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看宋闻渊不顺眼,但元戈仍然不得不承认,栖迟阁的饭菜的确是比她院里的要好吃许多。
就很想桂婶拐到落枫轩去,只这个念头很快就被她打消了——桂婶是宋闻渊身边的老人,这难度实在有点高,而且委实也有点不道德。
她支着下颌懒洋洋看着和桂婶打得火热的卓卓,自是没有注意到她脸上表情一会儿窃喜、一会儿惋惜地格外精彩纷呈,更没有注意到一旁端着茶盏的宋闻渊的视线自始至终只落在她的身上。
吃完了饭,又喝了一小盅银耳羹,元戈才摸着肚子心满意足地拉着卓卓回了落枫轩。
桂婶也很是心满意足——自己看着长大的少爷终于也有上了心的姑娘了,这姑娘挺好,能吃。
能吃的姑娘回到落枫轩,就看到院子里多了几个大小不一、款式各异的匣子和箱子,想来就是温裴寂说过的新婚礼物。元戈翻了翻,有见所未见的奇巧,有价值连城的珠宝玉石,还有些小姑娘家的首饰。就最上面一只不起眼的小盒子里,随意摆着几份地契,有城外的田地、有东市的商铺,还有一张来自于“安市”的商铺……元戈甚至不知道“安市”在哪里。
这份新婚礼物看得元戈眉梢都直哆嗦。
哆嗦自己,也哆嗦温裴寂。
她不是没见过宝贝的人,每年有多少人妄图用金银财宝敲开知玄山的大门?但饶是如此,这泼天的富贵还是将她砸地晕头转向。她也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这些产业可不是普通人随随便便经营几年就能积攒的。她更清楚这些东西不会是温家的产业,只会是温裴寂的私产——一个常年在外求学的学子哪来的这些东西?
哦,还是一个有儿子要养活、既当娘又当爹的爹。
元戈揉了揉太阳穴,将田地和铺子的地契收好,又翻了两支差不多的簪子出来赏了拾音和鉴书一人一件,拾音乐呵呵道谢,鉴书……鉴书双手捧着那支簪子,比捧着一把开了锋的剑还要无所适从,看看簪子、看看元戈,半晌,难得地结巴了,“奴婢、奴婢……不用这些,也、也不会用。”
“没事,不用就放着,哪天想用了,就让拾音教你。”元戈冲着她招招手,将卓卓推了过去,“你带卓卓去挑间喜欢的屋子,我得洗个澡换身衣裳。”
这一身脏兮兮的眼泪鼻涕哟!
……
元戈洗完澡出来的时候,见着院子里站着个中年男子,身形高瘦,国字脸,不苟言笑的表情,一身劲装,背上背着把大剑,没有剑鞘,只用布袋子裹着,露出剑柄,没有剑穗,干净利落得很。
江湖人打扮,也是江湖人举止,略一拱手,唤道,“大小姐,属下名叫阿昆。是受少爷吩咐过来保护大小姐和一卓小少爷的。”
举手投足间,一看就不是普通家丁,让人格外地有安全感。
若只是来保护元戈一人的,元戈自是不好意思留在身边,但人既说了来保护一卓小少爷,那自是却之不恭——特别是见了温裴寂送来的贺礼之后,她隐约觉得温裴寂只怕没这么简单,派个人保护自己的儿子的确很有必要。
“如此,就麻烦你了。”元戈笑地温和从容,“我瞧着你不似普通人,倒像是说书先生口中那种行侠仗义的江湖侠客……原先是哪里人士?”
小姑娘刚沐浴完,头发只松松挽着,脸颊被热气熏得红扑扑的。
男子略略错开了目光,“回大小姐的话,属下原是安市的猎户,打猎时不小心掉进了别的猎户布置的陷阱里,摔了腿,危在旦夕之际是少爷救我一命,于是就跟着少爷混口饭吃,算不得什么江湖人,只是会些舞刀弄枪的本事,力气比旁人大了些罢了。”言语间颇为谦虚。
安市……好巧,那张地契就是安市的。
元戈走到一旁随意坐了,自顾自倒了杯茶,端着手中漫不经心地抿着,偏了头随口问道,“安市……我这些年从未出过盛京城,委实有些孤陋寡闻了。安市离这里远吗?”
“虽说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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