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瀚宇记得,自己最开始学唱歌的时候,一个前辈告诉他,当你唱一首歌的时候,眼前能够出现画面,那就说明成功了。
可曾经在酒吧里唱歌的他,却从没有出现过画面。
直到今天,当周瀚宇站在台上,弹着吉他,演唱这一首《鲜花》的时候,他的眼前真的浮现出了画面。
就像此刻专注得听这首歌的人,他们也看到了最想念的那个人。
刚刚分手的女孩,她越看台上的鲜花,越觉得它们像是曾经的男朋友送她的一样。
在她的眼前,恍惚间,便是大量的记忆涌入,她想起了那个会给自己买早餐,在自己生病的时候会陪自己去医院,每天都会向她早安晚安问好的男孩。
可是,他却被自己一次次的任性给气走了。
等到女孩追悔莫及的时候,她就像唱歌的周瀚宇一样,突然间才意识到,原来他已经“把车卖了”。
她的男孩,也走丢了。
喜欢看娃综的,其实年龄偏大的观众居多。
他们平时有空,今天自然也不会错过这次的直播。
此刻的他们坐在电视机前,听着那激情的,不断上扬的伴奏和周瀚宇那仿佛燃烧生命的高音,却感到了一阵难过。
不是歌不好听,而是周瀚宇这首歌唱得太好,好到他们已经完全带入其中。
他们更在意的,是歌词里那些彩虹里的人。
让他们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些再也见不到的老朋友。
电视机前,一位鬓角已经表白的男性抚摸着孙子的头。
孙子一脸茫然,他还小,听不懂歌词,可这热热闹闹的歌曲,他很喜欢,只是咿咿呀呀得傻笑。
可老人却笑不出,到了他这个年纪,听到最多的就是谁谁谁死了。
出门碰到几年不见的老友,都会开玩笑得调侃一句,你还活着啊!
那些已经离开的人,他们应该过得还不错吧?
只是年轻时候承诺的,退休后一起去全国穷游,却只剩下了他和一辆破吉普。
不怪他多想,在乐队激情的演出下,放大了歌曲的感染力,让人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了那些画面。
这就是乐评人们最爱说的,走心了。
周瀚宇看到的,却是自己。
那个一无所有的自己。
从孤儿院里走出,像是一只失去了方向感的蚂蚁,迷失在了城市街头。
“小子,能吃苦不?”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帮人搬东西。
虽然他那时候还没18岁,可没人会去查一个孤儿的身份证。
后来他也去送过快递,虽然每天在烈日下奔波,可每每被人叫一句外卖小哥,都让周瀚宇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
可直到有一天,他被同事们带进一个酒吧,听到了一个民谣歌手在上面唱着一首叫《成都》的歌曲,才找到了自己的爱好。
望着过往的自己用攒了几个月的钱买一把吉他,周瀚宇就很心疼。
同事们是不理解的:“你把钱攒着以后给自己买房啊!不然以后怎么娶媳妇儿?”
“我一个孤儿,哪个好姑娘愿意嫁我。不结婚,没压力,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
可是,命运之神从没眷顾过他。
失败,是跟随了他一生的标签。
辗转在成都,大理,丽江,凤凰,北京后海……
他依旧籍籍无名,自己的乐队入不敷出,而他自己也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可能,不是所有梦想都能实现的。”
那是一年春节,周瀚宇现在都记得。
他一个人蹲在便利店的门口,吃了一份泡面,奢侈得加了几串关东煮。
直到意外离世,他都不曾见过鲜花,听过欢呼。
“也许我死了,也没人知道吧。”
周瀚宇心中一阵悲凉。
“可是你会帮我实现梦想的,对吗?”
画面中,曾经的自己就站在对面,他青涩的脸上写满了期待。
“你会被很多人喜欢,受到许多的追捧,你再也不会是那个没人爱不敢结婚的人了。”
“对了,你还有了孩子。我以为,像我这样失败的人,都不配有自己的后代呢!”
“你会帮我看到很多美丽的风景,去那些我想去却没去过的城市。”
“你还记得歌唱,还记得我,还记得快乐。”
周瀚宇突然间伸出手,想要握住曾经的自己。
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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