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枭啼鸣,灌着寒夜林风,颇有几分鬼魅随行。
金簪乘月色摸索前进,仗一身百虫不近身的体质,走出很长一段林路。
按她的预计,只要穿过这片山林,可以上西南的风华道,穿过风华道就能返回英雄大道,再向西去寒雪关。
然而,她忘记了纸上谈兵,无异于瞎子点灯,白费功夫。
为驱散独入林中的恐惧,她将前半生都回顾一遍,终是靠树停下。
夜风凉入骨。
金簪喃喃自问:“我去西面又如何?像他说得一样,石鸣春会听我话吗?他不会听。我又要如何?变成他帐下的小兵,一起杀摩尔人吧。”
她握把拳头,修练十年的轩辕氏心诀存储得那点力量已经荡然无存。
【这辈子,我在登令楼上射出那一箭,还是朝着南叶,真正可笑死了。】
“啊……你真没用。啊……呵呵呵……”
林里响起女子的哭嚎,追来的凌云刚要出声,嗅到熟悉的味道,也看到了熟悉的幽绿恶瞳。
“山林……灰狼。”
“嘶……呜……嗷呜……”头狼发出进攻的命令。
金簪的眼泪被吓回去,木然看向不知何时围拢过来的狼。那些幽暗的绿色眼睛真是讨厌又可怖,像极那叫伊兰天雪的眼神。
她旋出轩辕枪,靠树喊道:“别过来,我的血有毒,你们会被毒死。”
狼群不是百虫,对此毫无反应。
它们快速行成包围圈,一起逼近金簪。
嗖得一声,一箭射穿扑向金簪的狼,而金簪的长/枪突刺,扑了空。
凌云在一侧喊道:“上树,快。”随后,他绕狼群外围,不断射杀林狼。
狼群察觉他的存在。头狼嗷呜一声,吩咐大部分的灰狼掉头扑向凌云。
金簪转身爬树。
可是,她从没爬过树,根本不知道怎么爬树。她捏紧轩辕枪,向扑来的狼狠刺而去,转身横扫,将所剩无几的狼打开一条口子。
她趁机跑出狼群的包围圈,向密林深处逃去。
凌云被大部分的林狼围攻,看向那道消失的身影,说不失望有点假,甚至抬手射向追她的狼,一弓三弩,五去其四。另外一只已经瞧不见,杀不了。
他看向眼前扑近的狼,呵了声,旋手取出方管,一弹机簧,化为血刺。一刺之后,踏狼身上树,转手在手腕护甲上摸出木碎尖刺,扬手飞刺,伤十多只狼的眼睛。他下树后运步伐近身,以血棘刺狼体,令失明的狼失血而亡。
比起九岁那年在秋山上被狼群围攻,如今的凌云已能独立战胜群狼。
逃出去的金簪转身再刺,直接杀死追来的林狼。
她呼呼地喘息着,耳闻那方的嘶吼声,扶住树干深吸口气。
【别回头,轩辕金簪,他迟早是要将你丢下的人。】
【他救了我,人不坏。】
【但是,他不会帮你,不会带你去寒雪关,不会帮你寻找楚甲子……】
……
狼群之所以是丛林臭名昭著的杀手,因为它们群攻、执着、聪明,而且够狠。
凌云出了那口恶气,旋身上树,利用有利位置射杀狼群。
待余下十只,一摸后囊,没箭了。
他转身飞踏,再入狼群,再度近身血刺。
头狼下场,偷袭凌云,爪子狠狠地擦过他的后肩。
金簪来时,将轩辕枪猛地投掷过去,插入头狼的身体。
“哦呜……”头狼落地哀呜,余下数只狼见状四散而去。
头狼呜咽了声,试着站起来,再次召唤同伴。但是,余下的狼已经判断了它的死亡,回首观望两眼后退回丛林深处。
凌云旋手收起血刺,变化为方管。
金簪见那狼倒下才敢走近,犹豫再三才出手扶凌云的肩头,低声道:“你……没事吧?”
“为何回来?”凌云喘息着问道。
金簪没答,扶他走到干净处。
她毫不犹豫地动手解开他的衣襟,抬眸时见他的双目背对明月,被衬得灼灼如日,不由微颤了下,低声道:“你知道,我的口沫可以疗伤。”
凌云眨下眼,收敛眸光里的炙热,主动背过身,退下外衣。
金簪将他的衣襟拉开,瞧向三道伤痕,轻呼道:“……应该不算深。那个……你……别嫌弃。”
说着,她喷口水在凌云的后背,用手指轻轻地匀开。
效果没有起初以为得好。但是,伤痕依然在收缩变浅。
借林中月色,金簪看清此人的肌肤色泽,比预想要白、紧致、结实,而且蝴蝶骨的形状在月光下阴影分明,说明它们线条流畅,说明他是一名身强体壮的武者。
这番瞧着瞧着,金簪的脸微热,唇齿一弯,笑出声。
【这样跑回来,瞧见这副男色,不算亏吧。】
“怎么?”凌云侧脸,低声问道。声音轻微,引出他无法克制的温柔。
“好了。”金簪的眉梢微扬,拉上他的衣襟,起身去寻轩辕枪,被凌云一把抓住手腕。
她俯视凌云仰面望来的动情眼神,瞧清楚内里的欲念,静等他说出来。
【他说过,若是他有想法,会询问……】
凌云被夜风拂过,察觉肩颈温凉,回过神来松开手。
他起身时张握几下手心,似要忘记刚才难以自控的感觉,抢步向前道:“我替你去寻枪。”
金簪扬眸看向他的背影,在月光下显得高大而孤独。
她低声吟道:“李老有诗赞杜郎君,若改一字,吟为:头玉硗硗眉刷翠,云郎生得真男子。骨重神寒天庙器,一双瞳人剪秋水。”
【张停云,你不知道吧?凌乱的胡子也盖不住你的翠眉玉骨,眼瞳似秋水,周身环绕如庙宇高堂之人的沉静气度。
若安孙老的观人相,该是一……天人骨相。
于朕来讲,你这可真是一个糟糕的相貌。】
金簪的目光拉远,落在那些狼尸,低低笑道:“除此外,你确是个英武、守信、有原则的人。【但是,谁知道呢,日久见人心,不是吗?】
她长出口气,也不挑地儿,心生累意下坐靠在树底。
若论男色,无人可敌季飞扬。
【亦狂亦侠亦温文。只可惜,他过余狂放、反失柔情。凌少保一事,甚至表现得毫无担当。混蛋。】
“给。”凌云将旋短的轩辕枪递给金簪,阴影覆在她的身躯,像是将人揽在气场范围。
他温声道:“此地血腥味重,恐会引来别的猎食者,我们回营地吧。”
金簪撑树起身,看他转身下蹲,绕过去道:“我走了这么长的路,能自己走回去。”
凌云沉默地直起身,随她向营地走去。
半道上,金簪被绊了一下,又被凌云稳住。
这会,她想起来,自从秋山坠崖后遇见他开始,这人一直在身边相扶。每每绊倒摔跤,他虽寡言,却出手迅疾。
金簪的心里微动,轻声道:“你背我吧。”
凌云松开她,走前一步,蹲下身。待金簪上背,他背着她继续前进,并无推诿或多言辞。
夜色将退,林里越发黑。
金簪俯下头颈,贴在他的耳侧,暖暖地,气味竟也不难闻,便是连汗水的气息都透一股清爽味儿,非常的纯澈,像他的眼睛。
【这是一个干净的男子。】
凌云的足下微顿,咽口吐沫后继续上路。
他听到心跳声,两道。脸侧传来的温热,伴随踏草踩石的脚步声,莫名开始用力,有种青筋都要忍出来的感觉。
金簪察觉他的气息变化,想起那句“此生天地一皮囊,何处男人不喜朕”的放言。她低声道:“要而不得,很难受吧?”
凌云的内心好像被轩辕枪咔嚓了下,一身热力退却,半响无语。他良久后才道:“你……一直都这么说话吗?”
金簪含笑仰起头,不再逗弄他,环视寂静的幽林,缓缓道:“以前有人说过朕……今日你见过那人,叫季飞扬的。他曾经喜欢我,与他在一起时,他说过,我不谈正事时讲起来话来不顾旁人死活。大概在说我不会讲话吧。”
凌云的脚步停下,寻个平坦地方将人放下。
他暗吸口气,低声道:“休息一下。太黑不好走。半个时辰天就会亮。那时候,我们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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