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巡拉椅子,坐在她两尺远的对面:“五年前我哥滑雪出了事故,受伤挺重,全身多处骨折,前后做了十来个手术,身体恢复也不容易,需要的时间很长。那会儿,我哥精神上比较消沉,因为止疼的缘故,还产生了药物依赖,对家里的生意顾不上,我爸就说,让我先接替我哥一段,但我对那些事没兴趣,只想在国内搞我的软件公司。
“我跟他们说,哥哥的伤又不是好不了,又不是从此成了废人,这样对哥哥也不公平,还是再给他一些时间。我确实是这么想的,但我家里人都以为我推脱责任,当时吵了一场,他们说随我想干什么,反正不会支持我,而我当然不肯再拿他们的钱。那时候我创业失败,没有钱,只有债,所以说落魄。”
季桃问:“你哥哥现在全好了吗?”
“全好了。”邹巡急忙掏手机,“前些天,他又去滑雪了。”
他把手机伸到季桃面前。一对穿滑雪服的漂亮男女并肩站立,男的脸容与邹巡有几分相像,但气质更“华尔街精英”一些,女的不必说了,非常美,笑容爽朗。照片下方一左一右,还有只露出两颗脑袋,一瞥之间看不太出是哥哥妹妹还是姐姐弟弟的两个小孩。幸福的一家。
邹巡收起手机。“我哥哥嫂子、我全家人都知道你。——也知道我骗你。他们都想早点儿见到你,劝我跟你说实话,可惜我没听。”
季桃微笑说:“是你没和你家人说清楚,他们以为我是个多么重要的人物,其实根本不是。——人生有起伏不是很正常吗,是你自己的努力,和我唱了哪首歌没关系。”
“你对我很重要,他们知道。但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和他们说那么详细,他们以为我后来才遇上你。”
“那就更不要紧了。”季桃手一摊,“你还会遇上别人的。”
“对不起,我不该乱扯别的。”邹巡急忙说,“和我家人不相干,和我当时落不落魄也不相干。那次遇到你,之后我一直记得你。去学校的时候,我是怕你不喜欢我,我想,或许你能接受……”
季桃打断他:“和你当时落魄相干,当然,你那不能叫落魄——你住地下室了吃发霉馒头喝凉水了?——你是无聊。你是从没尝过当普通人的滋味,趁机过过瘾。那天在酒吧你是凑巧碰到我了,碰到别人也一样。你是刚好‘思凡下界’,随便逮一个人玩玩,找点刺激。”
“不是!”邹巡急了,声音带了气恼,“我知道我有很多缺点。季桃,你说我狂妄自大也好,说我麻木不仁也好,但我还没有麻木到那种程度,看到一个真正打动我的女孩会感觉不到,会以为碰到别人也一样,会想逮着她玩玩!”
他几乎是咄咄逼人地看着季桃,看得她转开了目光,两人都沉默了。
他想,季桃的话有一点对,一针见血。那时的落魄,其实更多是一种心理上的低落。软件公司似乎什么问题也没有,但就是不对。他觉得自己很没用,同时又觉得无所谓:成不成功都是一回事,大不了按父母给的路走,反正最后该得的都能得——并非他不想要那些,可是得来太容易,实在有点儿无聊。
他答应了马越的提议,去海边散散心,考虑是再试一次,还是回美国,接受家人的安排。
下午没客人的时候,他和马越在酒吧聊天,到晚上,他自己去海滩转转。马越说酒吧营业后有人唱歌,想听可以去坐坐。沙滩转得腻了,但也懒得和酒吧里一群闹哄哄的学生凑一起,那天晚上才第一次去。
推开门,一个女孩的歌声传到耳朵里。嗓音很好听很甜美,第一个音节就把他打动了,不过继续听下去,能听出她没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因而声音略显单薄、生涩;歌声像透亮的小玻璃珠,被一根细细的线串连,他不由为她悬着心,怕那线会不会在哪里断掉。
一首歌结束,线没断。他动动身子,坐得更舒服些,然后,突然发现,自己好像身处一座迷宫中。
声音为何会像迷宫?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走进去的。不过,他也并不着急出去。听到的第二首歌是粤语,他对粤语只懂一丁点儿,不足以准确理解歌词的意思,但歌曲的意思本不是靠词句传达,她的声音包含着无数的可能性。
其中最大的可能:这首歌是唱给某个人。
唱给谁?
当然也发现她长得好看,第一眼就发现了。是长得好看,并非化妆好看,虽然口红颜色的确漂亮。她脸上带着些许稚气的感觉,他想,可能是个学生。这么好的女孩肯定有不少人追,她把情歌唱那么动听,肯定有男朋友了,这样一想,心里有点儿难受。
她唱了三首粤语歌,走下台子,接着是一个黄毛上去唱。他注意到,错肩走过的时候,他们两个相对一笑。本来他根本不会把黄毛那样的瞧在眼里,可是不由想,难道所谓颓颓的、摇滚范儿的男生更讨人喜欢?越想越不服。
黄毛人精瘦,背着吉他,不住地前后扭胯;唱的是摇滚情歌,唱得大概不赖,飙高音的时候,站在近处的几个女生发出尖叫。她是不是在哪个角落悄悄听着?这时,他突然感到另一种烦恼,和为其它事感到的烦恼完全不同,尖锐地刺着心。心里一烦,他不愿意再坐下去,也不想立即就走,他知道酒吧后头有一片院子,是员工抽烟的地方,这时候员工大概都忙,他可以去那儿站站。
站了二十多分钟,想走了,突然听见刚才唱歌女孩说话的声音,嗓音很清,但又含了一星沙沙的感觉,惹人心疼——以为她唱歌有点儿累了,后来才知道她平时说话也是那样,那是她声音的特别之处。她和另一个女生边说边走来,步子迈得轻快,裙摆拍在小腿上,在说话的间隙发出极轻微的响声。半空挂着半个月亮,四周有点儿暗,她的黑色裙子隐在夜色中,她的脸、肩膀和胳膊在月亮下闪着朦朦的淡光。
她们在一套废旧户外桌椅前站定——桌上还竖着个坏掉的遮阳伞。她们说这里看着还行,在这儿吃算了,别去海边了,人多。他以为她们还没吃晚饭,接着又听见蛋糕等话——原来今天是她的生日。
那时候走出去就惊扰了她们两个,他索性站着没动——也确实想听一听她说话。两个人摆好蛋糕,两瓶柠檬茶,点上蜡烛,一个粉红色的2和一个粉红色的0,顶着两颗橙黄火苗,反光在她眼睛里和脸上一跳一跳。
他那个位置,刚好看得到她的正脸,她像小孩子一般郑重地闭上眼睛,双手交握,然后睁开眼,鼓起腮把蜡烛吹灭。这会儿她比刚才站在台上时还要稚气许多,简直像刚参加完学校演出溜回后台的高中生。蜡烛吹熄后,四周又暗了,但还能看见她一对眼睛,说话的时候,她的眼睛闪动着。她和朋友比划蛋糕怎么分,嘻嘻哈哈,双臂乱舞,一举一动都是个小女生。
二十岁,可不就是小妹妹嘛。他笑自己真的穷极无聊,无聊到都多情了,竟然莫名奇妙对一个小女生的事感兴趣。好吧,可能她唱歌的时候确实有几分动人,但现在看,她就是个普通小女生,还是他平时最“敬而远之”的一类——一个叽叽喳喳的小女生。
他后悔没有及时走开。既然走不了,只好去猜她的愿望是什么。
吃着蛋糕,她笑嘻嘻跟朋友说:“我许了个特别傻的愿望。”
朋友问:“多傻?别说是要一个男朋友。”
她没承认也没否认,说:“许愿当然要许个难一点的,不然浪费了。”
黄毛不是男朋友,她暂时还没有男朋友。他心情忽一下好了,再听听小女生聊天也无妨。
两个人边吃边不停地说话,可能因为是晚上,像开睡衣party一样,聊的都是略“隐私”的话题。他有点愧疚,又忍不住好奇,偷听她们讲家里的事、同学的事、八卦新闻,乱七八糟什么都说。说到某人的男朋友,她说:“对嘛,他是摩羯座,魔羯座的人都那样,事业心强,容易有钱,而且对女朋友大方,宠妻狂魔。”
他险些没憋住笑,自己就是魔羯座,做梦也没想到竟有宠妻狂魔这样的“美誉”。
还听见她说:“我反正不结婚,不过不能把话说太死。万一过几年我请你参加婚礼,你也别太惊讶。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新郎什么样:长相不会太丑,人不会太老,但是无聊、无趣,是个冷冰冰的印钞机。”
朋友大笑:“印钞机啊,理解理解,谁不想嫁个印钞机?”
他偷偷地笑。若是听见别人想嫁有钱人,不至于反感,但肯定也不会生出好感,可听她这么说,他感到些许惭愧:原来自己还不够格,还得努力,当“印钞机”。
后面,她又说:“我就是想谈一段浪漫的校园恋爱,冒粉红泡泡那种。”
季桃愣怔了一会儿,也不知多久,听邹巡说:“那天听你唱完歌,我就去了后面院子,你和谭一伊过去吃蛋糕,我听见了你们说话。”
原来他在那儿。她唱完几首歌,头一次因为没人递来“纸条”心里空落落的。虽然明知道自己的期待太傻,还是失望。下来时她赌气没向那个座位再望一眼,都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坐着。直等到谭一伊来,她才高兴了些。
“我把你的话记得很清楚。”邹巡说,“你告诉谭一伊,你想谈一段浪漫的校园恋爱,谭一伊说,你想谈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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