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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第三十二章

小说:

南冠北雁

作者:

焰驰

分类:

现代言情

这张脸,瞬间和记忆里的重合。

宇文阙霄。

北凉的宁王殿下,宇文长赢的亲弟弟。

她是什么时候与他初见的?

姜弥不受控制地回想。

北凉向南晋提出和亲盟约的时候吧。

当时,他们在宇文长赢和宁王之间犹豫,不管内部怎么想,至少在使臣眼里,北凉有两位皇子。

通常各国为保证政权稳定,定是希望由宗室娶异国女子。

所以,宁王,才是姜弥第一个注意到的人。

一开始,她只在宫宴上遥遥见过他。也是像现在这样,大大方方坐着轮椅,面对那些包含怜悯的眼神,半点自怜自伤都没有。

后来,穆皇后敲定她要嫁给宇文长赢,她便陷入更惶惑的日子,顾不得去了解北凉其他人。

可成婚后的十年,见到他的日子,比她的夫君还多几分。

宁王曾因腿疾,常年在行宫休养。

隔着花园的假山石,常常能遇见他在亭子里看书习字。

他们先从点头相识,他唤她嫂嫂,恪守礼仪。再往后,她好奇宁王在看的游记,一来一往,竟逐渐聊了起来。

她一直以为北凉崇尚武力,要在偌大的行宫,找个喜爱诗书,能安静坐下来的人,难如登天。没想到,宇文阙霄生在北凉,却十分热衷南晋诗词。

有时候她就站在下首,远远看他握着书卷,侧身而立。

仿佛跳脱于天地间。

可惜,这样清风霁月的人,最终为了送她回家,平白丢了性命。

两国撕毁盟约,北凉为了震慑南晋,一定会拿她开刀。摆在姜弥面前的,除了等死没有别的选择。

宁王送给了她另一个机会——逃走。

那日夜里,她收到了宁王送来的密信,写着他会在拔营行宫小门外准备一匹快马,上头摆着通关文牒,只要她快马加鞭,穿过荒漠就能抵达南晋地界。

然而,姜弥到了小门,找到那匹马,上面却只挂了宁王随身携带的玉佩,穗子沾了血迹,已然模糊不清。

宇文阙霄说过,除非死亡,他不会摘下来。

姜弥胸口蓦地刺痛,差点叫出声来。

她忍不住移下眼神,看向他腰间。

桌案挡住了一部分,仍能瞧见那块玉佩系着的穗子。由骨雕和璎珞串成彩条状,三根不同深浅的紫。

曾是穆家所属部落的颜色,宁王身边的,由他母亲编成,和着青鹿雕饰的玉佩,自他出身便带在身边。

“这是母亲送给我的,兄长也有一块,只不过他的用雅青络子。自从和母亲争吵后,他便不爱佩戴了。”

宁王状若遗憾的话回荡在耳边。

姜弥心头一跳。

以前她从没特别注意过,宇文家的两兄弟,竟然如此想象。

或许,那会儿她对宇文长赢并不熟悉,加之被迫和亲,满腔不满,更不愿意见他。

如今再观,两人骨相相近,轮廓皆清俊。

可线条细节处分出了截然不同的走向,宇文长赢眉目舒朗,眼睛修长外展,尾部略略挑起,侧光下还能看清那块细小的旧疤。

一旦生起气来,眼睑拉长,仿佛温润里突然生出锐利锋意。

宁王则更为内敛,五官线条走得过分细致,几乎如同工笔画出来的。眸色深邃,打眼看人事,总像隔着一层水雾,让人看不真切。

他的唇角自然翘起,形似花瓣,比宇文长赢多了几分柔和,也生出几分不适合男子的潋滟。

他从前似乎苦恼过。

北凉风冷,养出的都是粗犷男儿。他这副过多精致的皮相,经常遭到定国公嫌弃,配上残腿,更是不得入眼。

可姜弥记得,每逢提到诗书里的典故,他那双眼睛,亮得像一池春水,能将她吸进去。她不止一次想:要是他生在南晋多好,纵使身有腿疾,也能科举入仕。

以他的才学,定然能一展才华。

“这位娘子?”

旁侧书吏见她发呆,以为是这队伍太长,排得人发困,好心提醒道。

姜弥恍然反应过来,慌乱地移开眼神。她交出地契,规矩禀告:“小女子从属雁回部落,家住城南朱雀街,家中商铺开在柳巷口的顺平巷,此乃凭证,还望大人传阅。”

书吏接过,点了点头,提笔记下后,又抬头道:“所献何物?”

姜弥打开盒盖,小心翼翼捧出珊瑚,轻手轻脚搁在案上:“红珊瑚一株,用作陈设。”

书吏侧目看去,笔尖停顿,轻轻俯身查看。

今日登记造册,他看了不少奇珍异宝,早就有些厌烦,左不过都是一样的宝贝。

可这株红珊瑚,品相纹理极好,枝状繁复,又刚巧形成鹿角根茎形状,寓意也能随口攀附好些,仿佛就是为了庆功宴而生。

北地不产珊瑚,此物精贵,运输途中极易损坏。

商队跑一次海路,需以大价钱打造存放的盒子,因此,能流到上京城的,都价格不菲。

“可有修整?”书吏不免推测。

姜弥摇摇头,如实回答道:“未动其枝,仅擦拭底座。”

这株珊瑚本是皇家贡品,形状色泽皆精挑细选,要不是箱笼里只有这个万无一失的摆件,她才懒得拿出来献给北凉。

她不怕书吏的问题,毕竟来之前,都已经打了腹稿。

但宇文阙霄,他怎么会这里?

思及此,久远记忆逐渐苏醒。

她想起来了,宁王统辖礼宾事宜,凡朝贡、飨宴、宾礼,皆囊括其中。

典仪司擢选,也包括在内。

可这件事,说大也不大,交给底下官员便可。他竟然亲力亲为,倒在意料之外。

面对这个未预料的变数,姜弥刻意垂眸,避开眼神。

书吏听完回答,微微颔首,似乎对这宝物十分满意。正要欢喜提笔,写下“留用”二字,忽听得身边贵人开口道:“此物少见,是从何得来?”

音色淡淡,却透出几分好奇。

姜弥不自觉挪动步子,头低得更多,弓着身子,作出恭敬姿态,道:“此物出自北海商路,民女前去码头购买木材,恰巧瞧见,顿觉新奇,便购入手中。此番听闻典仪司召选商户献礼,特意奉上,以贺我朝平乱之喜。”

这理由也是早就编好的。

宁王低低“唔”了一声,仿佛对这个回答不置可否。

他从书吏手中抽走地契,仔细扫看,“乌…姑娘。”

这是地契上的名字。

姜弥应了。

“上头写你的籍贯是雁回部落,本官记得,此部落擅长猎兽做衣。姑娘既然有祖传的手艺,怎会开个杂兵铺子。且这上头,写着铺中经营箭矢买卖,需要制作的木材随处可见,姑娘反倒不走寻常路,跑去码头买料子?”

他贴心指出地契写着经营范畴的一栏,面上一派困惑,似乎真是无心发问。

姜弥双手交拢,心中暗道不好。她自小长大闺阁,哪里知道箭矢来历。

原先以为这个由头蒙混过关不成问题,便没往细里琢磨。眼下突被拆穿,还漏了好几个破绽……

她得找个说法圆回去,有什么办法呢?

脑海里闪过以前看的各种杂书,倏忽间,前世记忆跳出来。

那时她为了打发时间,经常向宁王借阅书籍,其中有本《海藩志》,讲了不少海外趣事,大多都是宁王念给她听。

他还因此讲了许多从市舶司打听来的见闻。

姜弥心头大定,连忙解释:“市中木肆多是贩卖分裁过的料子,纹理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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