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遇知音人》
薛祺见宁安来了,便随口敷衍了几句,意兴阑珊的打算出宫。刚出了乾元殿的门,就看见江璋橡根柱子一样立在外面,她立刻便知道这人是来做什么的。
“有事吗?”薛祺唇角的笑容很放肆,并没有打算矫饰她的得意。
江璋只觉得薛祺的笑刺眼极了,吞咽了一下,方才开口直奔主题:“殿下并非一定要让县主去蛮族吧?”
薛祺十分清楚此人是来同自己讲条件的,因着今日还有旁的安排,也不打算浪费时间逗他:“江大人,这事儿轮不到你来跟本宫谈,你只是江家一个边缘化的养子罢了,官位虽高,但实际不过是太后派给宁安的私人护卫,没有任何实权,哪来的资本同本宫协商。”
江璋哑口无言,薛祺说话不留情面,但却再正确不过了。平日里谁都奉承他三分,无非是因为太后、安阳大长公主、皇后、县主都很是信任自己。一旦自己脱离他们的庇护,便什么都不是。
薛祺见他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伸手立在他面前,示意他不再多言:“江大人,或许你并不知道,整个江家,本宫就单单对你颇有几分好感。”
江璋讶异极了,深深看着薛祺,似乎是想判断此言是真是假。
薛祺并不在意江璋是否相信自己的话,继续道:“本宫可以如你所愿放过宁安,只是接下来的话,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她目光掠过身边的婢女,淡淡又补了一句,“蒹葭知。”
江璋也看了蒹葭一眼,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点头应下。
“本宫同宁安无冤无仇,非要逆着陛下的心意送她去蛮族,无非是膈应太后和安阳殿下,对她们却没有任何实际损失,用陛下的不开心换他们的不开心,他们不配。”薛祺第一时间安了江璋的心,对宁安的去向便就此下了定论,“但本宫也不会就这么轻轻放下,不管是以此谋些利益也好,单纯给看不顺眼的人添堵也罢,总要闹一闹,才能让心口这气儿顺下来。但本宫已经答应了陛下,不会要求送宁安和亲。”
江璋听完大大松了一口气,抱拳对庆阳礼道:“臣谢过长公主了。”
“江大人,本宫给你个忠告,如果你当真在意宁安县主,便该早早看清,江氏与太后虽是暂时立场一致,但宁安只是太后身边一个没有半点用处的贵女罢了,他们根本不会去保。”
“本宫虽与太后和江氏素有嫌隙,陛下也的确对本宫百依百顺,本宫若真下了决心要对付县主,他是不会为了保宁安而舍本宫的,所以,是否能保全宁安,全在本宫的决定。”
江璋垂下眼帘,不得不默认薛祺所言句句属实,辩驳不得。
好在,薛祺见好就收,没有咄咄逼人,带着蒹葭越过江璋,就这么走了,只最后留下一句:“所以,江大人,给在意的人或事排个顺序,每次做决定的时候想想立场吧。”
薛祺见过江璋之后心情大为转好,只要一想想江榆血脉紧密的亲生哥哥、太后最为信重的侍从,弃暗投明开始帮着自己,真是想想便令人激动不已。带着蒹葭上了马车直奔刑部。
而走进刑部大牢之后,那点转好的心情随着幽暗的光线和愈渐清晰的刑狱之声又低落了下来,或许是因着有孕的缘故,空气中交织着的淡淡血腥味也令她作呕,极力抑制着。
薛祺走到一座空置的牢房前,领路的官员将锁打开,她踏着带有猩红色血迹的地板,一步一步走到最里面的角落之中,身前一寸之处,便是透窗之后所落下的昏暗的微光。
方端,她的情郎、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就在这个鬼地方呆了整整十三天,而祸首——却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门外,是背对着不敢往后面看一眼的刑部官员和蒹葭,在这个没有阳光照到的角落里,她终于卸下那些张牙舞爪的面孔,滑坐在地上,头自然地靠在身后那冰冷的墙壁之上,闭着眼,流露出那么一丝无措的脆弱来。
十四年前,她一路跟在方端的身后,死盯着脚下的路,慢慢走着。
突然,方端伸手一探,拿着手上那柄猎刀动作了几下,将手伸到自己低垂下的眼前:“诺,把头发弄好,披头散发的,被人看见不像样子。”
薛祺没有犹豫,直接将他手上削好的木枝拿过来,左手将长发于腕上熟练地挽了几个转,右手在结上用树枝一插,结成了一个简单的发髻。
这姑娘的来头的确奇怪,浑身上下都是金贵的打扮,出身必然显贵。可没有哪家的贵女对于挽发会如此熟练,她们身边总是簇拥着丫头们伺候着,无需自己动手,更不会梳这样一个简陋的发式,平白跌了自己的身份。
方端看的好笑,转过身继续在前面领路,一直走回了自己家。他家是山里的猎户,隐在林间的一座木屋子,用木篱笆围出的一个小院子,其间林林落落的挂了不少山间猎物,并非富庶,也并不贫穷。
薛祺看着眼前的这座小院,从头到尾放空的思绪终于活跃了起来。莫名的,她开始对自己跟眼前这人走的选择感到庆幸,同时,也对接下来的生活有了些期待。
三天,她原以为会永永远远持续下去的生活仅仅维持了三天。
在这三天里,她跟着方端的母亲学了些粗浅的菜色,同她的妹妹方语蓉聊了很多女孩儿应该知道的知识。方家待她好极了,几乎没有任何犹疑的便接纳了这么一个来路不明的人作为自己的家人。
可是他们只做了三天家人,此后整整十四年,一直到他们丧命,都再也没有见过。
分别的前一天,薛祺便知道方端要带着东西去赶早市,所以那日特意与方母一同早起为他做了早餐和便携的食物,将人送了出去。
然后她就乖乖坐在堂屋里,除了去帮方母做午餐,整整一天,她都静静的坐在那儿,望着门口,光线从清晨的暗青色转变成傍晚的金橘色
方端带上了自己那支珍贵的簪子,薛祺问他,他只说要拿去换银子。她没有在意,只是在他一个人走的,却带了许多人一同回来的时候,她才明白,方端和方家的人,从来只当她是过客,而非家人。
方端也从来没有放下过送她回家的想法,带她回家也只是暂时收留一个无处可去的小姑娘,即使他为了自己愿意放弃那只兔子,可依旧不会让自己进入他的人生。
薛祺想明白了这些,却并没有产生什么负面情绪,她对这个事实接受的平静极了,甚至因为跟方端一起来的有哥哥,隐隐生出一丝欢喜来。
此后的事,薛祺记忆已经模糊了,只记得自己本身就是想同哥哥在一起的,他来了,自己也就顺势没有再闹别扭。
她以为她是高高兴兴走的,她以为她毫不在意这个萍水相逢为了她愿意放走兔子的人,因为她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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