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簪见好就收,不探张停云的底,只谈眼前利益。
她望向他左护腕下的袖弩。此前在小阳山一路,他多用轻弩,在寒夜射杀狼群时用得是左手的中型筒弩。
金簪记得当年季飞扬刺杀风子鸾时用过类似的弩,但比他现在护腕上围套得要笨重。
她取出一粒表面凹凸的红褐赭石,递给凌云。
“落秋山高耸,上表有赭石。你擅机关弓弩,必懂锻造,对于这个有兴趣吧?”
赭石,赤铁矿一种。
凌云第一时间想到这个,但是,她不可能知道铁矿……不,她是轩辕金簪,熟读典籍,又有名师指导辨金之术,认得此赭石不算意外。
若有赭石,铸兵锻铠,乃是乱世重器。
“光凭这小小一粒石头,你就说有铁矿石,谁信?”
金簪的目光落在江城子处,果断道:“你若答应帮我,我将谷地位置告诉江城子。以你行事,必留他在城外接应。此期间,他可以上一趟落秋山,探明情况,证明我的话是否属实。”
“呵……”凌云刚要反驳,又听金簪道。
“我以轩辕氏金簪之名起誓,老虎沟里的铁矿含量绝不会低。无论你将消息卖给任何一方势力,或留待后用,都会受益匪浅。”
金簪因要赶在孙裴前进城,由东方骆带着穿过老虎沟。
那条路难走,但有一片山坡背阴,零零荒草覆表,属于地动滑坡后生长出的浅表草木。她行近百米,翻开不少土石,皆有赤红痕迹。
若能探查整座落秋山,说不定有意外的大收获。
凌云之所以没在半路赶上金簪,便是在一处密林里寻不到砍伐的痕迹。
当时,江城子断定他们走错路。东方骆肯定带女帝抄条近路,只是,他们错过那个点。
凌云垂眸,撵着赭石沉思。
他望向一众看来的兄弟,对金簪道:“我答应你没用,得他们也答应才行。”
“你……什么意思?”金簪本松散的神色再次绷紧。
“你在求人办事前都是这样的态度吗?”凌云微凉的目光落在她灰黄的脸庞,“可以颜丑,却不懂低首求人?”
金簪瞬间想起以往听过的谈话:
“今时今日,她不吃苦还想享受女帝待遇?你伺候她?”
“我也想试试女帝的滋味。”
……
她的脸色极度难看,忍辱道:“你非要羞辱我才肯答应?”
凌云稍许诧异,依然道:“若你觉得为你出生入死之人,向他们低下头说声‘请、谢’是侮辱,也难怪无人肯追随你。
我很好奇,你当初是靠什么让楚甲子为你卖命。或许,只能用楚氏门风解释。但是,我们这等人……海边渔民,小家小户,不讲世家传承那套。”
金簪的脸上露出愕然之色。她的目光微远,诧异道:“就……这样?”
“不然,怎样?”凌云牵起唇角,连胡子都扬高几度,“或许,以你的身份,重来没有人教过你要对旁人说请和谢吧?”
废话。
“你在这等着。”金簪暗吸口气,泰然走向江城子、陆鱼儿和何秋刀。
三人只见到两人谈话的情形,待金簪走来,他们的手脚立时或动或静,随后站直四顾。
金簪向三人拱手道:“请你们帮我救出楚甲子。你们老大已经答应,但他说,你们是兄弟,此趟交易卖命,需我亲自问过你们。金簪拜托诸位,多谢。”
是啊,他已经答应。呵,张停云,既借你虎威,岂能不用好。
江城子几人面面相觑:头儿都答应,我们还能说什么。何况,女帝掬礼做请,多大的荣耀。她可是轩辕氏。
江城子先向金簪拱手还礼,陆鱼儿和何秋刀随后跟上。
凌云走来,观三兄弟的神色,有些不解。
陆鱼儿三人没少说女帝高傲、难以接触等话,如今她亲自来请,几人怎么还一副畏缩的表情?
罢了,轩辕金簪,本就是这样一个难以靠近的女人吧。
金簪朝走近的凌云道:“我按你说的做。而且,他们都已答应我。”你应该也没问题吧?
四个大男人对视眼:咱们是看在头儿的份上,大家出生入死的兄弟,关键时刻,岂能让头儿一个人扛事。
江城子摸鼻子道:“头儿,做吧。楚将军为人不错,往年大旱,他救过几府百姓。”
凌云颔首,将赭石递给江城子。
待金簪将老虎沟的方位和做下的标记说清,凌云稍许安排众人的行动。
他先让江城子和何秋刀离开,探明落秋山矿石、以及利城司马军队的动向,再回城胜城外接应。
凌云又与金簪道:“你我扮作兄弟进城。但要约法三章:一、不可暴露女子身份。二、不可使用轩辕枪。三、绝不能离开我的视线范围。你若不应,就同何秋刀他们待在城外。”
金簪岂会不应。若不能亲自救出楚甲子,他一朝变节,拿什么再来挽回?
她重重地颔首:“好,我答应你。”重新将脑后的半长发盘扎成一束。
凌云将怀里的枣木簪递过去:“用这钗。”
金簪接过,抚摸钗上简单的钗头云纹,钗身光滑幽亮,显是被人用油盘过。
“新的。”语罢,凌云转身而去。
金簪咧唇轻笑,盘起头发后插上枣木簪。
【这个人,在我觉得此鹰难熬时又突然来这一出,都不知道究竟是谁熬谁。】
陆鱼儿独自入城,而金簪和凌云两人一起,背着不知道哪里搞来的甜薯篓子,随着陆续多起来的人流进入胜城。
胜城把守比利城严厉,男女都要搜身。
凌云以为金簪会抗拒,但是她很坦然得由着士兵拍在双臂、小腹和腿处,随后被放入城。
入城后,街市人流如织,有响声而不吵闹。
凌云靠近金簪,轻声道:“该让你做女子打扮。”
金簪不解道:“胜城守卫拿着我没恢复前的画像找人,又有婆妇检查女子队列,远不如男子这边轻松。我若做女子打扮入城才危险。”她走出几步,恍然道,“你是为刚才我被守卫搜身在纠结。呵……”
凌云不解道:“你不觉得……”
“不觉得。”金簪立在凌云的正面,向他道,“你知不知道,你有时候挺让人困扰。”像是莺歌的舞,近身时能缠着人的身体钻入心,推开时语气逼人却目里流连,矛盾又诱惑的男人。这样的人竟有一种安心可靠的感觉。
凌云瞧入她幽暗深邃的眼神,试图将那个沉溺的傻蛋救出来,却好似无能为力。
马车从大道的另一头驶来,他下意识一把揽住金簪,让道一旁。
两人的身体紧紧地贴靠一起,伴随金簪的手绕过凌云的腰身,将这个拥抱变得更加真实而炙热。
街上行人看向他们,觉得又怪又很和谐,好奇者驻足指点。
凌云推开金簪,口干舌燥下尴尬道:“走吧,四合酒楼。”
他跨步在前,两步后回头望去,金簪迎阳浅笑,唇粉齿白,像是登令楼上旋身得某个瞬间,独她在天地间发光。
这缕光点亮凌云对女人的最初认知。
金簪是高不可摘的九天星灯,非天神不可拥有。
江城子说得对,有些人的气质,不遮掩是盖不住的。而这个女人,流淌在血脉中得与生俱来的高贵,即使遮掩,都盖不住凌人的芳华。
凌云快步近前,拿手盖在金簪的眼睑:不要这样对我笑,不要拿这双眼看我。我会忘记不该忘记的事,为那血腥的一日替你找诸多的借口,只因……我……想与你……在一起。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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