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那根烟还是有些效果的,沈朝暮使劲掐了下紧蹙的眉心,留下一个深深的小月牙,换了一种说法:
“小叔小婶这场婚礼是我帮忙策划的,你喝了这么多酒出去,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该怎么办?”
最后一句沈朝暮说得很轻,孟烟还有些耳鸣,根本没有听清,只是眨巴着一双水盈盈的眼睛看着他。
沈朝暮扶着膝盖,稍稍弯下腰,扯松一点领带:“孟孟,你要去哪,我送你过去好不好?而且,你喝了酒,没有办法开车的。”
指指孟烟手里的车钥匙,沈朝暮声音里满是诱哄:“这次你坐我的车过去,然后把你的车钥匙给我,到时候我再把你的车给你开回去。”
“好不好?”
最后三个字沈朝暮说得又低又轻,像是在哄一个不听话的小朋友。
孟烟几乎要溺死在这一瞬间的温柔里。
孟烟盯着沈朝暮红润的嘴唇看了半天,原本还有八分清醒的脑子,在沈朝暮这样哄孩子的语气里,最后也只剩下了三分清醒。
嘴唇张合,只是傻乎乎地问出一句:“要是你不还我的车怎么办?”
沈二少被怀疑成偷车贼,不但没有生气,说“我堂堂沈家少爷还会贪图你不到二十万的小电车吗?家里停车场随便拎出一辆都能抵你二十辆。”,反而笑出了声,素日脸上挂着的冰冷疏离全部消失不见。
孟烟睁着朦胧醉眼,居然能从他的脸上依稀看出几分张扬恣意来。
沈朝暮揉揉孟烟毛茸茸的脑袋,把本就怔愣的孟烟搓得更愣了:“那该怎么办呢?”
“孟孟,我把我的车钥匙也抵在你这里,在把你的车还回来之前,你都开我的好不好?”
于是蹲在“鲸落”前等人的周岁,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沈朝暮从孟烟的那辆小mini上下来,绕到副驾驶拉开门,并伸手扶着穿着白色礼服、踩着恨天高的孟烟下来。
一瞬间被雷得恍恍惚惚:这两人是旧情复燃,直接快进到结婚了吗?
沈朝暮扶着人经过周岁旁,还好心地出声唤醒某个神游天外的人:“周小姐,或许你是在等孟烟么?”
刚刚和孟烟解除了一小点误会,沈朝暮暂时还不是很想得罪孟烟最好的朋友,忍了又忍。
一句“蹲门口和灯柱子看对眼了吗?”,才没被丢出来。
“哦哦。”
周岁愣神半晌才站起来,就是蹲太久了,腿有些麻,跟在两人后面有些一瘸一拐。
三人奇怪的组合,远远看去,活像是黑心资本家夫妻,带着被虐待的灰姑娘来逛酒吧。
知道自己在场,会让两人不自在,并且这次是自己耍了几分小聪明才跟来的。
沈朝暮只是给两人点了个比较僻静的卡座,再抬手唤来服务员,塞了几百块的小费,桃花眼在清吧昏暗的灯光映照下,竟然有些狐狸精似的妖艳。
“你好,请问可以请你帮忙照看一下这里的两位女士吗?不要让无关人员打扰她们,今天我们的账单按全场消费算。”
服务员看着手里粉红的大钞,觉得眼前的男人浑身上下闪着财神爷的金光,简直比南城夏日的太阳还要耀眼,脑袋快点出残影了。
看得旁边的周岁生怕这人下一秒就把自己的脑袋给点下来:“老板,您放一百个心,今天谁要是想来打扰两位女士,就先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
沈朝暮只是礼节性地勾勾嘴角,没说什么,自己选了个不远不近的卡座坐下。
沈朝暮刚一走远,周岁就疯狂肘击孟烟,硬生生把还在懵圈的孟烟给肘得清醒几分:“周岁岁,你得狂犬病了?”
“你前男友很大气嘛。”
看在今天这顿酒的份上,周岁选择不跟醉鬼计较。
孟烟翻了个白眼,揉揉自己还在发痛的侧腰,周岁那么用力,肯定青了:“废话,要是这人又小气又毒舌,我当时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真当我是M吗?”
“还有,我的眼睛只是近视,又不是瞎了。”
“好吧。”
周岁耸耸肩,孟烟当时在安城读高中,她在南城,也只在去安城找孟烟的时候见过沈朝暮一面。
孟烟也不是会把自己恋爱细节到处说的人,后来两人分手,周岁更是不会主动提这件事。
以至于到现在,周岁对沈朝暮的唯一印象就是——
对孟烟挺好,以及家里很有钱。
“不过,你为什么又和他碰到一起了?”
而且,我不信你真的喝醉了。
酒上得很快,各式各样的酒摆了一桌子,甚至还拉了一个小推车来放各种零食和果切,周岁的手从冰凉的瓶身上划过,最后还是选择了英伦玫瑰。
孟烟倚在沙发上,黑色的皮质沙发拖住她后仰的脖子,微卷的长发顺着沙发垂下,整个人像一只躲在角落里、慵懒的猫。
她倒是不急着喝酒,捧着装西瓜的盘子,用小叉懒懒地插西瓜吃:“我今天去参加我同事的婚礼当伴娘,同事的老公是沈朝暮的小叔。”
周岁知道她不喜欢太吵闹的环境,每次叫她出来喝酒,都选的是清吧。
听着悠扬的轻音乐,吃着爽口的西瓜,酒意慢慢降下,孟烟就连在婚礼现场被吵得头痛的脑袋都缓解了不少。
“你不是一向不喜欢太过吵闹的环境吗?一嚷嚷你就头痛,每天在学校里还没疼够,周末还要找罪受是吧。”
孟烟看着周岁心疼的表情,抿着唇,把自己脑袋搁在她怀里,心安理得地享受起了周岁牌按摩服务,随口捱塞:“我这不是想看看有钱人的婚礼是什么样的嘛。”
虽然最后只得到了周岁无情的嘲讽:“呵呵。”
“周岁岁,你知道吗,其实在安城一中,我过得还不错。”
孟烟明明没喝多少酒,却仿佛已经醉了。
其实,要不是醉了,她又怎么能放任自己上了沈朝暮的车?
南城又不是找不到代驾,也不是打不到车,只一杯半的红酒,哪里就需要人送了?
放下手里的西瓜,孟烟拿起一杯长岛冰茶,褐色的酒液在长长的玻璃杯里,酒面上点缀着一小片柠檬,倒是格外好看。
只是入口时伏特加、朗姆酒、龙舌兰和金酒的混合味道,刺得孟烟一瞬间皱紧了眉头,咽下去时,更是从喉咙一路灼烧到胃里。
“鲸落”的长岛冰茶真是一如既往的难喝。
也许是今晚夜色太温柔,又或者是今天“鲸落”的轻音乐太悠扬,孟烟远远回头看着倚在角落里闭目养神的沈朝暮。
时隔多年,忽然有了开口的欲望:“周岁岁,你知道为什么我和他分手这么多年,一次也没谈过吗?”
她长得好,性格、成绩都还不错,读大学、工作这些年,跟她表明心意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其中不乏有比沈朝暮更有钱、性格更好的。
但她一次都没松过口。
不是因为当年分手给她带来多大的创伤,而是除了沈朝暮,她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人了。
“为什么?”
周岁喝了一杯后就不再喝了,只捧着果切慢慢吃,今天周岁这样子怕是要不醉不归,她们俩总要留一个清醒的。
孟烟轻笑着摇摇头,眼里泛着泪花,细长的手指轻轻在玻璃杯上敲击着,为从前的故事伴奏:“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话——年少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
否则,往后余生,你就只能为那一个人所心动了。
“沈朝暮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
说起从前的事,孟烟居然是笑着的,墙上的壁灯洒在眼底,像是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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