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兵能用吗?”
暮色下,看着这群仿若饕餮一般的兵卒,朱敦汉摇摇头,问向一旁的吴年。
后者是京营出身,指挥几百人正好是他的拿手活。
对于封建王朝时期的军队,他了解的并不多,但对于十八、九世纪的英军,也就是龙虾兵,影视剧可是印象深刻。
两军对垒,排队枪毙,冒死而进。
法军百米就开枪,而英军死伤三成后,直到二十米才开枪,仅仅两轮就击溃了法军,令人胆寒。
历史上的第一鸦片战争,英军仅仅凭借数百人就击溃了上万清军,而且还是白刃战。
强大的纪律,令行禁止的军容,正确的训练,完善的后勤保障,这是英军打败拿破仑,纵横十九世纪的原因。
而眼前这些,朱敦汉属实心里没底。
“殿下,这群人较京营相差甚远,连铠甲都没有,不过对付一些私商,则又绰绰有余了。”
吴年保证道。
“为何?”
“因为有二十杆百年前的火绳枪!”吴年自信道:
“私商抓起来还能活,如果要是发现有火器,那就斩立决了。”
“没有燧发枪?”
“殿下,火绳枪保管时间长,换成火绳就行。”
“而且,燧发枪是军队在用,税丁能有火枪就不错了……”
到这里,朱敦汉就没有再说。
这些时日以来,他收受贿赂、美人,陶醉在太平之中,仿若自己人。
但所为的不就是今日吗?
到了此时,他不相信吴年还能相信谁?
为了增加胜算,朱敦汉还有招数:“你们每人上来领一副!”
于是,税丁就见到厚凉席被裁剪成铠甲状,被绳子链接起来,套在身上从远处看仿佛锁子甲。
虽然不是铠甲,但众人也没嫌弃,挨个的绑在胸口,有总比没有强。
即使是木头做的铠甲,其防御力仍旧不可小觑,在战场上可是有大用。
朱敦汉对于生命还是存在敬畏的,人又不像地上的韭菜,割完一茬还能长起来,能少死一些人也是好的。
“殿下就是心善!”吴年心中一叹,旋即就莫名地感到舒服。
“拿着!”突然,一套铠甲到了吴年身上。
他大惊失色:“爷,这可是您的内甲!”
“我又不带兵,今天归你用了!”朱敦汉拍了拍他的肩膀:“铠甲不及你之万一!”
“不求取胜,你得活着回来!”
吴年张了张口,哑然无声。
虽然明知道这是收买人心,但却抑制不住的感动,一股效死之情喷涌而出。
天黑后,留下老弱,两百来号人就松散地排着队离去。
目睹他们的背影,朱敦汉摇了摇头:“什么时候,我能有自己的兵?”
可惜,这在这封建巅峰时期,他这个亲王是绝难带兵的,皇权压倒一切。
明月高悬,星光点点,夜幕下的卫河却宛若集市。
大小不一的小船互不打扰,然后又沿着两岸数不清的芦苇小道,或者小河而走。
卫河就像是官道,谁也不会在这火拼,让他人坐收渔翁。
吴年带着两百号人,坐着十来艘船迈入了一条芦苇小道。
“军爷,卫河往南走是白洋淀,那里是盐枭的散货地,长芦盐场的私盐皆在那散去到河北、河南,乃至于山东等地。”
“而一些布帛等金贵玩意,则往北,坐船穿道,然后走一段路,到一面平地上交易。”
向导的指引着:“今个是京城鸦片商的集中销货,至少八成在这——”
说完,他扭过头:“军爷,我路是带到了,您就放过我家人吧!”
“放宽心,我说到做到!”
吴年宽慰道,然后目光谨慎地盯着四周。
遍布眼前的芦苇让他很难感觉安全,尤其是在船上。
转眼间,他就抵达了那交易地不远的一处芦苇荡,两百号人埋伏着。
吴小六打着哆嗦,芦苇荡微微摇晃,各种虫鱼活跃,他随手摘了芦苇芯,就往嘴里嚼起来,微甜。
水网中各种蚊虫叮咬,但他不敢拍打,只能一个个捏死。
大家伙都这样干。
事到临头,他心底被红烧肉鼓动的勇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散,迎接他的是对死亡的恐惧。
他不住地回首,又四处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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