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我,法外狂徒,又落网了 青衫仗剑行天涯

第九十七章 恐怖的故事!

小说:

我,法外狂徒,又落网了

作者:

青衫仗剑行天涯

分类:

历史军事

《我,法外狂徒,又落网了》小说免费阅读 ggds.cc

想到了什么?

许生想到了一起案子。

一起,前不久破获的案子,因为这,他还拿了个二等功的大案!

什么案子?

许生压下心头冒出的火气,他冷着脸,看向李胜。

“李队,你还记得,临海市的案子吗?”

临海市的案子?

临海市是哪?

是王超的老家,许生进货的地方,这个月的月初时间,许生去了一次,随后发现王超的三叔公的坟墓被刨了,里面躺着一个‘睡美人’。

这案子是......

‘睡美人!’

而凶手,则是一個宛若野人一般的怪物。

如果,眼前这起案子,和临海市的案子有关的话,那解读的角度就是.......

刹那间,李胜仿佛被电流窜过全身一般,浑身汗**炸立,一股冷意覆盖全身。

他瞳孔猛地一缩,宛若针点。

“你确定,这案子和临海市的案子有关!?”

“不敢完全确定,但.......”

许生冷静下来,开始回想临海市的案件信息。

“至少时间是吻合的!”

“临海市案件,我们查到的线索之一是,凶手是案发前一个星期左右,对方出现在临海市,随后作案,而具体是如何来的,我们不知道。”

“李队,你觉得七天,这个时间点.......在这案子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什么?

别说是李胜了。

说到这份上,就是一旁的韩阳,也瞬间脱口而出。

“是宣传孙强拍影片的时间!”

“也就是,对方暴露自己行踪,引来凶手的那段时间!”

‘欢乐马戏团’案发前三十天,孙**露,凶手开始赶来,案发前15天,是临海市凶手现身的时间,案发前十天,杀害第一人,同一时间赵光死亡。

而临海市凶手出现在居民视线的时间......是本次案件,推测出的时间,‘一个月内’!

“案发前一个月,孙**露行踪,凶手开始追杀过来,他们开着超子见过的面包车,走在高速上,前来寻仇。”

“十五天的赶路时间,横跨多个省份,这段时间刚好是临海市凶手出现的时间.......”

许生深吸一口气,他看着那用来拴住猴子的链子,语气越发冰冷。

“你们觉得这其中有关联吗?”

有吗?

肯定有!

这关联性太大,时间,逻辑完全能经得起推敲。

最关键的是......

十分符合许生想到的,能串联起本次案件,六个死者身份关系的因素!

“那也就是说......”

李胜的脸色有点难看,“对方来江三市时,是经过的临海市,随后遗失了临海市案件凶手。”

“因为时间急迫,二十年的怨恨让他们没有急着寻找遗漏之人,继续在江三市搜查!”

“而临海市,因为遗失的那人,没了‘保姆’,所以犯了罪成为凶手......”

说完这话后,李胜看着许生,他的喉咙有点干涸。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这案子的性质,所牵扯到的东西......

完全不是人贩子能比拟的!

“我算是知道,为什么这帮人宁愿冒着**的风险,也不找警察了......”

李胜沉默了。

之前他们就一直在好奇这点。

就算是人贩子,在面对暴露的时候,往往警察是他们的第一选项。

为什么?

因为罚的轻,往往蹲不到十年就能出来,通常五年左右。

这点很轻,导致一直有人表示不满,说应该设立**。

其实......

刑法,大概率是故意设轻的。

举个例子。

一堆警察,将一队人贩子给包围,如果刑法较轻,被抓了也就蹲五年,那他面对警察是会反抗还是老实被抓?

大概会投降,毕竟反抗只会增罪,投降也就不到五年。

但若是,知道投降必死......那身边拐走的孩子,就是他们最好的人质!

狗急跳墙!鱼死网破!

虽然刑法轻导致一直有人贩卖,但总比刑法重,让孩子死亡要好。

毕竟,保住被拐人的命,才是最主要的!

当然,虽然判的轻,但监狱里,其余犯事后被抓进去的,对这帮人下的手可不会轻!

“那他们犯的是啥罪啊?”

“从判五六年,直接明确知道自己必死,这是啥罪?”

王超挠了挠头,他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一个耍猴就能看出这么多东西。

许生沉默,他看了眼李胜。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