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薇薇,你想要改什么名字?”
才落地哥伦比亚,傅英的手下就押着一个做证件的人进门。炽白的灯光下,那人抖着腿,面色惨白如纸。而傅英坐在沙发上,目不斜视,只静静望着背对着他立在窗前的瘦小身影。
“薇薇?”
他语气温和,耐着性子又轻声唤了一遍。这一次,那瘦小身影终于转过身,眼底翻涌着不加掩饰的不耐。
“为什么要改名字?”
傅英沉沉眼,抬手揉了揉眉心。不过一个细微动作,立在客厅里的手下便立马领着那个做证件的人一起,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人都走尽,空旷的客厅里只剩两人。傅英起身走到窗边,与她面对面站定。
“不管是在爸那边,还是对国内警方而言,你都已经死了。你需要一个新身份,先办哥伦比亚的,等风头过了,我带你去美国,给你在那边入籍。”
他声音温软,可眼前的人依旧不为所动。连日来诸事缠身,傅英难掩眉眼间的疲惫,而这份疲惫让他的语气添了几分强硬。
“你既然不说,那就我替你取。时间不早了,我让阿峰带你上楼休息。”
话音落下,他转身欲走,刚迈出一步,身后便传来极轻的声音。
“沈荞……”
“什么?”
“我的新名字,沈荞。”
*
第二天,曹薇……不,沈荞!沈荞是被刺眼的阳光弄醒的,隔了半球的时差,让她一夜都睡得不安稳。睡不安稳就算了,还要被阳光刺醒,睁眼瞬间,又看到了那本象征着哥伦比亚公民身份的护照摆在床头边。
就在她蹙眉感到烦躁时,腰间忽然一沉。垂眸看去,一条结实的手臂正搭在她腰侧,紧接着,手臂的主人便收紧力道,将她圈进怀里,温热的胸膛贴上她的背脊,脑袋也埋进了她的后颈窝。
“怎么醒了?”
“阳光太刺眼了!”
轻轻一声叹息,温热气息喷在她颈后。
“来得急,很多东西都没备齐。今天应该就能送到,阿峰会带人安置好。你到时看看缺什么,直接吩咐他去买。”
一番话,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埋首的人轻轻抬头,只看到了一张没有波澜的侧脸。
“薇薇,我说过什么?”
侧头躲避阳光的人慢慢转过头。
“我知道了。”
淡淡回应后,腰间的力道松开,床垫轻轻陷下去一截。搂着她的人已经起身,赤着的精壮上身毫无遮掩地撞进沈荞眼里。
宽肩窄腰,肌理分明,是副赏心悦目的好皮囊,连那张脸也生得俊朗。只是此刻,沈荞半点也不想看见。
她闭紧双眼,不知过了多久,身侧传来脚步声,才缓缓睁眼。傅英的亲信阿峰正端着托盘站在床边,脸上挂着讨喜的笑。
“荞小姐,用点早饭吧。”
改口倒是快。不过一夜功夫,就从“薇小姐”换成了“荞小姐”。
沈荞坐起身,阿峰连忙将托盘递到她面前。白粥、小菜、虾饺,是再地道不过的中式早餐。
她示意阿峰放下,径自走进了浴室。水声哗哗响起,门外传来阿峰絮絮叨叨的声音:“荞小姐,少爷这几天事多,比较忙,怕是顾不上您。不过您要是想出去逛逛,我可以陪您。我一会儿正好要去本地市场买点东西,您要不要一起?”
比较忙?
忙着收拾他被国内公安逼到山里的毒枭爹的烂摊子;忙着收拢所有海外产业资产,和他亲爹割席;忙着销毁一切她还活着的证据和行踪吗?
一年前,国内开始大规模扫黑除恶,同时缉毒边防也在联合行动。傅英的亲爹就是打击目标之一,抵抗了几个月很快就被逼进了山里。
傅英随母姓,户口也落在母家,这么多年,他亲爹没让他沾手过一点毒品生意,甚至身边人也很少知道傅英的存在。明面上看,他和他亲爹没有任何关联。可即便如此,为了傅英的安全,还有海外的庞大资产。他爹还是让傅英出国,不仅傅英要出国,还要带上她。
她答应了,只不过收拢海外资产,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傅英把她暂时留在了国内,她也趁机和傅英要了半年的自由。
她不许他派人跟着,而后,她独自去了闻城。
她去闻城,本是打算找到她的亲爹,在出国前亲手送他去西天。结果到了闻城才知道,西天送不成了,因为她的亲爹已经被人送去了非洲挖矿。
当初扣着她的赌场老板,亲口告诉她的,他还告诉她,把她亲爹送去非洲的人叫陈青野。
她并不知道陈青野是谁,送不了亲爹去西天,她也不想回到冷冰冰的别墅,于是,她就在闻城住下了。
在闻城的日子很轻松,当年对她凶神恶煞的赌场老板,现在因为傅英都得弯着腰和她说话。没过几天,那个把她爹送走的陈青野又自己送上了门。
他说是她亲爹老家那边的亲戚,然后,他给了她很多钱,还托了朋友照顾她。那个朋友叫陈延。
陈延长得高大魁梧,留着利落的寸头。乍一看是个凶悍不好惹的角色,可偏偏,很温柔,是她十八年来遇到过最温柔的人,他从不会管束她,她想要什么都满足她。和他呆在一起。她很轻松,直到偶然一次,她无意间听到了陈延的电话。
原来陈青野真是她亲戚,只不过不是什么老家的,而是她姐夫。为了她姐姐,他才做了这一切。
当然,她姐姐什么都不知道。
因为陈青野,向她姐姐隐瞒了她的存在。
这些都不要紧……
最重要的是,她找到姐姐了。
她兴奋极了,兴奋到完全忘了傅英的存在。
费了好大劲,她才见到姐姐,本该在国外的傅英就出现了,不仅把她带出了国。他还让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
收回思绪,吐掉口里的漱口水,洗了把脸,再打开门,沈荞一脸平静。
“我和你去市场。”
*
真正走出门,站在阳光下,沈荞才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是哪里——麦德林。
沈荞第一次来哥伦比亚,不管是对哥伦比亚还是麦德林都一无所知。她环顾西周,目之所及全是山,她对麦德林的第一印象:一个山沟沟里的破地方。
坐上车后,阿峰给她介绍。
“荞小姐,这麦德林,原来被毒贩控制了很多年。现在虽然太平了些,但还是危险的。您要是想出门,就和我说。我陪您去。”
陪?
说的好听。
从被抵押在赌场开始,她就成了一件商品。哪怕这八年,跟在傅英身边,傅英的手下都恭敬喊她一声“薇小姐”,就连傅英的那个毒枭爹也收她当干女儿。可还是改变不了她是一件商品的事实。
她是被抵给了傅英的,这八年,傅英看着温和,可给她树立的规矩却不少。从前的沈荞不在意这些,跟着傅英,不管吃喝还是她用的一切永远都是最好的。
可是,她现在只要姐姐……
左右前后都有保镖,在拥挤的市场里,沈荞自有一方天地。阿峰带着当地向导,在前面挑东西砍价,沈荞就在后面兴致缺缺看着。
照傅英的身家,想买什么不管到哪里自然都会有人送上门,可偏偏,还是要到这拥挤满是烟火气的市场里。沈荞知道,这是傅英的意思。他想让她出门,不要闷在房间,也是在哄她。
可是,她讨厌人。
更厌恶一切人多的地方,一直都厌恶。
陈延和她相处了半个月就看出来了,傅英却不知道。她说过一次,傅英只摸着她的头:“还和我闹脾气呢?”
在傅英眼里,她表达的所有不喜欢都是闹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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