拿起两双筷子向猪脸上使劲扎下去,挑起来放到先前剁猪头的菜板上。
不拘小节的程大准备上手,余光注意到一张张眼冒绿光稚嫩的小脸,他不禁尴尬地笑笑,“看着很烫。谢老弟,有没有刀?切一下!”
“程兄稍等。”
谢景把猪耳朵抄出来,又用勺子捞出几块猪蹄,放至案板上,他就叫小堂弟去拿刀。
话音落下,谢景面前出现一把大刀,他扭头接过去,险些吓一跳,竟然是程大的随从之一。
此人看到谢景诧异的样子,顿时不好意思的笑笑,“某也想尝尝。”
能被程知节出来进去带在身边的人,即便只是家奴,八成也是久经沙场的勇士。对于铁骨铮铮的汉子,谢景自会高看一眼。
谢景笑着说:“不说你,我也想尝尝。”
程大好奇地问:“听老弟的意思,以前不曾吃过?”
谢景确实不曾吃过,因为前世有太多美食,想不起来特意买猪下水。
“第一次做。听说城里人喜欢肉蘸糖。我这里头只放了一点糖,可能尝不出甜味儿。”谢景半真半假地说,“程兄若是吃不惯,一定要明说。我改进一下,明日才能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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