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英年纪虽不大,但有一个那样的父亲,从小生活环境就复杂。他形形色色见过很多人,也算会识人。
岑怀是他父亲的老友,当年在国内得罪了人,被他父亲救下后,辗转到了哥伦比亚。当时的哥伦比亚,正是最混乱最危险的时候,可他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硬生生闯出了一片天。凭着自己的能力成为了哥伦比亚和东南亚毒品交易市场的中间人。
随着近些年,不管是哥伦比亚还是东南亚政府,都在大力度打击毒品市场,岑怀也审时度势洗白成了投资商人。在那些合作过的毒枭被政府清算时,他低价从官方手里买下对方的资产,暗地里又原封不动送还给他们的家人。就这样,他踩在黑白两道中间,这些年得了名也得了义,谁都没有动他,也不敢动他。
傅英的父亲,也不止一次和他提过岑怀,说岑怀是个有情有义、有眼界的,如果有机会,让他也跟着学学。这也是为什么,傅英会找上岑怀。
而饱受父亲赞誉,他要叫一声岑叔的岑怀,此刻对着一个年纪只比他大几岁的男人,满是谦卑恭敬。这一幕,让傅英不得不重新审视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男人。
“宋总,喝茶。”
刚空运来的新茶,不过简单一泡,就茶香四溢。只是,坐在傅英对面交叠着腿的男人,心思并不在茶上,而是环顾四周。
“看来傅总和家里妹妹的感情很好啊。”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傅英一愣,对面的人又继续道:“来哥伦比亚都要把妹妹带上。”
傅英回神,笑笑:“她比较粘人,自小跟着我长大,离不开我。”
一直默不作声坐在一旁的岑怀,这时也适时搭话:“阿英从小就疼妹妹,他还小的时候我回国,要抱他妹妹,他不让,还咬我呢。”
傅英脸微微一涨:“岑叔。”
岑怀笑笑:“看,说说又急了。”
看似闲话家常的对话,却也让茶室里紧绷的气氛瞬间松弛下来。几杯茶下肚,岑怀引着话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无关生意的闲话,对面原本慵懒疏离的男人,眉宇间也多了几分闲散。
茶过三巡,他也起了身。
“多谢傅总的茶,只不过刚下飞机,时差也没倒过来,有些困了,得去补个觉。这样吧,明天我做东,一起吃个饭,感谢傅总招待。”
傅英点头刚应下,岑怀笑笑。
“到了我的地界,哪有让宋总你做东的道理。宋总今天好好休息,明天去我那坐坐。我那的茶虽然比不上阿英的新茶,但也不算差。”
“好。”
说话间,一行人朝着大门外走去。跨出大门时,身形高大的男人本想回头说句“留步”,抬眼的刹那,却瞥见二楼露台上闪过一片洁白的裙摆。
只有裙摆,再无其他。
他不动声色地收回视线,颔首示意后转身离去。立在大门边的岑怀,看着他背影消失不见,才敛起脸上的笑意:“问题应该不大。明天吃饭我就不参与了,你们自己谈。”
傅英心底也有数,人都回国了,还愿意再专门飞一趟来,说明对他出手的资产还有价格是有兴趣的。
送走岑怀,再走进别墅,傅英脸上的笑意也真挚了不少。他缓步上楼,在露台找到了趴在桌上睡着的沈荞。他走近,没有抱她,只是站在风口替她挡着风,然后轻轻抚摸着她的头。
很快,他就可以带她离开,过上彻底没人打扰的生活了。
*
第二天,傅英在和林意核对资产明细资料,阿峰在门边探头探脑,傅英抬眸:“怎么了?”
阿峰犹豫:“荞小姐说想出去走走。”
傅英拧眉思索了下:“让她去吧。你带人跟着她。”
阿峰点头,又道:“荞小姐还说晚上想去岑爷的餐厅吃饭。”
事情有了进展,傅英心情也好了些,也知道昨天让她呆在楼上委屈了她,便没再拘着她。
“晚上我也在岑叔那里,不过得招待客人,没空陪她吃饭。你跟着她,等她吃完了,立刻送她回来。”
阿峰应声转身,刚要走,又被傅英叫住。
“别让她吃辣的。”
*
这一次出门,阿峰没带沈荞去烟火气十足的市井市场,也没去高级清冷的商业区,而是选了一处休闲自在的老城区。
斑驳的旧建筑错落交织,吸引了不少游客驻足,街巷里还藏着许多供人歇脚闲聊的咖啡馆。沈荞的脚底刚受过伤,阿峰不敢让她多走动,寻了一家视野最好的咖啡馆,扶着她坐下。随后,他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一本沈荞翻了一半的书。
看着那本眼熟的书,沈荞微微讶异。阿峰却一脸自得。
瞧瞧他多贴心,这些年跟着少爷,可不是白混的,他天天都在学着呢。
沈荞接过书,轻声道了句谢,便支着胳膊坐在窗边慢慢翻看。斜斜的日光穿过枝叶的缝隙,斑驳地落在她身上,织出一片暖融融的光晕。
素白的衣裙、暖煦的日光、嫩绿的窗外景致,交织成一幅静谧的画。每个踏进咖啡馆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望去。
可也仅仅是望一眼而已。她周身萦绕着的宁静与疏离,像一层无形的屏障,让人舍不得打破,更不敢轻易打扰。只因为,她的身侧还守着两个身形魁梧的保镖,那双锐利的眼睛扫过来,再好奇的目光也会慌忙收回。
保镖能震慑店里的窥探,却管不住街对面的视线。
街对面的露天咖啡座下,一道毫不掩饰的目光,已经落在沈荞身上许久。久到连守在店里的阿峰都察觉了不对劲,循着转头望去。
看清视线的主人后,阿峰一僵。
那不是住在隔壁的客人,怎么会在这。
恰在此时,沈荞从书中抬起头。
“怎么了?”
阿峰急忙回头,强装镇定:“没什么。”
嘴上说着没什么,可他那震惊的眼神,还是让沈荞察觉到了异样。她顺着阿峰目光刚才的方向,侧身望去。
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一道高大的身影正悠闲地坐在遮阳伞下。男人戴着一副墨镜,逆着光,虽看不清面容,可那慵懒的姿态与挺拔的身形,已经足够惹眼。
沈荞望着窗外的男人,男人也望着窗内的她。
沈荞刚才展现给窗外的,还只是侧影,此刻她转头,脸庞正好映在热烈的阳光下,光晕模糊了她的五官,只余下近乎圣洁的柔和。
也就在这时,她的柔和被阿峰挡住。
“荞小姐,要不……我们还是换家店吧?”
沈荞蹙起眉:“为什么?”
阿峰张了张嘴,想解释,目光却下意识地瞟向窗外。这一眼,他又愣住了。街对面的遮阳伞下,早已没了身影。他摇摇头,低声道:“没什么。”
阿峰错开身子,沈荞的视线重新变得通透。喧闹的街景再次映入眼帘,只是这一次,入目的只是是流动的人潮,并没有那个静坐的身影。
沈荞合上书,缓缓起身。
“走吧。”
这会离晚饭的时间还早,阿峰便询问沈荞的意思,沈荞淡淡开口:“那就珠宝店吧。”
阿峰愣了下:“珠宝店?”
在国内的家里,沈荞拥有满柜的珠宝,都是傅英给她买的。可是沈荞从来不戴也不感兴趣,阿峰怎么也没想到沈荞会想去珠宝店。
他还没来得及问,沈荞的下一句话让他心底猛地一沉。“今天是我生日,傅英没给我准备礼物。”
完了——
阿峰心底的念头只有这么一个。
怎么把这位祖宗的生日给忘记了。
八年来,沈荞的每一次生日,傅英都看得比自己的还重。不仅会摆生日宴,还会搜罗各种珠宝送给她。去年沈荞的十八岁,他斥巨资拍下一颗近三十克拉的粉钻,作为她的成年礼。
傅英对沈荞的用心,他身边人都看在眼里。每年他都记得,都不需要人提醒,所以久而久之,身边人也就不记这件事了。
阿峰头皮发麻,一边送沈荞上车,一边掏出手机打电话,电话通后,对面沉默了许久,最后只是一句:“她喜欢什么,都买下来。”
阿峰:“那……晚饭?”
“你先陪着她,我尽快把事情谈完。”
挂了电话,阿峰坐进车里,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后座沈荞的脸色。她的神情平静得过分,而这份平静,让阿峰心里更没底。
怪不得今天破天荒说要出门走走,这是呆在家里伤心呢。
车子没开出去多远,阿峰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他就让司机转了道。七拐八拐车开到了离餐厅不远的一栋建筑前停下。从外头看,是个简单民居,可刚跨进门,就看到了门边挎着枪的安保,弄得人心底一紧。再往里走,豁然明亮,一排排的展柜,还有展柜里闪闪夺目的珠宝。
站在展柜后的,是一个东方面孔,漂亮的东方面孔。听阿峰说是岑爷介绍来的之后,那女人灿烂一笑,从柜台后走出,引着他们上楼。
楼上是单独的房间,珠宝也不再陈列,而是放在一个个盒子里,锁在保险箱里。如今,这些被锁起来的珠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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