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以为,行走江湖、武功盖世的大侠们都是大款,没想到,这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巨大幻觉……
沈墨白这人渣他实在太穷了太穷了太穷了,穷得我已经找不到形容词来修饰他究竟有多穷了!
下楼付房前的时候,沈墨白这个BT竟然把我脚上那双绣花鞋给脱了,拿去给老板抵债。老板家碰巧有个我这么大的黄毛小丫头,于是装模作样唠叨了两句就欣然接受了。
我光着脚眼看着我那双做工精良的牛皮底小鞋被夺走,眼泪刷刷得飚。
沈墨白这厢笑的像大狐狸,拍拍我的屁股安慰道,“反正你的脚也不能用,要鞋子干吗?”
我泪眼婆娑瞪着沈墨白,看到那厮脸上小人得志的卑鄙笑容,顿时明白了,这丫是在报屁股上的两脚之仇!
我于是嘤嘤嘤嘤得哭,一边哭一边把光光的脚丫子往他衣襟里塞,拽着他的头发抹鼻涕擦眼泪。
沈墨白似乎是没想到我竟然耍无赖,顿时暴走了,做破罐子破摔状作势要把我砸死在地上,掌柜的顿时被震惊了,胡子头发都炸毛了,扑过来一把把沈墨白的大腿团团给抱住。
我被沈墨白举在空中,嘶声裂肺得哭喊,“爹啊!”
底下掌柜大伯抱着沈墨白的腿,同样在哭喊,“不要啊!”
啧,这场景有点诡异的违和呢。
···
镜花宫的总坛设在西蜀剑阁。“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总坛挑在那里的确很符合魔教风格,蜀北屏障、两川咽喉,守剑门天险,易守难攻,因此几百年下来,镜花宫稳居蜀中,俯视中原武林,数次被围,却从未被成功攻破。
冷不丁提到这里,是因为我和沈墨白在九曲十八弯山路上绕了十天半个月,终于下了山路,在官道尽头看到了座颇为壮观的城——锦官城。
一个城能被“锦”字形容,可见其风致的繁华锦绣。只是将“锦官”二字在口中玩味,便仿佛见白露沾花清露欲垂的景色。
锦官城就在剑阁脚底下,剑阁虽然安全,但是荒山老林人烟稀少,无聊得很,哪有锦官城来的繁华有趣?其实,头几年当教主时,我是曾想过干脆拿下锦官城捞个城主当当。
尽管附近有青城山的九华派,峨眉山的尼姑派,还有藏在隐于市井的唐门,但这些门派听起来厉害,其实近些年来后继无人,只剩下个空架子,根本不足畏惧。况且,这些名门大派最善于相互猜忌,用些计策就足以捣腾得他们人仰马翻,甚至能不战而屈人之兵。
但,后来考虑到两点,我放弃了这个想法。
其一,我这人虽然经常在江湖上闹事,杀个人放个火,但说到底是个极懒极没野心的人,称霸武林一统江湖什么的劳心费力,本座真是从来没想过。
第二,芙蓉城里小吃从古起就闻名天下。从腌卤到凉拌冷食,从锅煎蜜饯到糕点汤元,从蒸煮烘烤到油酥油炸,样样都惹得人馋嘴。我就怕万一吞了锦官城之后,自己恶名在外,吓得百姓外逃,以后反而没得这些点心吃。
我正出神想着以前的事,忽然听到背后的沈墨白似乎自言自语一般说道,“这座锦官城就在白玉蛟的眼皮底下,竟然安然无恙这么多年。只是祸福难测,若是哪天,白玉蛟她一个不高兴,千万铁骑碾过去,啧啧,岂不是可怜了这里的三千里芙蓉花。”
我嗤之以鼻得哼了一声。本座的想念,岂是你这种凡夫俗子能揣测的。
沈墨白居高临下瞥了我一眼,浅笑,“莫非,她一直缩在剑阁里,是怕了‘玉宇琼楼’?”
我抬眸看向他。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到他眸子里倒映着的那个幼嫩的女孩,在一瞬间散发出了令人胆寒的煞气。
浅风滚地,在官道上卷起浅浅一层砂石飞灰。
转瞬,我垂眸,冷冷哼了一声,摇了摇头,笑了。
这个江湖,没什么人是我真正放在眼里的。新人迎来旧人弃,掌上莲花眼中刺。走了一批老的,无论敌人,朋友,属下还是陌生人,总会又有新的出现,人来人往,并没什么不同。这个世上,也没有什么事是我真正非做不可的。我本就是个混日子的,活一天算一天,逍遥自在,无所求也就无所惑。
但,十年前,在我继任教主那一日,曾铩血为誓,此生必用我这双手,亲手血洗玉宇琼楼,杀光,烧光,将其夷为一片废土,把它从这个江湖上彻底抹杀,不留一丝痕迹。
因为玉宇琼楼欠我。
欠了我一条人命。
十年前,我师傅冷将息只身一人前往玉宇琼楼。
那一日我们在剑门关外相别,不想,竟是成了诀别。
“小魔头,你在生什么气?”
背后沈墨白俯下身来,笑嘻嘻抱住我,一只手抬着我的脖子让我仰起下巴。
他黑色的发丝从肩头滑落下来,骚在我的皮肤上,凉凉痒痒的。
我哼了一声,对他露出一抹有点倨傲的笑容,“生气?从何说起?”
“哦?”沈墨白露出颇为感兴趣的神色,扬眉道,“你是在替白玉蛟愤愤不平?”
我摇摇头,转而嘻嘻一笑,“我一个残疾的小丫头片子怎么能明白高高在上的武林大魔头的想法呢?不过我听说那大魔头最爱你这种类型的美男,你要是那么好奇,不如以色诱之,做她枕边之人,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我让沈墨白去做男宠,谁知他听到这里非但没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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