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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第 160 章

小说:

翻糖笔记[悬疑]

作者:

偏莘

分类:

现代言情

元瞿也道:“对,刘杰的说法就是你让他们见机行事,机会合适就下手。他的说法听起来比你的合理。”

“……”林亦真翻了个白眼,似乎不想再解释,“随便吧,你们有证据证明就行。”

怎么开始摆烂了。

可偏偏他们没证据。金千羽挠挠头大的头。

元瞿盯着对面的嫌疑人看了会,忽然道:“我听刘杰说,上个月你在碧海蓝天帮了高漾和她朋友?”

林亦真一愣,很是意外道:“刘杰?他怎么知道是我?”

元瞿简单解释了一下,林亦真听后只是无奈地笑了两声,闭了闭眼:“算了,事已至此。”

“你帮了高漾和她朋友?”

“是又怎么样?”

元瞿:“那天你是跟踪她们还是正好路过?”

“正好路过。”

元瞿:“为什么去那里?”

“我妹妹喜欢小B,我听说小B那天会来公司,有一些粉丝打算去蹲点,所以想过去看看能不能遇见,给艺佳拍几张照片。没想到会碰见高漾。”

元瞿:“为什么要帮她们?”

林亦真抿了抿嘴巴:“就是顺手而为。”

“因为你妹妹吗?她和高漾同校,而且还喜欢同一个经纪公司的明星。”

“……”

见她不回答,元瞿也跟着沉默了会,接着面色严肃道:“其实我想不明白,既然你想绑架高漾,为什么见她遇到麻烦还要帮她?”

“你在说什么?”

林亦真忽然目露疑惑地看向二人。

元瞿才不解呢:“我说得……不清楚吗?”

“不是。”林亦真似乎嘀咕了一声,很是古怪道,“……等等,你们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二位警官:OO?

角落里的唐老师:OO

*

三号审讯室。

“元警官,情况怎么样!?”一见到元瞿二人进来,高博翰几乎是迫切地站了起来,“他承认了吗?”

元瞿等唐爱颂进来后,轻声把门关上,并不着急地走到桌边,伸手示意对方坐下:“你冷静点,高法官。”

高博翰觉得自己急得情有可原:“现在害我女儿的凶手就在这里,你要我怎么冷静?我只想赶快知道结果,好给漾漾一个交代!”

元瞿又问:“高漾的情况如何?”

“她……我老婆和我说,漾漾昨晚上醒了一会。”高博翰颓废地坐了下来,“不过很快又睡过去了,身体情况还没完全恢复。”

元瞿宽慰道:“我想也快了。”

“希望如此。”

元瞿:“到时候有了高漾的证词,想必案件的真相会更清楚明朗。”

高博翰听了,却是叹了口气道:“元警官,我知道你们是想把案子办得清清楚楚。但我作为一个法官,还是要坦白告诉你,像漾漾这种脑补损伤的情况,就是清醒后的证词也是没有多大效力的。”

“我们明白。”

“而且……说实话,”高博翰神情于心不忍道,“我巴不得漾漾直接遗忘了这段记忆,最好能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希望在漾漾清醒之前案子就能了结,尽量不让她再接触到这件事。”

“理解你的心情,我们也想赶快结案。”

高博翰:“你们能不要再去打扰漾漾了吗?反正她的证词也……”

“高漾的证词效力是法庭需要考虑的事情,警方的职责是尽可能地了解案情的方方面面,不论证词的真假。”

高博翰皱着眉头叹了口气:“行,我理解……所以,林亦真认罪了吗?”

元瞿道:“高法官,你似乎已经认定了林亦真是凶手?”

“我一开始也没想到是他。”高博翰说,“但你们不是已经查到了吗?他为了他妹妹的案子对我有怨恨……”

“只是‘可能’。”元瞿估摸着他应该知道的信息量,斟酌道,“其实你当法官这么多年,遇到的对你不满的当事人一定有很多;这次我们是正好找到了他,但目前没有他就是幕后凶手的证据。”

高博翰一愣,迟疑地点了下头后,又道:“但我刚刚……在外面正好碰见他了。”

“嗯,怎么了?”

高博翰:“他看我和我老婆的眼神很奇怪,似乎很心虚。”

“这样啊。”

高博翰:“其实看到他的时候我就有种直觉……是有理有据的直觉。因为他妹妹那个案子确实是我近期办过的争议最大的案子了,当时他在法庭上、包括私下里也找过我,表示对我判决的不满,希望我能将犯人绳之以法。”

“是什么样的案子?让你觉得他会不满到对你下手?”

高博翰没觉得哪里奇怪,看向元瞿道:“这个案子元警官你已经在案宗里看过了,还有印象吗?”

“高法官,当时是前期的信息搜查阶段;现在我们在审讯室里,有监控记录着在走询问的程序,一切更正当且有必要,请你再说一次吧。”

走程序对法官来说完全适应良好,他点点头道:“好,那我就客观地说一说那件案子的情况。”

元瞿:“请说。”

“这个案子的原告是林亦真的妹妹,林艺佳。她声称自己暑假的时候和她的同班同学王磊约好去他们追星的那家公司楼下玩,但是被他带去家里喂了安眠药·强·奸·了,疑似还被拍下了视频。”

“被告人,也就是王磊方否认了指控,他们的说法是:二人正在瞒着大人早恋,所以一切行为的发生都是你情我愿。王磊的妈妈表示早就怀疑他早恋了,因为发现他那段时间一直盯着手机傻笑……”

“她甚至提供了在事情发生前的、和王磊父亲怀疑此事的聊天记录,证明不是事后找补的说辞。并且,被告方的律师就此也提出了几个疑点。”

‘一,若不是二人在谈恋爱,为什么林艺佳会主动去王磊的家中;二,王磊作为一个初二的学生,没有获得安眠药的途径。加上案发和林艺佳去身体检查之间的时间太长,不能确定安眠药是已代谢还是没有服用。”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王磊未满14周岁。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在这年龄之下,不管如何王磊都不构成□□罪;当然也不判刑、不留刑事案底,哪怕客观上属于□□行为;因为年龄未满导致主体不合格,所以不能定罪。”

说到这,高博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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