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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 4 章

小说:

点击清空记忆

作者:

提月

分类:

现代言情

闻叙不喜欢有外人在,没有请住家阿姨。他们家的阿姨会在早上六点半、中午十一点和下午五点这三个时间段出没,上门来做饭和清洁。

出门去吃卤煮前,谢与月有收到阿姨的消息,问今晚需不需要做晚饭。当时她以为闻叙在外面吃了,就让阿姨别做了,便造就了如今闻叙没饭吃的局面。

在谢与月明显心虚的提醒下,闻叙给自己煮了碗馄饨汤,慢条斯理地吃着,瞧着讲究得很。

冰箱里的馄饨是阿姨空闲时做的,她手艺好,一个个包得扎实又胖乎乎,皮薄得能看到里头的肉,下锅时又会迅速起皱纱,这样的馄饨弹牙又好吃。

在他吃着迟来的晚餐时,谢与月和闪电玩得不亦乐乎。

闪电是条大金毛,毛发偏向浅金,体型有七八岁的小孩那么大,性格活泼,特别喜欢出去玩,一提到出去就跑得飞快。

她之前问过许庭嘉,闪电是闻叙九岁时捡来的。

九岁的闻叙热爱骑行,经常骑着悉心爱护的山地自行车四处跑,人人都说他这点像他妈妈。许庭嘉则相反,不爱出门,喜欢泡在书里,能看一整天。

有次是放假,闻叙约了人,要骑车去隔壁市。他才刚骑出京市,就在路边垃圾桶旁看见了一只脏兮兮的会动的小东西,在垃圾桶旁沾满油污的地上很小幅度地蠕动,还发出嗷嗷的细弱叫声。

是没有了家长管的,被孤零零遗弃到这个世界的小狗。

他无视同伴的招呼,将车停到一旁。这小玩意连眼睛都睁不开,估摸着刚生下来没多久,腿脚和鼻头都还是红的,呼吸急促,摸起来还有一点点的温热。

他把它抱了起来,用身上的外套小心包好,再放到包里,留了条缝给它透气。而后与同行的朋友作别,一个人跑去了附近的宠物诊所。

等到从诊所出来调头赶回家时,路上下了雨。他怕淋到小狗,把雨衣盖到包上,雨衣就这么短了半截,回到家时,他下半身都湿透了,滴答答往下低着水,身上的包却还是干燥清爽的。

和谢与月说起这事时,许庭嘉还强调说,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闻叙这么狼狈。闻叙打小就性格龟毛,爱整洁爱秩序,长大了还好点,只是这骨子里带来的习惯,是怎么改不完的。

抱了只脏脏小狗回家,闻叙开始了伺候小狗的日子。

恰逢寒假,他连车都不骑了,就守在家里,两小时喂一次狗。睡觉时也不忘设闹钟,一响就爬起来,连熬了整个寒假。

中间还有一次,小狗呛到了奶,他各种找方法,还拉上许庭嘉帮忙,抢救了大半天,总算是留住了狗崽子的命。

当时许庭嘉还嘲笑他是狗爹,闻叙居然也没跟他生气,说他是嫉妒他有狗了,不跟没狗的人一般见识。

被这样一个爹喂着奶长大,闪电性格也随了他小时候,活泼好动,热爱外出热爱玩乐,心眼子一大堆,还爱干净得很。

算算到现在,闪电都十八岁了,按人类的年龄来看,已经是个长寿的小老头了,依旧活泼得很,毛发油光水滑,一看就被伺候得很好。

就因为这个,最开始谢与月认识闻叙时,还对他挺有好感的,觉得他可能就是性格差了一点,起码心是好的。

跟闪电继续玩着抛球游戏,谢与月抽空问他道:“怎么昨天没见到闪电?”

“爸妈想它了,喊它到那边住了一周。”

“对哦,阿姨他们现在还住澜西吗?”

他嗯了一声,又道:“等见面了,你得改口叫爸妈。”

闻叙的爸妈很好相处,对她也很好,在他们家借住的那一年里,俩人完全把她当成了亲女儿来养。可即便是这样,让她突然改口,一时半会真接受不来。

等到时候真见面了再说。

飞速将烦恼抛到脑后,恰好闪电球也玩累了,谢与月不想继续和闻叙待在同一片空间里,转眼就溜回主卧。

忽视藏着一整排不可说黑盒的床头柜,她去了趟衣帽间,重新打量起了这儿。

二十四岁的她,衣服品味真是和她截然不同,衣服都是优雅又端庄的款式,好看是好看,只是她不喜欢,又沉闷又乏味的。

她喜欢颜色漂亮的衣服,要多彩,要有趣,还喜欢按颜色来给衣服分门别类,一件件挂好后,她衣橱就是个大型调色盘。

失望地看完衣橱,很快,谢与月注意力被旁边的男士衣橱吸引。她费了老大功夫,努力劝回自己乱瞄的眼和蠢蠢欲动的脚,挪着步子回到主卧。

她在书桌上找到了本没用过的本子。外封是人造的皮革,墨绿色的。

这本子肯定是她的,她从不买真皮。以前她偶然看了一部和真皮有关的纪录片,00年代的片子下料猛,还不爱打码,画面冲击力极强。

从那之后,一见到被鞣制出来、具有天然纹理的真皮,就不免想起纪录片里被豢养在狭小昏暗皮毛场里的生灵。那之后,她就永久地避开了所有的真皮制品。

她拿起笔,神色认真严肃地翻开了封面,一笔一划认真写字。

[致二十四岁的我:

你现在的衣服品味太不行啦!等我给你重新填满调色盘,新的一天当然要从穿漂亮衣服开始。

ps.这两天发生的事都太吊诡了。反正你等着,我一定要找出你和闻叙这个坏家伙结婚的原因!]

她的字不算娟秀,起承转合锋利有力。总有人说她的字不像女生,每次听到这样的评价,谢与月一定会告诉对方,女生写出来的字,本来就可以是任何样子。

她伸伸懒腰,找到贵州那边医生给开的药水,将裤腿叠起来,用棉签给擦伤的地方涂药。

昨晚忘涂药了,薄痂居然渗了组织液出来,她也是刚刚洗澡才发现的,难怪今天痛了不少。

呲牙咧嘴地涂好腿上的伤,胳膊上和后背的擦伤让她犯了难。胳膊的还能勉强看到,后背的就不好说了,很容易涂出界,这药水有颜色。

……找闻叙帮忙?绝对不能。她就算是喝她超讨厌的豆汁,也不会找他帮忙!

托练舞的福,谢与月身体柔韧性比一般人好不少,她举着沾满药水的棉签,几乎要把自己拧成麻花,才勉强看到后背的伤口,还没来得及涂上去呢,卧室门口突然传来了三下敲门声。

她被吓了一跳,好险才没有摔到地上,立马将棉签放到一旁,赤脚踩着地板去开门。站在门口的,果然是闻叙这家伙!

“有事?”她没好气地问。

“东西忘拿了。”

说完,他低头望向了她手臂,穿的是套暗茶色的长袖睡衣,袖子被胡乱折到上臂,露出一截手臂,靠近手肘处的那里,凭空多了一块晕开的不规则棕色。

闻叙伸手把她手臂抬起来看了眼,这才看清在棕色药水的皮肤下,是一片发红的刺目伤口。

“摔下山坡时伤的?”他问,“还有别的伤口没?”

这人掌心温度热,无名指上的婚戒表面又是凉的,一时间她都忘了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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