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戴上手套,挖出一小部分地仙草的菌块,分成几个样本,密封起来。这些样本要带回特管局培育,方便科研人员进行后续研究。剩下的地仙草,需要被清理,以免再被有心人获取,拿来害人。
之前那个长得像小灵芝的子实体不知所踪,也许是被狂暴的菌丝碾碎了,也许是在那些菌丝缩小时,它也跟着消失了。
她小心翼翼地喷洒药水,没注意到林部长向她走过来。
按照正常流程,入职前,叶晓需要接受林部长的面试,但是他那段时间正好在外地出差,于是大手一挥,干脆免了。
这次是两人第一次正式交流。
“小叶,来特管局,感觉怎么样?”他问得很自然,像是闲聊,又像是在认真了解她的真实状态。
叶晓斟酌了一下措辞:“比想象中忙一些,但很有挑战性。同事们都很好。”
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语气温和:“我看了工作记录,你做得很好。”
叶晓一顿,没想到林部长会特意对她的工作表示称赞。
“从记事珠到神农鞭,你都亲身经历,应该能明白,具灵之物所代表的超凡力量被监管的重要性。特管局的工作特殊,能够加入的人不多,眼下正是缺人手的时候,你有没有考虑全职?特管局的薪资福利还是不错的。”
长者的声音不急不缓,却让叶晓一时语塞。
全职?她好像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在她脑海中,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想法,那就是要找个正儿八经的班上。
虽然她向往更有挑战性、更有趣、更自由的工作,而不只是流水线上的一颗螺丝钉,但是事实证明,她不敢冒险,不敢跳脱固有认知之外,因此从未想过要在特管局全职,尽管特管局的薪资更高,更符合她的期待。
在她很喜欢的一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在监狱中服刑的瑞德说过一段话:“刚开始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
朝九晚九的设计工作固然不自由,但它代表的是安稳、体面、合群,慢慢地,人会习惯服从指令,习惯小小的格子间——它就像那堵高墙,让人既痛恨又依赖。
她好像没有扪心自问过,那到底是不是她想要的。
林部长的话是种邀请,也是她正视内心的开始。
“我会认真考虑的。”
林开济看了她几秒钟,忽然笑了一下。那个笑容不是客套的、职业化的笑,而是看到好苗子时的欣慰和期待,像是一个园丁看到一株长得特别好的植物,在心里默默说了一句“好好长”的那种感觉。
“这个提议一直有效,随时欢迎你正式加入我们。”紧接着他从自己的公文包中,取出两本书,递给叶晓,“这两本书送你,也许你能用到。”
第一本书的书封印着几个大字——淮南子。
这是西汉刘安与门客共撰的百科全书式著作。
书中一页夹了一张书签,有一处被人用钢笔划线标注:“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
旁边是一段手写的文字:类似的内容出现在《搜神记》中,细节不同。
而林部长给的第二本书,就是《搜神记》——东晋干宝所著志怪小说集。
卷一第一篇同样夹了一张书签,正是“神农鞭百草”。
“神农以赭鞭鞭百草,尽知其平毒寒温之性,臭味所主。以播百谷,故天下号‘神农’也。”
大意是,神农氏用赤色的鞭子鞭打各种草木,全面了解草木的平、毒、寒、温的药性,及其主治的疾病。由于他播种各类庄稼,因此天下人称他为“神农”。
同样的钢笔字迹做了笔记:神农鞭具有识别草木的特殊力量,只要拥有神农鞭,便等同于拥有了植物百科全书。
原来如此。
难怪使用地仙草这么邪门的治病偏方,岱峤会了如指掌。岱峤会用神农鞭还做过什么?爸妈接触过神农鞭吗?叶晓越来越想知道岱峤会的底细。
同样对神农鞭满腹疑问的人还有萧晔。
难道他的血对神农鞭有特殊的作用?神农鞭的第一次失控之前,他手上的血液曾经沾到神农鞭上。
虽然夜深了,但是他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于是干脆起床,拎着一袋东西下了楼。
小区的花坛旁,高大的男人从袋子里翻出几盒猫罐头,打开,然后整齐划一地摆在地上,又掏出一袋猫粮,倒在小盆里,等着那三只流浪猫过来吃夜宵。
瞧见罐头拉环锋利边缘,忽然,萧晔心念一动,伸出一根食指,轻轻一划,鲜红的血珠冒了出来。
他将血珠滴进自己的具灵之物——珊瑚玦之中,珊瑚珏周身流光溢彩,但很快就恢复原样。
然而,此起彼伏的猫叫表明事情并不简单。
一双双眼睛在夜色中发出黄绿色的幽光,随着幽光的增多,场景逐渐变得骇人起来。除了小区里经常出现的那三只流浪猫,数不清的毛孩子出现了,方圆几百米的猫都来了。
它们的数量越来越多,聚集在萧晔四周,仰头看着他。
小区里,某个半夜尿床、被一股温热惊醒的小屁孩,经过客厅时,猛然瞧见窗外聚集了无数双发光的眼睛,大叫着去敲爸妈的房门。
“爸爸妈妈,流浪猫成精了!它们在小区里开会呢,我害怕!”
被吵醒的父母也没有在意,宠溺地搂着孩子继续睡觉,只当是自家小孩又尿床了,为了跟爸妈睡,找的借口而已——毕竟这也不是第一次了。
***
叶晓再一次感慨,自己上辈子一定是个路灯,亮通宵的那种。
上周连加好几天班,又赶上周日晚上出任务,在爱伦堡庄园孜孜不倦地熬夜,导致这一周极其疲惫。偏偏手头上有个着急的设计任务——一本文学类图书的封面设计。
出版社赶进度,给设计师预留的时间很紧。
这本书的作者已经出过几本书,但是不温不火。因为作者名气不高,所以叶晓的上级对这个项目并不重视,将烫手山芋丢给了她。
她熬了几个大夜,将作者的前作翻阅了一遍,又仔细读了这本书的内容,结合内容和作者风格,最终交上去一个很用心的设计方案。
出版社那边非常满意,一稿过。
终于熬到端午,放三天假。
她是睡到下午才起的,醒来发现,有个未接电话,是养母打过来的。
她回拨过去,那边很快接起来:“晓晓,放假了没?”
“嗯嗯,放三天。不好意思,上午睡着了,没接到电话。”
“好孩子,这用不着道歉。你吃饭了没?”
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叶晓撒了个善意的谎言:“嗯吃了,吃了一顿大餐。你和爸爸呢?”
养母笑容满面,细数今天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菜;说起爸爸和姐姐又给家里装了一个洗碗机,她嫌浪费钱,但是拗不过父女俩;又提起上个月见着叶晓的同学徐之锦的妈妈,对方提到徐之锦也去北安市了,跟她们之前的同学沈倩一起合租,提醒她有时间可以跟老同学聚一聚。
叶晓安安静静地听着,偶尔回答几句。这两个是她的高中同学,她还有印象,不过好久没有联系了。
在养母问起她在外边过得怎么样、工作忙不忙时,习惯性地报喜不报忧。
“今天过节,给你卡里转了钱,你和爸爸自己买些吃的、用的。”
“你这孩子,老转什么钱,留着自己用。我和你爸不缺钱,而且还有你姐给我们钱呢。”
推脱一番,叶晓说服养母收下自己的心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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