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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薄莎

小说:

crush是血族女爵

作者:

祈幸会

分类:

古典言情

数百年前,血猎公会曾向光明巫师求来光明魔法阵的绘制方法,试图将全世界的吸血鬼赶尽杀绝。

但效果却不甚理想。

这魔法阵只能克制一些中低阶的吸血鬼,根本克制不了高阶的吸血鬼乃至各家族家主。

若干年后,光明巫师在此基础上改良,只需融入一滴高阶吸血鬼的鲜血,便可以用这面魔法阵克制和封印他们整个家族的人。

不过从古到今,光明巫师的魔法阵基本没有现世过。一是因为高阶吸血鬼数量稀少,二是因为没有哪个高阶吸血鬼会愚蠢到自我献祭鲜血,给血猎留下把柄。

再次看见阵图中心那被鲜血侵染的蔷薇家徽时,奥黛依然替妹妹薄莎感到痛心。

她的眼眶渐渐变红。

“很熟悉不是吗?”瑞萨晃了晃镰刀上的银色魔法阵,“王子要我转告你,虽然他现在和西拉斯是合作的关系,但是如果你能效忠他,他会考虑把西拉斯交给你。”

奥黛垂眸看了一眼手腕:“不然呢?”

“不然?”瑞萨的眸子危险地眯了起来,语气也沉了下去:“你也许会在魔法阵里再沉睡一百年,或者,一千年。”

“是么。”

刹那间银芒一闪,奥黛手中的圣银军刀来到了瑞萨颈侧。

瑞萨偏头一躲,被锋利的军刀切下了一缕火红的长发。他气急败坏地咆哮:“你、完、了!”

玫瑰花纷扬洒下,银色魔法阵的光芒变得强盛,内圈尚未开启,外围光圈的光柱如同破晓的朝阳,穿透黑暗,照亮了大半长廊,无情地朝奥黛扫射而去。

那束曾经凝结了薄莎血液的光,一往无前地扫射,落到了奥黛的肩头时,她整只手臂立刻传来火热的刺痛,身上升腾了一缕轻烟。

恍惚间,奥黛听见了一声“姐姐”。

她身形一顿,脚步不受控制地停了下来,回头凝望着那光辉。

劲风吹开了奥黛的长发,强光照亮了她的面容,红色的瞳孔微微睁大,一滴清澈的眼泪从血河里流淌而出,一向锐利傲慢的目光变得空前柔和,好像在眷恋着什么。

不由自主想要迎接那束光——她的妹妹。

可身体却先于大脑一步反应过来,就在她即将被光芒击中时,迅速闪身离开。

“我看你能跑到哪去。”

瑞萨好整以暇地轻撩长发,迈开长腿,不慌不忙地挥舞着镰刀上的魔法阵朝奥黛射去,光芒落在了奥黛的手臂与脚踝,灼热的疼痛迫使她的速度降了下来,几乎是踉跄地往窗边奔逃。

像是觉得这样的猫鼠追逐游戏很好玩似的,他还想再欣赏一下血族大贵族的狼狈,所以迟迟不将魔法阵用于封印的内圈点亮。

很快,奥黛疲惫地停在了窗边,几乎已经无路可走了。

“呀,女爵大人不会想要跳窗吧?”瑞萨眨眨眼睛,一瞬间来到了窗边,扼住了奥黛的脖子,堵住了她的退路。

银色魔法阵如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落到了她的头顶。

手上一点点使劲,他恶劣地发问:“不是很能跑吗?再跑给我看看呀。”

“该跑的,是你吧。”

奥黛一把扯下了厚重的窗帘,露出了渐明的天光。光亮争先恐后地闯进幽长的廊道中,在昏暗的地毯上投射出了一个正方形的明亮色块。

瑞萨本能闭上眼睛,手上顿时卸了力道。

“日出,还有十秒。”她冷笑。

他的笑容僵在唇边,试图用魔法阵的内圈封印奥黛,却被奥黛偏头一避。

九秒。

奥黛未受伤的那只手,抓起圣银军刀,自下而上划伤他扼住自己脖子的手腕,暗红的鲜血喷射而出,溅到了她的脸上。

七秒。

瑞萨疼得尖叫:“你疯了吗?!太阳出来你不一样也会死吗!”

奥黛的唇边像是露出了一点阴冷的弧度,“是啊。”

她的表情像是有一些解脱。

六秒。

瑞萨想要离开,但已经来不及了,奥黛更快地从后面单手反拧住了他的胳膊。他摊开掌心,试图再次发动魔法阵,银光斜斜掠过奥黛的额发,他的手却被奥黛抓得更紧。

五秒。

“你赢了!你赢了好吗?!”他吼道:“太阳就要出来了!”

然而她却一点要放他离开的意思都没有。

瑞萨这才意识到,奥黛是真的不怕死——她简直是故意诱使自己留下来和她接受太阳光照的。

【疯了……她简直是疯了!】

他惊恐地挣扎着,可是无济于事。她的力量大得惊人,他甚至能听见自己手骨被捏碎的声音。

三秒。

“奥黛!”

人的速度远逊于吸血鬼,当黎信步赶到的时候,看到的是浑身是血的奥黛正在与瑞萨缠斗,他立刻拔出腿部枪套里的银色手枪。

极具压迫感的浓黑断眉压了下来,漆黑的眼眸里闪过一丝痛心的冷光。全队仅此一枚的圣银子弹,像利箭一样穿破空气,向瑞萨面门直直飞去。

砰——

奥黛甚至能够看清楚它飞行的弹道,以及听见身前的懦夫在心底绝望的悲鸣。

还有一秒。

奥黛弯了弯唇,大发慈悲地松开手,解除了对瑞萨的钳制。她那细长的带有尖甲的手指,往他背后轻轻一顶,放任他用额心撞上了那颗子弹。

萦绕在耳畔的声音终于停歇,真实的世界惨淡得可怕。第一缕阳光穿射而来的时候,两只吸血鬼同时倒在了玫瑰花瓣的血泊中。

·

说来可笑,奥黛觉得自己这只吸血鬼此刻可能上了天堂。

因为,她好像看见薄莎了。

薄莎和她一样,头戴黑色面纱帽,穿着一身黑裙,手捧一束白玫瑰。并肩走过一排排整齐的墓碑,两人来到了一个崭新的墓碑前。

她们的好朋友刚刚在此长眠。

娴熟地白玫瑰地放在墓碑前,然后在这站了一会儿,什么话都没有说,安静地离开了。

已经在这里停留了很久,镇上已经有了“那对不老姐妹”的传闻。不出意外的话,她们明天就要离开这里,换一个新的地方生活了。

这么多年,她们一直在和无数朋友说再见,然后漂泊去另外的城市,认识新的朋友,说再见,继续漂泊。

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可现在,两人由衷地厌烦。

“真的要走吗?我挺喜欢这里,这里的紫罗兰是最美的。”薄莎坐在墓园的长椅上,拉低了帽檐,把自己的脸挡得严严实实。

奥黛坐在了她的身边:“你要是不想再搬家了,我们就回永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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