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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弟弟

小说:

重生七零,我和首富老公相爱相杀

作者:

李金凤

分类:

历史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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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都是比出来的。

现在,李玥觉得当个孤儿,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现在这个身体,倒是有一堆家人,不过,这样的家人,有还不如没有。还的费心费力的想着,怎么样才能摆脱这样的家庭。

在这点上,真不如当个孤儿。

江家就不一样,江从云为了保全弟弟妹妹,宁愿放弃治腿的费用,江从雨和江从风虽然没有什么能力,也在努力的想着筹钱,送大哥到市里的医院看伤。

哎,也不知道是不是羡慕嫉妒江从云和他的弟弟妹妹了。

谁让自己还要在江家苟着呢,如果这些石头真的能变成钱,那剩下的事情就全交给江家,就当是付了自己住在江家的房租了。

石头怎么样变现这事,还是回去和江从云商量。

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来头,一副大家族精英子弟的架势。

李玥躺在草地上,一动也不想动。

等到太阳开始偏西,气温也不像中午的时候那样热了,李玥迷迷糊糊的好像听到有人叫自己。

江从风的手里攥着一块石头,汗水顺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有些开心的朝着李玥晃了晃手里的石头,“李玥姐姐,你看,我找的对不对?”

“这里,还有几块。”他把背篓放了下来,从草里又摸出来三块,递到李玥的眼前,“李玥姐姐,这些,都给你。”

她看着眼前的江从风,眼圈有些发热,嘴唇抖了两下,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面对这样的赤忱,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李玥掏出自己的手绢,轻轻的给小孩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然后,一把拉起小孩,“从风,走,和姐姐逮兔子去。”

嘴里说着要去抓兔子,李玥的心里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句,这操蛋的穿越!

江从风小小的愣了一下,然后左右看了看,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这才有些兴奋的小声说,“春花姐姐,你真的带我去抓兔子?”

说完,他还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眼睛里闪着亮晶晶的光芒,像是要晃花人的眼睛。

李玥用食指点了点他的鼻子,“小鬼,再叫我春花姐姐,兔子就没了。”

就算是后世有了相对完善的救助体系,孤儿院里的日子其实也并不好过。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无论什么时候,金字塔型的生存状态,都是没有办法改变的现实。

在孤儿院里总有些大孩子,趁着保育员不注意抢小孩子的东西,饿肚子的滋味,真的是很不好受,李玥在离开孤儿院以后,有段时间,还常常做噩梦梦到被抢了饭饿肚子。

更何况,在这个完全陌生的时代,她所学所知道的东西,好像一下子都没有用处。在没有十足的把握,能独自生活之前,她还是希望在江家的这段时间,能够和平共处。

同舟共济,不管江家还是李玥。

“唉------”

想到这里,李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春花,啊不,李玥姐姐,是不是兔子不好找?”小萝卜头江从风小心翼翼的问,一双大大的眼睛不安的看着李玥,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

看着他乖顺的模样,李玥的心里不由的颤了颤,如果她有一个弟弟,就是希望他长的像江从风这样子,又可爱又贴心,她顺手又rua了一把江从风的头。

好像,感觉还很不错!

李玥的脸上不经意的挂上了笑容,她抬了抬下巴 ,朝前面摆了摆头,“向着兔子,出发!”

“啊?嗷!”江从风有些兴奋的低低的笑出了声,还跟着李玥喊了一声,“出发!”

孩子是最护食的。

自从爸爸去世,除了过年,家里就没有吃过肉了,尤其这几天,妈妈总是说,家里的粮食不多了,要给大哥攒钱治腿,家里也没钱了。

不要说肉,红薯稀饭,现在都不能管饱,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几乎吃了饭没多长时间,肚子就又开始饿了。

今天中午,小从风看到李玥能抓到兔子换来玉米面,在他心里,已经把李玥当成除了大哥以外,家里最有本事的人。

为了这样软软的依赖的眼神,不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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