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相互看了看。
他们都知道,魏仁勋这个数肯定报低了。
虽然手上有一些边缘版权,但也不止700万。
而且魏仁勋上个项目亏损,被起诉强制执行的数额就有600万。
很显然,他的想法是这样的。
600万补上项目这个窟窿,100万给员工们发发工资,赔偿可能给不了多少,但就这个数了。
过了这个村儿可能没这个地儿。
不如趁早出手。
真要让法院强制执行,那版权就得贱卖。
到时候别说700万,可能只能卖三四百万。
这些跟他干了那么多年的员工不但一分钱补偿拿不到,就连基础工资可能都拿不回来。
到时候他个人还得背上几百万债务。
苏晟很敬重像魏仁勋这样的动漫人。
曾几何时。
苏晟也想进入动漫行业来着,但教育环境也不支持他去学。
其实从他之前每每交给宋青黎的简笔画就看出来了,实在没有美术天赋
苏晟也自知这一点,所以最后才学了计算机,进入了游戏行业。
游戏行业经常跟美术打交道,所以也算是小小的弥补了一下遗憾。
700万买个IP都不亏。
还包括那么多版权。
苏晟不会趁火打劫,于是便主动抬了抬价格。
“1000万吧,今后的开支由星作来出,核心团队保留,魏总你留下来成立动画部门,专心搞作品,偶尔帮我们做做CG什么的。”
1000万这个价格苏晟认为很公道,其实还有点偏低了。
如果不是魏仁勋的现状,上个项目失败,导致在执行期间,多找一找资方买家,1200应该差不多。
魏仁勋不敢置信地看向苏晟。
一……一千万?
这一千万对于魏仁勋来说可是雪中送炭。
更何况苏晟还直接把他们收编了。
今后的工作内容不就成了,把星作一些优秀的游戏IP改编或者直接创作成动漫的形式进行传播嘛?
星作现在什么地位?
那是一条又粗又壮的大腿。
这样的金主爸爸可比老东家的实力强多了!
魏仁勋直接就答应下来,立即让法务过来当场拟合同。
苏晟想加什么条款随便加,就算是霸王条款也认了!
当时收购宋青黎的时候,她自己还加了两条“小霸王”,苏晟都没说什么。
现在更不会加什么霸王条款。
当合同草拟好了以后,三人各拿了一份看了起来。
在版权归属那一条里面,苏晟非常清楚地看到了一个名叫《洛克王国》的游戏。
苏晟当即就询问魏仁勋:“魏总,这个《洛克王国》是什么?”
魏仁勋很尴尬地表示,这就是他们失败了的项目,导致拖欠了600万。
说着还让人去拿过来几只玩偶和公仔过来让苏晟看。
苏晟继续追问:“是游戏吗?”
“不是游戏,原本我想的是着做动漫剧情,然后配合卖周边进行创造利润。”
“但是动漫开发碰到了瓶颈,一直没有好的剧情,只做了几集,迟迟没上线,而江浙那边的订单却挤压了很多,资金流断裂,剧情也就做不下去了。”
魏仁勋可能在动漫行业是专家,但一旦跟实体经济挂钩,那就不是一回事儿了。
想法是挺好的。
卖版权费播出费才几个钱。
赚钱还是得卖周边,搞IP。
但魏仁勋的先后顺序似乎搞反了,而且有点盲目。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 。请牢记。 首先是你这个动漫火起来了,才能卖周边,谁会去买一个不知名的玩偶。
根据魏仁勋所说,这些玩偶还挤压在仓库,有一部分卖给批发商了,给那些娃娃店了。
“还剩多少玩偶?”
“估计有几十万只吧,我没想到他们做那么快,也没想到我们做那么慢。”
这是商业大忌。
像魏仁勋这种做法就不可能成功。
哪儿有那么相互配合的刚刚好。
就好像一个人做的计划表。
5:00~6:00洗漱早饭。
6:00~8:00背两小时单词。
8:00~11:00刷xx题库……
每一个小时之间没有任何缓冲,无缝衔接到下一个任务。
一旦一个没有做到,那后面的几乎就都不会做到了。
一个人连自己的一天都无法掌控这么精密,更何况是商业这种充满了不确定性的事件。
所以说。
魏仁勋的失败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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