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凌华是个当之无愧的行动派。
第二天,她便决定去跟踪魏麒,说起来,她虽然没做过私家侦探,但跟踪这活儿确实没少干,只是跟踪对象不是人而已。
不过比起跟踪非人生物,跟踪人类就要简单很多。
大多数普通人防范心不强,也不具备反跟踪意识,再加上盛凌华不需要紧跟在人身后,就算拉开百米的距离,依旧能掌握对方的动态,甚至连望远镜和照相机都不用带。
她只花了三天时间,就把魏麒行动轨迹给摸透了。
此人离异独居,住在公司附近一处高档小区,不过这房子对他来说就是个睡觉的地方,
魏麒每天都有各种酒局活动,这三天,盛凌华都是眼睁睁看着这人从公司出来直奔某家餐馆,然后一群人又会转战各种娱乐场所。
守在餐馆外面还好说,但是娱乐场所对她来说就有点禁忌了,按照光明女神的教义,自己应当远离不洁之地。
盛凌华没办法只能给卞凯打电话,在她认识这群人里,只有他是最爱管闲事的,并且最不容易暴露。
卞凯听了事情的经过,兴致勃勃打着车就来了,当然车费是盛凌华报销的,总不能请人帮忙还让对方花钱。
对方到了便问她:“我需要做什么?”
“你把通话打开,进去往他们身边凑就行了,注意自己别暴露。”
盛凌华转了点钱给卞凯当活动经费,她非常庆幸上次没有拒收庄斯夜的钱,现在给出去也不心疼。
“放心,交给我了!”
卞凯当着盛凌华的面变了张脸,信心满满地走进了酒吧,而盛凌华则是在附近找了个安静的角落监听对话。
变形怪的听力一般,所以她也只能出此下策。
不过在听了十来分钟后,她就听不下去了。
难怪这人活动这么满,这都是些什么朋友,一群人围在一起凑不出一句好话,全是傲慢发言以及各种低俗笑话。
盛凌华气得牙根痒痒,恨不得等会就找个地方埋伏,她在心里痛骂魏麒一顿,强迫自己听下去。
此时有人正好提到公司新来的实习生太有个性不配合工作,魏麒便说:“现在的年轻人实在是不能吃苦,稍稍多安排点工作,就说自己做不了,要不然就是消极怠工,不像我们那个时候,是真的苦出来的啊。”
说完,便有人附和他说:“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跟魏哥你一样。”
见有人吹捧,魏麒更来劲了,故意叹了口气说:“就拿我手上那个小姑娘来说,能力学历都一般,要不是我这几年带着手把手教她,哪能这么快升到高级文案?换在其他公司估计还在打杂复印文件。”
“能遇到魏麒哥你这样的贵人,那小姑娘真是走运。”
此时电话里传来卞凯的骂声,“这人还挺会给自己脸上贴金的。”
他也是忍不下去了才出声的,盛凌华只是听到了对话,他可是看到了这帮人的嘴脸,尤其是那个魏麒,端着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真是虚伪透顶。
虽然盛凌华很赞同卞凯的评价,但还是严肃批评他:“小同志要控制情绪,不能影响窃听工作。”
不过后面的对话也没什么好听的,一群在职场上略有成就的男人,喝了点酒便以为自己世界主宰,开始大放厥词。
都是听醉话,她为什么不去听比克说,起码还很搞笑呢!
卞凯在里面呆了一个小时,眼看着那群人已经显露出醉态,开始胡言乱语,便出来找盛凌华,问她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盛凌华用商量地口吻问他:“你怎么觉得?”
卞凯摸了摸下巴,转眼间又换了一张脸,“我想想,你肯定下是下不了死手的,要不我去吓吓他?不过我看他已经喝醉了,好像也没什么用。”
盛凌华也在思考:“光吓也没什么用啊,假如我说用恐吓的方式去让一个坏蛋改邪归正,你觉得可能吗?”
卞凯回答说:“基本不可能,可能的都出现在《聊斋志异》里了,我只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盛凌华想到前两天爱德蒙也说过类似的话,她干脆地淘汰了这个计划,“那还是我来吧。”
“什么?”卞凯的表情看上去有些失望,“用不上我了吗?”
“怎么说呢,主要我们擅长的领域不一样。”盛凌华挠了挠头,问:“你的确很会玩弄人的恐惧,但你知道以什么角度打人最痛但又不会损伤内脏吗?”
卞凯出现卡顿,急忙回答:“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所以说我一个人去就好了嘛。”
“好的好的,祝你顺利,华姐。”
卞凯暗自抹了把冷汗,说话的语气都不自觉地变得恭敬起来,因为盛凌华平常表现得太过随和,他时常会忘记对方拥有可以秒杀自己的实力。
“好了,今天就这样吧,解散吧,刚才的钱用完了吗?够你打车回家吗?”
卞凯连忙回答:“够了够了,那我先走了。”
盛凌华挥手向他告别,时间也差不多了,正好可以去便利店交班。
谢天骄今天还在问她,私家侦探有没有打听到什么消息,如果缺经费的话自己可以出。
她对朋友向来很大方,而且是不计回报的那种,盛凌华最喜欢的也正是她对朋友的这份真心,既然如此,那就不要纠结,挑个良辰吉日动手吧!
盛凌华自然不屑于做出趁人之危的事情,所以她打算等到明天魏麒下班再动手,人清醒一点,也能记住疼。
第二天她推掉了一个临时兼职,提前来到写字楼等待。
她还特意和巫鸣茗聊了几句,拐弯抹角地打探了些消息,得知魏麒人在公司后,便安心地坐在大厅的休息区沙发上,手上还拿了一张报纸做演示,看似在看报纸,实际上目光则是一直盯着电梯口方向。
虽然现在临近下班,前来此处办理业务的访客却是络绎不绝,大厅人来人往,没有人会注意坐在角落的盛凌华。
就在她思索着,等会是先出左勾拳还是右勾拳之时,手腕感到一片暖意,金色印记开始向四处扩散热流。
她还记得上次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和庄斯夜见面那天。
难道他来了?盛凌华立马坐直身体,锐利的视线扫视着大厅。
几秒钟后,她看到庄斯夜阔步走进大厅,身后还跟着几个身着西装的男子。
而对方也像是有了预感似的,在走进大厅的一瞬间便朝她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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