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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孩子们与老朋友们

小说:

怀月归

作者:

西林蔓华

分类:

穿越架空

第二天沈昭再去校场的时候,场子上已经铺了细沙。四角立着兵器架,木枪木棍一排排插着,远看像一片没有叶子的林子,近看才知道全是削圆了头的家伙——莱文的规矩,孩子们练功用的东西,一样刃口都不许有。

莱文今年快七十了。

他的头发早就全白了,不是花白,是那种从根白到梢的纯白,被北境的海风吹得乱糟糟地支棱着,像一蓬霜打的茅草。脸上的褶子比十年前深了一倍,额角一道旧疤从眉骨拉到鬓角,是年轻时在冰原上被冰碴子划的,如今疤纹里嵌着晒不黑的白肉,笑起来的时候整张脸像一块干裂的河床。但他的身板没塌,肩膀还是宽的,腰还是直的,站在校场中间抱着胳膊往那儿一戳,十个孩子站成一排,没有一个敢乱动的。

"手腕!"

莱文的嗓门比十年前还大。他从不用教鞭,手里攥着一根半截竹竿,哪只手腕歪了,竹竿"啪"地抽在小臂上,不重,但脆,响声传半个校场。被抽的孩子疼得龇牙,不敢躲,把腕子扳正了继续举着木剑。

"扎马步的时候膝盖不许过脚尖!你——"竹竿点了点一个虎头虎脑的男孩,"对,说的就是你,赵家的,你当你是蹲茅房呢?腰塌成那样,一剑过来你拿什么挡?"

赵家那小子就是被沈昭磕飞木剑的那个,十二岁,比沈昭高一个头,但在莱文面前老实得像只鹌鹑。他咬着牙把腰往下沉了沉,莱文的竹竿在他膝盖外侧敲了一下:"再开半寸。你两条腿夹得跟大姑娘似的,风一吹就倒。"

沈昭站在队伍最末。

她十一岁,是校场上唯一一个女孩子。按规矩莱文不收十岁以下的孩子,但沈昭六岁那年自己摸到校场,抱着一根比她还高的木枪不撒手,莱文赶了三回没赶走,第四回她当着莱文的面把一个九岁的男孩摔了个屁股蹲——用的是莱文刚教了三天的擒摔手法,姿势不对但下手又快又狠。莱文看了半天,最后骂了一句"跟你爹一个德行",把她留下了。

此刻沈昭扎着马步,木剑平举,小脸红扑扑的,额头上全是汗,但嘴角抿得紧紧的,眼睛亮得很。她的马步比队里好几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还稳——不是天赋好,是她每天提前半个时辰到校场,自己加练。莱文嘴上从不夸她,但竹竿抽她的次数最少,抽的时候也比抽别人轻半分。

"沈昭。"

"到!"

"出列。"

沈昭收了马步,往前迈一步,站得笔直。

"谢珩呢?"莱文扫了一眼队伍,"又没来?"

"我哥在药圃帮奥尔洛夫爷爷翻地。"沈昭说。

"翻地?"莱文的眉毛拧成一团,"他十三岁了,翻什么地?他那个身板,再不练将来风一吹就折。你回去告诉他,明天再不来,我亲自去药圃把他拎过来。"

"他说练剑是莽人做的事。"沈昭眨了眨眼,"他还说——"

"他说什么?"

"他说莱文爷爷您教的东西他都会了,缺的只是力气,力气长大了自然有。"

校场上安静了一瞬。几个大点的男孩倒吸一口凉气——敢跟莱文说这话的人,归安城找不出第二个。莱文的脸黑了,竹竿在掌心里拍了两下,沈昭梗着脖子站在那儿,一点不怕。

"他会了?"莱文冷笑了一声,"好。你回去告诉他,后天我在校场等他。他要是能在我手下走十招,我以后不管他。走不过十招——"竹竿往沙地上一顿,"他天天来,少一天我打断他的腿。"

沈昭应了一声"是",退回队伍里,嘴角偷偷翘了一下。

她知道她哥走不过十招,但她更知道谢珩等的就是这句话。谢珩从来不是"不想练武",他是觉得莱文教的那些套路他看三遍就记住了,再练就没意思了——他需要的是跟莱文本人过招,不是跟一群孩子排着队扎马步。沈昭替他把话递到,莱文果然接了茬。

这是他们俩惯用的法子。沈昭在前头冲,谢珩在后头算,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配合得天衣无缝。校场上的孩子都听沈昭的——她能打、敢闹、替人出头,谁受了欺负她第一个挽袖子;但真拿主意的时候,孩子们都知道得找谢珩。上个月西市的孩子和码头的孩子为了抢一棵老槐树的树杈打群架,沈昭一个人冲上去把两边领头的各揍了一拳,打完了架是散了但两边都不服。谢珩来了,没打架,先问清了两边为什么抢那棵树——西市的孩子要掏鸟蛋,码头的孩子要在树杈上挂渔网晾。谢珩说这有什么好抢的,鸟蛋清早掏,渔网午后晾,谁也不耽误。两边的孩子面面相觑,最后都觉得有道理。

从那以后,归安城的孩子们私底下管沈昭叫"将军",管谢珩叫"军师"。沈昭对这个绰号很得意,谢珩听到了只是皱了皱眉,说"无聊",但也没让他们别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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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圃在城北,靠着城界石基,占了好大一片地。明华十几年前刚来的时候这里是一片荒地,碎石子混着盐碱土,什么都长不好。她带着人翻了三尺深,从城外拉了熟土填上,又修了水渠引山泉灌溉,一年一年地养,如今这地里能种出四十多种药材——北边来的黄芪、防风、柴胡,瓦兰带回来的薰衣草和甘菊,珊瑚群岛的芦荟和金鸡纳,还有几株塔莉从极北之地寄来的冰藓,在归安城暖湿的气候里居然也活了下来,绿油油地铺了一小片。

奥尔洛夫蹲在一垄黄芩旁边除草。

他今年整七十岁,但头发倒是没全白,花白的,剪得很短,贴着头皮,像一层霜。他的脸比莱文圆,年轻时就是个圆脸,老了以后肉松弛下来,看着像个和气的乡下老太爷。但他的手不像老太爷——那双手骨节粗大,虎口和掌心全是硬茧,右手食指少了半截,是年轻时在战场上被刀削的,如今捏着除草的小铲子,动作却轻巧得像在绣花。

他穿着一件灰布短褂,裤腿卷到膝盖,脚上蹬着一双草鞋,脚趾头上沾着泥。太阳晒得他后颈发红,他也不在意,一根一根地把杂草从黄芩苗中间剔出来,动作慢但极仔细,像在给伤兵清理伤口里的烂肉——他这辈子清理过太多伤口了,如今换成了清理杂草,手势竟有七分相似。

"老奥。"

明华的声音从地头传来。她提着一个陶罐走过来,罐口冒着热气。奥尔洛夫抬起头,眯了眯眼——他的左眼在战场上被箭蹭过,见风流泪,年纪大了以后视力更差了,大太阳底下看人总是模模糊糊的一团。但他听声音就知道是谁。

"公主。"他要站起来,被明华摆手按住了。

"蹲着吧。给你熬了酸梅汤,冰过的。"

奥尔洛夫接过陶罐,也不用碗,对着罐口灌了一大口,喉结上下滚动,喝完了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用手背抹了抹嘴。

"好酒。"他说。

"这是酸梅汤。"明华在田埂上坐下来,"你上次说想喝酒,我让瓦夏给你留了一坛梅子酒,晚些时候让人送来。"

"公主记性好。"

"你种的这批黄芩比去年的壮。"明华看了看田里的苗,"肥追得合适。"

"草木灰拌了羊粪。"奥尔洛夫放下陶罐,继续除草,"去年的苗黄,是土里头缺磷。今年补上了。"

明华看了他一眼。十几年前奥尔洛夫刚到归安城的时候,连黄芩和黄芪都分不清,如今说起施肥配比头头是道,比药铺的老掌柜还专业。他是真把心思放在这地里了——一个打了四十年仗的老兵,手上沾过的血比这药圃里浇过的水还多,到了晚年却蹲在泥地里伺候草药,说出去没人信。但奥尔洛夫自己信。他常说明华公主的药圃是他这辈子待过的最安生的地方,没有号角、没有急报、没有半夜被叫醒说海上来了敌船,只有虫鸣、风声和种子从土里钻出来的声音。

但今天他除草的动作比平时慢。

明华注意到了。他的铲子在同一株黄芩旁边停了三次,每次都是刚要下手又顿住,像是在想别的事。她没有立刻问,等他又除了几棵草,才不紧不慢地开口:"怀珵给你送信儿了?"

奥尔洛夫的手停了。他没有抬头,铲子在土里插着,闷声说:"公主怎么知道?"

"他昨天写了一夜的信,早上出门的时候我看见了。"明华的语气很平淡,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他那个人,心里有事的时候写'知道'两个字都要写半天。"

奥尔洛夫沉默了一会儿,把铲子拔出来,在裤腿上蹭了蹭泥。他从短褂怀里摸出一张折了两折的纸,递给明华。明华接过来展开,上面是怀珵的字,一行,墨迹未干透了背:

> 老奥,药圃的事放一放,帮我看几个人。

下面附了瓦夏菜牌子上那几条的抄录。

"三个人,住西市赵家客栈,说是北边来做皮货的。"奥尔洛夫说,"我今早去看了一趟。公主说得不错,手上没茧,身上没腥气——不是皮货商。"

"是什么人?"

"看不出。"奥尔洛夫摇了摇头,"但他们走路的姿势对。"

"什么叫对?"

"受过训的人走路跟老百姓不一样。"奥尔洛夫把铲子搁在田埂上,终于抬起头来,他那只半瞎的左眼在阳光下眯成一条缝,右眼却亮得很,"老百姓走路脚跟着地,拖泥带水。当过兵的人走路前脚掌先着地,步子轻,落脚准,随时能停能转。这三个人都是前脚掌着地。"

明华没有说话。

"还有码头上的传言,"奥尔洛夫继续说,声音压低了一些,"说北边有匪患。我问了三个商队的把头,都是老熟人,他们走了十几年的商道,要有匪早就报了。传言的源头不在北边,在城里。"

"谁传的?"

"查不到。但传言起来的时机巧——正好是那三个人进城的第二天。"

风从药圃上吹过去,黄芩的叶子沙沙地响。明华把信折好,还给奥尔洛夫。她的手指碰到信纸的时候顿了一下——怀珵的字她认得,这行字写得比平时重,最后一个"人"字的捺笔拖得很长,收笔的时候墨洇开了一点,说明他写到那里时笔停了一停。

"你打算怎么查?"她问。

"不急。"奥尔洛夫重新拿起铲子,"鱼刚下水,急着收网会惊着它们。我先看着。"

明华点了点头。她没有再说什么,站起来拍了拍裙上的土,提起空陶罐往回走。走了几步,奥尔洛夫在身后叫了她一声。

"公主。"

"嗯?"

"殿下的刀——有多少年没出鞘了?"

明华想了想。"快八年了。"

奥尔洛夫嗯了一声,没再说话。他低下头继续除草,铲子插进泥土里,根须断裂的声音细微而清脆。明华站在原地看了他片刻,转身走了。

她知道奥尔洛夫那句话不是在问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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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尼克斯和乔安娜的家在城东,离瓦夏的酒楼不远,是一栋带小院子的石砌房子。乔安娜喜欢石头房子,说瓦兰的房子都是石头砌的,住着踏实。院子里搭了一个葡萄架,架子下面摆着一张木桌和几条板凳,桌上永远堆着医书、药方和菲尼克斯从各处搜罗来的零碎——一把珊瑚群岛的贝壳刀、一块北方冰原上捡来的黑曜石、几支写秃了的鹅毛笔。

凯文趴在桌上写字。

他十一岁,比沈昭小两个月,但个子比谢珩还矮半个头。他长得像乔安娜——皮肤白,五官秀气,但头发和眼睛都是菲尼克斯的,金发碧眼,眼尾微微上挑,笑起来的时候带着一点跟他父亲一模一样的狡黠。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小褂子,袖口卷到手肘,手里握着一支毛笔,正一笔一画地在纸上抄写药方。他的字写得不算好看,但极工整,每一个字都方方正正地立在格子里,不像十一岁孩子写的。

乔安娜坐在他旁边缝衣服。她今年五十了,棕黑色的头发在脑后挽了一个髻,几缕碎发被汗水贴在颈侧。她的手指很长,捏着银针的动作稳得很——那是做了二十多年外科大夫的手,切过腐肉、缝过刀口、接上过断骨,如今穿针引线自然不在话下。她一边缝一边看儿子抄方,偶尔伸出手指点一点纸上的某个字:"这个字写错了,最后一笔是捺不是点。"

凯文低头看了看,"哦"了一声,拿笔改掉。

"娘,"他头也不抬地说,"爹什么时候回来?"

"快了。他去码头看船,今天下午就回。"

"我们真的要出海吗?"

"真的。"

"去多久?"

"一个多月。沿着旧航线走,先到珊瑚群岛送药材,再往西去几个小岛,最后从南边绕回来。"

凯文停下笔,想了想。"那沈昭他们会想我的。"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每次走了她都来找我。"凯文的语气很认真,"她嘴上不说,但每次我回来她都在校场门口等我,假装路过。"

乔安娜忍不住笑了一下。她伸手揉了揉凯文的头发,凯文缩了缩脖子,但没有躲开。

院门响了。菲尼克斯推门进来,一身风尘,靴子上沾着码头的黑泥。他今年四十九,面容比年轻时多了几分沉稳,但那双眼睛还是老样子——扫一眼就能把人从里到外看个透亮。他走到葡萄架下,先低头看了看凯文写的字,点了点头:"不错。药方背了多少了?"

"七十二个。"凯文说。

"七十二个?"菲尼克斯挑了挑眉,"上周才六十五,这周就七十二了?"

"我每天背一个。"

"那我考考你。"菲尼克斯拉了条板凳坐下,"金疮药的配伍。"

"龙骨三钱,血竭二钱,红花一钱,乳香一钱,没药一钱,冰片五分——"

"行了,记得挺熟。"菲尼克斯摆摆手,转头看乔安娜,"船备好了,后天子时涨潮出发。药材都装舱了,瓦夏给准备了干粮,够吃二十天。"

"怀珵交代的事呢?"乔安娜问。

菲尼克斯的表情淡了一些。他从怀里掏出一卷纸,在桌上展开——那是一张海图,上面用红笔圈了几个点。"旧航线上有几个岛,前年报上来的人口数和今年的对不上。差的不多,每个岛少几户到十几户不等,单看不显眼,串起来——"他用手指在海图上划了一道弧线,"从珊瑚群岛往西北,一条线。"

"人去哪了?"

"不知道。岛上的头人说是迁走了,迁去了哪里说不清。"菲尼克斯的手指在海图上敲了敲,"我这次走一趟,亲眼看看。"

"要小心。"乔安娜说。她的声音很轻,但菲尼克斯听出了底下的意思。他看了她一眼,笑了一下——笑容里有安抚,也有一点说不清的东西。

"放心。"他说,"我这条命,求婚的时候你爹没拿走,海也拿不走。"

乔安娜没接话。她低下头继续缝衣服,银针在布料上穿进穿出,忽然刺破了指尖。她把手指放进嘴里吮了一下,没有出声。

菲尼克斯假装没看见。他转头看凯文,发现儿子正盯着他看,那双碧色的眼睛里有一种跟年龄不相称的沉静。

"凯文。"

"嗯?"

"你在想什么?"

凯文犹豫了一下,放下笔。"爹,我在想——那些岛上少了的人,会不会跟码头上说的匪患有关?"

菲尼克斯的眼神微微变了。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仔细看了儿子一会儿。"你怎么知道码头上有匪患的传言?"

"我昨天跟娘去药铺抓药,路过码头听见两个水手说的。"凯文说,"他们说北边商道上有匪,但我回来想了想——北边商道和我们旧航线不在一个方向,一个在北一个在南。如果是两拨人,各干各的,那没什么。但如果不是两拨人——"

他停了一下,好像在斟酌措辞。

"如果是同一拨人,"他慢慢地说,"那他们在北边和南边同时动手,图的就不是劫财。"

葡萄架下安静了一瞬。菲尼克斯和乔安娜对视了一眼。乔安娜的手停在半空,针上的线垂下来,在风里晃。

"你接着说。"菲尼克斯的声音很平。

"劫财的匪徒不会在两个方向同时作案,"凯文说,"人手不够,也没必要。能在两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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